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的內容

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的內容

不知道妳要哪個單位的績效考核內容。不同單位還是有壹些區別的。

XX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績效考核

實用處方方案(試行)

績效考核是加強公務員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加強理解、執行、操作建設的關鍵環節。為更好地促進我局工作人員依法辦事、勤政為民,提高行政效率和為民服務水平,根據《國家公務員考核暫行規定》和市人事局有關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壹、指導思想

機關績效評估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認真落實加強機關效能建設的要求,通過建立以工作績效為核心的評估體系,努力實現機關評估的制度化、規範化和科學化。

二、評估原則

1,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2.堅持德、能、勤、績、廉全面考核的原則,註重實績;

3、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定量為主的原則;

4.堅持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組織考核與民主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組織領導

為保證機關績效考核的順利開展,成立了考核領導小組,由超XX擔任組長,朱X、舒XX、胡XX、吳XX為成員。評議工作由秘書科在領導小組的監督下組織實施。

第四,評估範圍

處級以下在職幹部、工人、職工。

動詞 (verb的縮寫)評估方法

1,季度考核。對個人進行季度考核,每季度末進行考核,公布考核分數。將日常考勤和月度工作報告作為重要的考核依據。

2.個人評估評分法。每季度末召開民主測評會,個人匯報工作,介紹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的表現。全所幹部職工將從* * *性目標和人格目標兩個方面對處級及以下的考評對象進行評分。個人績效考核總分為100,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性目標40分。

(2)人格目標(崗位A、B) 60分。

3.年度評估。對個人進行年終考核,全年四個季度的平均考核分數作為個人年度考核分數,根據分數確定個人相應的年度考核等次,並公布結果。對部門進行年度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

4、科室考核評分法。該部門的考核得分由以下五部分組成:

a、每條提交信息將被評分為1,多次提交不重復評分。信息或文章被市級、省級、全國性報刊、互聯網等媒體發表,每篇文章分別得2分、5分、10分。壹篇稿件只算最高媒體發表分數。

b、積極參與我院網站信息內容的豐富和更新,提供及時、準確、全面的本科室工作內容,工作達標加20分。

c、月度工作報告及時完整,能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40分。

d、單項工作受到市、省、國家表彰獎勵的,分別為20分、30分、50分,同壹項工作受到多級表彰的只設最高表彰分。認可獎勵基於證書或文件。

e、經評審領導小組審定的特色作品或創新作品,每件作品為10分。

不及物動詞評估結果

(1)科室年度考核:根據綜合得分,前兩名為先進科室。

(2)處級及以下個人年度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個人績效考核平均分由秘書科計算並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年度考核相應等次按以下標準確定。

1,績效考核平均分在90分以上,按照18%的參訓人員確定優秀人員,其中科級幹部1名,壹般幹部1名,服務人員1名;

2.績效考核平均分在70分及以上的,確定為稱職;

3、績效考核平均得分60分及以上,70分以下,確定為基本稱職;

4.績效考核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確定為不稱職。

5、在全市機關效能檢查中有違規行為,受到全市通報,或其他工作失誤,在全市造成不良影響的,實行“壹票否決”,年終直接定為基本稱職等次以下。

七、評估結果的運用

績效考核結束後,考核領導小組將如實記錄每個被考核人的綜合得分,作為今後競爭上崗的重要依據。

(壹)部門考核結果的運用

通報表彰先進部門;部門考核結果是主管領導政績考核的重要依據。

(二)個人季度考核結果的運用

季度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黨組進行誡勉談話,限期改正;不享受季度考核獎。

(三)個人年度考核結果的運用

1,卓越與勝任結果的應用。對考核為優秀、稱職的,考核結果按公務員考核有關規定兌現,考核結果報市人事局,享受今年市政府規定的考核獎金;享受年度績效考核獎勵1200元;不同等級的優秀人員,由辦公室給予獎勵,獎勵800元。

2.按照基本能力的順序應用結果。黨組將進行誡勉談話,限期改正;不得參加當年各類先進個人評比;壹年內不得晉升;根據年度考核結果,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晉升級別和工資等級的考核期;不享受今年的考核獎金。

3.無能的結果的應用。黨組將進行誡勉談話,限期改正;不享受市政府規定的本年度考核獎金;降低壹個工作級別;根據年度考核結果,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晉升級別和工資等級的考核期;連續兩年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的,予以辭退。

八、評估要求

1、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在履行績效考核職責時,要深入調查工作實績和失誤,以考核辦法和有關規定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得出結論,嚴格按照公務員考核程序進行。

2.被考核人被確定為不稱職,對結果不服的,可在收到考核結果通知之日起10日內向考核領導小組申請復核。評審領導小組應當自收到被評審人申請之日起10內提出評審意見,並書面通知被評審人。

九。相關事項

1.新錄用公務員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作為其任職定級的依據。

2、病假、事假在公務員考核中累計超過半年的,不予考核。

3.本實施方案由辦公室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發布於2008年10月8日65438

  • 上一篇:實習協議糾紛
  • 下一篇:暑期職業介紹所的註意事項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