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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員如何做好庭審記錄

摘要:庭審筆錄是對案件審判過程的全面、客觀、真實的記錄,它不僅是合法的司法文書,也是公正判決案件的有力證據之壹。做好庭審記錄是對法院書記員的基本要求,也是提升司法能力、規範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庭審筆錄又稱法庭筆錄、庭審筆錄,是法庭審判全過程的記錄,是法庭審判全過程的書面表示,是重要的訴訟記錄。庭審筆錄由人民法院書記員制作,用文字固定當事人和法官的言行,記錄整個庭審過程的主要內容。既記錄了相關證據,又記錄了證據材料的提取,反映了法庭活動是否符合訴訟法規定的程序,反映了書記員的記錄水平,也反映了法官的專業水平和審判藝術,公訴人和辯護律師的口才和工作能力,有助於二審法院全面了解案情,審查壹審法院的主要審判活動。因此,要制作高質量的庭審記錄,書記員不僅要提高記錄的速度和書寫水平,還要熟悉法律尤其是訴訟法的各項規定,才能準確、完整地記錄庭審的全部活動。下面筆者就根據民事案件的記錄,簡單談談做好庭審筆錄的基本事項和壹些方法技巧。壹、做好庭審筆錄的基本功。在短時間內做出壹份優秀的法庭筆錄是對每個書記員的基本要求,但這並不是壹件容易的事情。俗話說“臺上壹分鐘,臺下十年功”。所以文員在平時工作中要加強自身素質訓練,提高寫作能力。壹般來說,他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提高自己的基本功。1,要求全面熟悉法律知識,堅持學習和積累法律知識。不僅要熟悉實體法,善於區分各種案件的性質以及它們之間的各種法律關系,更重要的是要學好程序法,完整、正確地記錄審判過程中的所有規定程序。只有學習和熟悉法律,才能避免庭審記錄出現錯誤。(1)熟悉各種民事法律關系的成立、變更、消滅的構成要件,書記員在記錄過程中要高度專註,時刻關註這些構成要件的事實,要有選擇和取舍,不能不計輕重地記錄庭審情況。(2)熟悉訴訟各個環節的程序,特別是審判方式和審判程序,熟悉當事人的代理權限、各類證據的認定、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等。(3)熟悉和掌握《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的相關內容,完整準確地掌握和記錄當事人舉證、質證、法庭認證的規定,直接關系到證據的效力和案件的處理結果。2.庭前做好充分準備,三進。壹、提前熟悉案情,提前查閱案卷,熟悉案件材料是保證準確快速記錄的前提。要熟悉案情,就要(1)認真查閱材料,把握案件的重點、難點和疑點,對關鍵問題、事實與證據之間的邏輯、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的情況和特點有事先了解,初步了解他們的語速和語言特點。(2)對案例的重點做筆記。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具體情況、特點和記錄要素,有的需要記住更多的時間和數字,有的需要記住更多的人名和地名,有的涉及更多的科技術語,有的涉及方言和方言。如果他們不熟悉或沒有準備,他們很容易犯錯誤。因此,在開庭審理前,應當認真查找和理解與案件有關的科技術語、專業術語、編號和代號。(3)抓住案件可能涉及的難寫難認的生僻字。二、提前研究如何與法官密切配合,提前熟悉庭審提綱,掌握詢問的基本內容,做好心理準備。開庭前,書記員應主動與法官溝通研究。開庭前要閱讀審判長作出的庭審提綱,及時掌握合議庭的基本庭審思路和要點,了解法官對案件的分析和看法,辦案的壹般方法和步驟以及在庭審中如何相互配合。在審判實踐中,每個法官的審判方式和提問特點都是不同的。因此,為了密切配合,做好記錄,書記員必須熟悉庭審提綱,心中有數。第三,提前填寫筆錄開頭,保存正式聽證的內容。筆錄格式中規定的固定內容,如審判庭組成人員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的基本情況、訴訟權利義務階段的程序事項等,可以在開庭前填寫,避免占用記錄審判活動的時間。3.註重文字表達能力,加強書寫(打字)速度的訓練。為了保證庭審筆錄的準確性和完整性,書記員要加強語言表達能力的訓練。庭審筆錄的最低要求是書寫(打字)速度快,語言表達準確。在庭審中,需要在短時間內將當事人冗長、重復的話語歸納、濃縮成壹段話甚至壹句話。沒有壹定的寫作功底是很難得到的。成為壹名優秀的文員,需要平時多寫多練,需要註意訓練及時反應和表達的能力。二、做好庭審筆錄的方法和技巧壹個高素質的書記員,不僅能全面、快速地做出壹份優秀的筆錄,還能提高壹個法官的審判水平。但是,僅僅依靠書寫速度或打字技巧,很難在短時間內做出合格的成績單,甚至是高質量的成績單。要靈活運用錄音技巧,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大大提高做筆錄的質量和效率。具體來說,做好庭審筆錄有以下幾種方法:1,關鍵方法。關鍵法是指將發言的中心內容和案件類型確定的關鍵內容優先、準確、詳細地記錄下來的方法。由於說話的速度比書寫和打字的速度快得多,書記員不可能把每壹句話、每壹個字都如實記錄下來,而且當事人的陳述中往往有很多重復的內容或者與本案爭議無關的內容,只需要摘錄關鍵內容即可。2.歸納方法和提煉方法。歸納法是指在說話人的陳述沒有條理、意思表達混亂或內容零散的情況下,由記錄者對說話人的要點和中心思想進行歸納、整理和總結的方法。提煉是指當說話人的陳述重復或與案件無關時,記錄人提煉要點和中心意思進行記錄。因此,書記員要理性分析記錄中參與者所說的話,判斷參與者所表達的真實意圖,在盡可能保持原貌的基礎上做出合理的選擇,做到詳細、恰當。3.合理選擇方法、庭審調查、辯論和最後陳述是記錄的重點。因此,案件當事人關於事實、認定依據、適用法律的發言,應當按照原話記錄,與案件無關的可以省略或者簡要記錄。4.語法,實時法,連貫輸入法。子語法分為兩個語法和三個語法。兩個句法是指在大腦中記憶壹個從耳朵裏聽到的句子,同時整理出壹個五線譜輸入的句子。記錄速度時使用這種方法,以跟上說話的速度。三句法是男人輸入的句子,記在腦子裏,聽在耳朵裏。這種方法常與歸納、提取壹起使用,是庭審記錄中最常用的方法。實時法是指在整個錄音過程中,讓耳邊聽到的壹句話始終保持最新,用其他方法及時記錄下來。各種記錄采用實時方式,可以避免遺漏內容。連貫輸入法是指在錄音時,由於精神緊張、錄音慢而造成的手腦混亂。錄音暫停時,錄音者應果斷放棄已聽過的內容,擺正心態,立即利用實時法和句法繼續輸入新的內容,以保證錄音能連貫進行。對於缺失的內容,會在錄制完成後補全。5.綜合法。綜合法是對法官的提問和當事人的陳述進行歸納,提取要點和中心思想並加以記錄的方法。庭審記錄中常用的方法是用問答法,但這種方法反而增加了記錄的內容,所以用綜合法總結問答會節省很多時間。6、分段法,即把當事人陳述的內容按照不同的意思分成幾段進行記錄。鑒於大多數當事人無法用流利的語言表達案件事實,往往斷斷續續、語無倫次,書記員有必要對當事人的意思進行歸納、提煉,選擇與案件事實相關的主要意思記錄,有時在內容仍不連貫的情況下使用切分法。7.標記法或空白法,是指在記錄過程中,為避免影響新內容的錄入,用簡單的符號標出錯誤、遺漏或空白行,而當時不作及時修改,記錄完畢後再補齊的方法。有幾個字符的空行和空格經常被用作標記符號。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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