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沒有全面的個人收入監測系統。金融資產實名制沒有真正建立,個人財產來源不明。因此難以及時足額繳納應收稅款,調節功能減弱。[第三,調節個人收入的稅收政策取向。
糾正個人收入差距是壹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首先,要規範初次分配的各個環節,用法律手段保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整頓不合理收入,限制壟斷行業的利潤及其從業人員的過高收入;其次,通過完善稅制、加強征管,建立協調多稅種、覆蓋個人收入運行全過程的稅收調控體系,充分發揮稅收糾正貧富差距的功能。
(壹)完善現行稅制結構
針對現行稅制結構中存在的問題,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進壹步擴大所得稅特別是個人所得稅和財產稅的稅基,提高其在稅收總額中的比重,強化稅收調控功能。
2.利用流轉稅對壟斷行業的大產品設定較高的稅率,提高其稅負,消除不同行業和產品之間的利潤懸殊;用資源稅和土地使用稅調節差別收入,消除客觀因素的影響。在此基礎上,用個人所得稅、財產稅、遺產贈與稅、社會保險稅來調節個人收入再分配。
3.在具體稅種上,個人取得所得時征收個人所得稅;為了維護社會穩定,應該征收社會保險稅;個人消費,征收消費稅;對現有房產征收相應的房產稅;最後在遺產贈與環節征收遺產贈與稅,形成對個人收入的全方位監控。
(二)完善現有稅種。
1,提高個人所得稅
(1)將分項征收制度改為總量與分項征收相結合的制度。該模式的具體做法是,在進壹步規範現行分類所得的基礎上,先以源頭扣繳的方式征收分類所得稅。納稅年度終了,納稅人申報全年綜合所得稅,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調整後所得和應納稅所得額,並據此計算年度應納稅額,對當年已繳納的稅款進行匯算清繳調整,多退少補。這壹是符合中國國情的,二是為了便於公平征稅,對多元化的所得稅進行控制和管理。
(2)擴大征稅範圍,嚴格控制減免稅。現行個人所得稅的範圍太窄,只列了N項,應適時擴大。對於部分個體福利領取者和從事農林牧漁業的人員,應將超過扣除標準的收入列為征稅對象。債務利息,省級政府和部委以上單位要考慮獎勵和股票轉讓的征稅範圍,屬於定期征收項目。取消意外收入中壹等獎不超過1萬元的免稅規定。
(3)合理確定費用扣除項目和扣除標準。扣除項目應包括納稅人為取得稅收收入而發生的費用、基本生活費用和專項扣除費用。扣除標準應綜合考慮納稅人的婚姻狀況、捐獻人口、年齡和健康狀況、醫療和教育費用等因素,並根據收入、物價水平等因素及時調整,以體現公平原則。
(4)個人所得稅免征額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真正體現了富人納稅,窮人享受福利。
(5)提高公民的納稅意識。要加大稅法宣傳力度,嚴格執法守法。觸犯法律的人將受到嚴懲。完善代扣代繳和自行申報制度,建立納稅人編碼制度。個人所得稅改革成敗的關鍵是建立和完善個人所得稅稅源監控機制。在繼續完善代扣代繳和自行申報制度的基礎上,應盡快建立納稅人代碼實名登記制度。以信息化為基礎,加強與銀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海關、公安、法院的合作,對納稅人賬戶實施全面監控,防止稅源流失。
2.完善房產稅。
(l)將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農業稅五個稅種合並,開征不動產占有稅。對不動產根據不同用途設定不同稅率,從價或從量計征;將車船使用稅與車船牌照稅合並,將行為稅改為財產稅,開征動產占有稅(征收動產稅)。
(2)開征贈與稅。遺產贈與稅是對財產所有人死亡後的財產征稅而征收的輔助稅,目的是防止財產在死亡前被贈與他人,分散財產,不征收遺產。遺產稅是主體稅,贈與稅是輔助稅。有必要適時開征遺產贈與稅,發揮稅收在這壹領域的調節作用。
3.提高消費稅和營業稅。
(1)擴大消費稅征收範圍,增加部分稅目,包括奢侈品、高級時裝等高檔消費品、名牌手表、高爾夫器材等。,並適當提高煙酒等部分消費品的稅率。
(2)調整營業稅征收範圍。www.bfblw.com/fblw.asp將提高普通服務和高端服務的稅率,並對高端服務實施高稅率,以調節高消費。此外,還將擴大資源稅征收範圍,對出租、使用國有資源的單位和個人征收資源消費稅,調節因占用資源產生的過高收入。
(C)引入壹些新稅項
征收社會保險稅。社會保險稅作為實施社會保障制度的財政來源,是對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征收的壹種稅。為了調整產業結構,必須按照市場規則建立優勝劣汰的機制。企業破產、關閉、停業、兼並、轉讓不可避免,失業人數增加。除了進行必要的社會再就業工程,更重要的是解決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這是經濟增長和社會穩定的關鍵。因此,有必要建立符合國際慣例和中國國情的以社會保障稅為核心的社會保險制度。年輕人為老年做準備,工作為失業做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