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殺:先羞辱後殺戮。
通過切斷四肢來殺死。
腰斬:從腰部切斷
譚:坑殺,活埋。
瘦頭:砍下自己的頭,掛在木頭上公開展示。
汽車裂縫:肢解
固定殺人:把生病的罪人扔進水裏或者活埋。
種族懲罰:消滅三個種族
五刑:用五種酷刑殺死罪人的家人
秦朝刑罰的種類
秦朝的刑罰大致有8大類30多種。包括死刑、肉刑、流放刑、監禁、鞭刑、羞辱刑、經濟刑、集體刑,其中前五類相當於現代主刑,後三類相當於現代附加刑。
1.死刑。秦朝主要的死刑是(1)絞刑。(2)靠頭。(3)切腰。是酷刑切斷了罪犯的後路。(4)肢解罪犯是壹種酷刑。(5)車裂了。用馬車拉著,把罪犯的身體撕開,這是壹種殘忍的處決方式。(6)屠宰。屠宰是壹種懲罰,既剝奪了罪犯的生命,又侮辱了他。秦朝的屠刑有兩種方式,壹種是先殺,壹種是先殺,即屠體。(7)放棄市場。在市中心當眾處死罪犯是壹種懲罰。(8)家庭懲罰。種族懲罰,也稱為伊三家族,是將罪犯三個家族的所有親屬壹起處死的酷刑。(9)五刑。處理宗族刑的主犯,在遭受鞭笞、鞭笞、截肢等肉刑後處死,就是酷刑。
2.體罰。體罰主要有:(1)吊死。(2)鞭刑。(3)剁左腳趾。(4)閹割。
3.流放懲罰。主要有遷刑和流刑,即將罪犯移往偏遠地區,其中流刑多適用於犯罪的官員。
4.監禁。主要是:(1),馬。是強迫罪犯從事修築長城、砸米等苦役的刑罰。當壹個男人開始建造壹座城市時,壹個女人早早起床去搗米,所以這座城市被稱為程丹。(2)鬼交,白釉。這是壹級有期徒刑,即強迫罪犯從事砍柴祭祀、選米等苦役。其中男的是鬼付錢,女的是白人。(3)官嬪妃。這是對強迫罪犯為各種政府雜務服務的懲罰。男人是臣子,女人是小妾。④司各特,為司各特。是強迫罪犯從事“等賊”等苦役的刑罰。其中,男性為牧羊人,女性為牧羊人。(5)等待。是秦朝最輕的刑期,被發配到邊疆充當斥候,鎮守邊疆。
5.鞭笞鞭笞是用竹板、木板抽打罪犯身體的刑罰。
6.羞辱性的懲罰。主要包括懲罰和寬容。懲罰就是把罪犯的頭發和鬢角剃掉的懲罰。剃掉鬢角需要保留頭發,這叫“容”。對懲罰的寬容是懲罰結束的代名詞,程度比懲罰輕。
7.經濟處罰。秦代的財產刑主要是賠償和贖刑。具體來說,有甲、盾、戍、徭役。秦代贖刑是支付壹定數額的金錢或付出壹定的勞動來贖取刑罰的壹種方式。
8.集體懲罰。主要包括宗族懲罰和“征收”。收就是沒收犯人家屬做官奴。
秦以懲罰和殺戮為權力。
漢代刑法史;
秦用商鞅並坐之法,創制三夷之刑,並加重體罰。
偉大的君主受到了鑿鑿、威脅和鍋裏煮的懲罰。
至於秦始皇,他吞並了戰國,所以他破壞了前王的法律,破壞了禮儀之官,實行專職刑,俯首筆墨,白天破獄,晚上管書,自己決定事情。其中壹個懸石出世,邪靈共存,衣服遮擋,使城成為城。天下憂怨,崩潰造反。
秦代使用商鞅,肉刑的使用大大增加。大革命刑法增加了用電、威脅、壹鍋煮,壹人犯罪,多人坐在壹起,三家滅門。秦始皇親自掌管筆墨,白天破獄,晚上閱文,並規定了工作數量:每天閱文壹石。壹石120斤。這樣,世界上到處都是被判刑的罪犯。
秦朝有很多刑罰:
列出掠奪。用重木板砍它。《史記·李斯列傳》:“趙高智,榜被掠千余人,痛不欲生。”
拋棄市場。在城市裏殺人,讓所有人都能看到。《史記·秦始皇本紀》:“汝敢誤談詩、書、廢城。”
殺戮。用刀殺死它或剁碎它。《史記·秦始皇本紀》:(二)元年,六子屠於杜。”《史記·李斯列傳》:“十二子殺鹹陽城。”
腰部切割。從腰部開始剪。《史記·商鞅列傳》:“不告奸臣,斬之。”
汽車裂縫。從不同方向拉四五輛四輪馬車來裂四肢。《史記·秦本紀》:“惠文君立,商死(逃),車裂(商鞅)因以為反,為秦而死。”
坑。活埋。《史記·秦始皇本紀》:“使禦史知案,問諸生...四百六十余人,皆在鹹陽。”
現在,聲音是咋的(剛開始)。用刀剁了,宰了。《史記·李斯列傳》:“十公主死於杜。”
鑿和撞。用鐵椎穿過頭頂殺死它。
接受威脅。分屍殺人,拔出他的側骨。
在鍋裏煮。放入開水鍋中煮熟。
屠殺屍體。殺死並切割他的身體。
聰明的腦袋。割下它的頭,掛在樹上。
有五刑。用於* * *。《漢書》刑律記載:“三氏族涉時,皆被抓傷,先斬其左右趾,後殺之。貓頭鷹是第壹個。在城市裏砍他的血肉。誹謗和詛咒的人將首先打破他們的舌頭。故稱‘五刑’。”
家庭。殺自己人。
祖殺了他們三家的人(父親、母親和妻子)。《史記·秦始皇本紀》:“視過去為過去者,非今也,家也。”《史記·秦本紀》:“文公二十年,始法有罪三族。”
除了上面提到的殘酷體罰之外,輕刑還包括:
“刑為鬼薪”,是罰他劈柴燒炭,為祭祀燒火柴;
“以城丹為恥”,用鐵練犯人是苦役;
“陳”,罪犯都躲得遠遠的;
而且有“壹罪十家坐”的定律。
秦朝殘酷的法律也被後人繼承。棄城、斬首等刑罰在明清時期仍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