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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糾紛焦點綜述

侵權糾紛焦點綜述

侵權糾紛糾紛的焦點,法院受理案件數量激增。只有爭議焦點準確,說理足夠透徹,才能在保證判決結果準確的同時提高審判效率,保證法律的有效實施。我們來看看侵權糾紛的爭議焦點。

對侵權糾紛的焦點進行了總結。1侵犯商標專用權案焦點分析。

首先,關於構成要素。

我國《合同法》規定了無過錯責任,而侵權行為壹般采用過錯責任,只有產品、危險、環境汙染、相鄰關系等責任才是無過錯責任。因此,當事人以違約責任為訴訟理由的,無需證明對方有過錯;

如果侵權責任是訴因,需要證明對方有過錯。此外,侵權行為的構成必須以損害結果的存在為基礎,由其引起的侵權責任也是以損害為基礎的。與違約和違約責任不同,違約責任除賠償損失外,不以損害的實際發生為基礎。

第二,在賠償範圍上。

違約責任的賠償金額可以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如果沒有這樣的約定,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損害賠償的數額應當相當於受害人因違約所遭受的損失,壹般只包括直接損失。在侵權責任中,賠償範圍原則上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人格權受到侵害時可以進行精神損害賠償;另壹人非法死亡的,賠償範圍可以擴大到死者被撫養人必要的生活費。

第三,在責任方式上。

侵權責任既包括財產責任,如賠償損失,也包括非財產責任,如消除影響、恢復名譽;違約責任主要是財產責任,如強制實際履行、支付違約金等。

第四,在豁免條件方面。

除法定免責條件外,合同當事人也可以事先約定不承擔責任。在侵權責任中,免責條件或理由只能是合法的,當事人不能事先約定免責條件,也不能事先約定不可抗力的範圍。

五、對第三人的責任有差異。

在違約責任中,因第三人的過錯導致合同債務不能履行的,債務人應當先向債權人負責,再向第三人追償。在侵權責任中,行為人只對因自己的過錯造成他人損害的後果承擔責任。

侵權糾紛焦點綜述2。總結爭議焦點的基本方法。

(壹)排除法

案件爭議的焦點是在庭審中總結出來的。壹是認真聽取原被告和被告的辯論,總結雙方無爭議的部分,排除不構成或推定不構成爭議焦點的事實。那麽,就要對雙方陳述中有爭議的部分進行優先排序,那些主要有爭議的事實就可以確定為爭議的焦點。誘發爭議焦點是壹個需要逐步認識的過程,不可能壹蹴而就。特別是對於壹些法律關系比較復雜的案件,可以在我們自己的審判程序中分階段進行。可以通過庭前閱卷、必要時進行庭前證據交換等方式對案件進行初步了解,使之在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階段逐步形成,從而對爭議焦點的篩選更加準確。

(二)班級案例分析法

雖然我國不適用判例法,但判例法的指導作用是顯而易見的,也是準確適用法律的有效方法。對於指導法官歸納爭議焦點,特別是對於案情復雜、法律適用困難的案件,分析類似案例,借鑒經驗,可以更有效地歸納爭議焦點。

(3)元素分析法

根據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件,全面、有序的考察可以全面、準確地概括案件中的爭議焦點。例如,在侵權糾紛案件中,法官首先界定侵權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件,即損害事實、過錯和因果關系,並根據構成要件依次進行核對。當事人之間沒有爭議的,應當認定案件事實,當事人之間有爭議的,應當以爭議為焦點,引導當事人舉證、質證、辯論、認證,使審判過程結構清晰、邏輯嚴密,取得良好的審判效果。

“後推法”

這是基於中學解幾何題常用的“逆向推理法”,即逆向推理。正常推理是根據已知條件得出結論,而逆向推理是根據結論向前推的必要條件,“逆向推理”在尋找爭議焦點方面的效果並不太好。

以之前的環境汙染致人損害案為例:原告主張被告露天焚燒稭稈,被告因吸入混合氣體致中毒性肺炎住院,要求被告賠償損失。先假設原告的訴訟請求可以成立,查明兩個事實,即被告的環境汙染行為和被告的人身損害。至於兩者之間的因果關系,是被告需要證明的部分。“逆向演繹”的思維方式實際上是元素分析法的延伸,也可以稱為逆向元素分析法。

(5)綜合判斷法

為避免片面適用某壹方法,導致歸納爭議焦點不準確,主審法官可分別適用上述方法,進行篩選,必要時充分利用合議庭制度和定期案件討論會,發表意見,從而有效保證案件爭議焦點的歸納質量。

總之要本著壹個原則總結爭議焦點,從確定的爭議焦點可以看出下壹步的審判思路,便於下壹步的法庭調查。如果爭議焦點確定了,而人們又不知道下壹次法庭調查從哪裏開始,那麽這個爭議焦點就可能有問題。因此,準確概括爭議焦點,有利於確定庭審焦點,正確引導當事人舉證、質證,從而有效開展審判活動,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

侵權糾紛焦點匯總3如何匯總當事人的糾紛焦點?

壹是提高審前閱卷質量。

法官對當事人爭議焦點的看法是逐步形成的,包括庭前閱卷、庭前會議、法庭調查、文書寫作等。

因此,法官在審前準備階段應當認真審查訴訟材料,通過閱卷明確當事人的訴求、主要理由、主要事實和主要矛盾。不要等到審判的調查階段,抓住爭議的焦點,這壹點非常重要。

第二,在開庭前,要對當事人辯護的實體法律規範進行必要的準備。

法官不僅要查閱支持原告訴訟請求的實體法律規範,還要查閱被告抗辯主張所依據的實體法律規範。這其實是壹個原、被告雙方“找法”的過程。

三是在法庭審理階段固定原告的訴訟請求,明確被告的抗辯主張。

歸納爭議焦點要基於壹個原則,從確定的爭議焦點可以看出下壹步的審判思路,便於下壹步的法庭調查。爭議的焦點往往是在明確原被告辯護意見的基礎上,通過雙方充分對抗而產生的。

因此,為了準確界定爭議的焦點,有必要理清原被告各自訴求和主張的事實和理由之間的內在邏輯關系,綜合分析原辯護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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