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債權債務關系中,如果債務人拒不履行到期債務,那麽債權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需要按照案件標的比例支付。壹、借錢不還起訴費的案件受理費是多少?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財產案件按照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按照下列比例分期交納:1,未超過1,000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萬元部分,按2.5%繳納;3、654.38+萬元以上至20萬元,按2%計;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部分,按1.5%繳納;5、超過50萬元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654.38+0%支付;6、超過654.38+0萬元至200萬元部分,按0.9%繳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0.8%繳納;8、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7%繳納;9、超過1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按0.6%繳納;10,超過2000萬元的,按0.5%繳納。所以借錢或者不起訴需要多少錢,要看債務人借了多少錢。二、不借錢怎麽起訴1,寫起訴書。2.帶著證據和起訴書去法院立案,交訴訟費。3.庭審流程主要包括:宣讀法紀、開場白、詢問是否回避、詢問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調查階段(具體包括原告陳述、被告答辯、原告舉證、被告質證、被告舉證、原告質證、法官提問)、法庭辯論階段、最後陳述階段、出庭後核對筆錄、宣判。其中,比較重要的是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階段。在法庭調查階段,質證更為重要。在辯論階段,當事人可以圍繞案件焦點闡述自己的觀點,充分行使辯護權。法庭辯論結束後,應當在法官的主持下進行調解,雙方當事人可以自願達成調解協議。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由法官裁決。4.執行判決。敗訴方不主動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勝訴方可以依法申請執行。第三,借錢不還的合法途徑是什麽?如果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債權人只能向法院起訴,通過法律途徑迫使債務人清償債務。壹般情況下,債權人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利,包括查封財產的行為。但這不是絕對的。如果法律允許,債權人可以扣押債務人的財產。允許債權人在以下兩種情況下扣押財產:1。壹方按照合同約定占有對方的財產,對方超過約定期限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應付款項的,占有人有權扣押債務人的財產。2.當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壹定的財產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時,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扣押抵押物,以抵押物的價值優先實現其債權。比如,甲方以耕牛為抵押借款1000元,到期未償還,債權人可以扣押耕牛督促甲方清償債務,或者依法變賣耕牛實現權利,或者將耕牛折價歸自己,余額可以退還。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權。人民法院判決後,債務人仍不還款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強制措施執行,甚至對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予以處罰:1。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2.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或者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財產。3.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簽發搜查證,對被執行人及其住處或者財產隱匿處進行搜查。4.迫使被執行人加倍支付債務的利息或者遲延履行的價款。5.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也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6.被申請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或者拘留。7.被申請人拒不履行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生效判決、裁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稱為“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根據法律規定,可以知道,如果債務人拒絕還款,那麽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按照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分期支付。
法律客觀性:
訴訟費用繳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壹)財產案件按照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分期累計支付;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繳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萬元的部分,按2.5%繳納;
3.超過654.38+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繳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繳納;
5.超過50萬元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
6.超過654.38+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繳納;
7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繳納;
8.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7%繳納;
9.超過654.38+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繳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支付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