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將經濟體制分為“純市場經濟”和“純計劃經濟”來包含所有的經濟體制?其他的經濟體制只是更多的計劃或者更多的市場的問題。當我們分析兩種極端情況時,是否可以認為在“純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平”被視為第壹交易原則,“效率”為第二;在“純計劃經濟”條件下,“效率”被視為第壹交易原則,“公平”是第二。請註意,這裏表達的觀點與傳統觀點不同,這也是本文要討論的內容。
總的來說,中國的經濟體制還在計劃經濟的範圍內。我們只需要看看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中的“發改委”,它對國民經濟的“計劃發展”擁有絕對的權力。只是目前,中國正在向市場經濟體制轉型。這是壹個漫長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中國的經濟體制將永遠在“計劃”而不是“市場”的體制下運行。現在的問題是很多人認為中國現在是市場經濟。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們對市場經濟和計劃經濟的理解似乎出現了偏差。我們可以這樣理解“純計劃經濟”。從某種意義上說,“戰時經濟”可以視為“絕對的計劃經濟”。在這種制度下,只有效率,沒有公平。戰爭在政治上追求正義,但在經濟上是有效率的,不考慮政治體制,效率超乎想象。
這其實是壹個大多數人需要效率優先還是公平優先的問題。如果我們想更有效率,那麽政策就會更偏向於規劃。如果要更加公平,政策會更加市場化。目前,中國正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總體效率優先,也就是說,中國的經濟體制還是計劃多壹點。這是本文的壹個基本判斷。與西方國家對中國經濟地位的判斷結論基本壹致。
縱觀中國改革開放30年的成就,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國經濟並沒有出現市場經濟國家通常會出現的周期性經濟衰退,而是穩步發展。這恰恰說明中國的經濟“計劃”多於“市場”給經濟發展帶來的好處。但另壹方面,事情表明,這加大了社會的貧富差距和社會道德風氣的下降。在依法治國的過程中,經濟活動的立法、執法和社會財富分配的公平問題表明,這是壹個非常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但也非常矛盾。
壹般來說,我們“自然”接受在“純市場經濟”條件下,效率被視為第壹交易原則,公平為第二;在“純計劃經濟”條件下,公平被視為第壹交易原則,效率次之。經濟學講座中經常用“蛋糕故事”來解釋市場經濟和計劃經濟的行為。比如中國經濟學的傳統觀點認為,“純市場經濟”可能首先強調效率,做大蛋糕;“純計劃經濟”可能首先強調公平,分配好蛋糕。我以前也是這麽思考和分析的,我也堅信,專家也是這麽說的。但看了葉航的觀點(本文認為葉航是效率派的代表),如果這樣分析問題,會帶來理論和實踐的問題。如果在“純市場經濟”條件下,當我們要做大蛋糕時,做蛋糕所需的材料是由市場各方按照公平原則提供的,請註意,蛋糕還沒有開始做!在做蛋糕之前,參與的各方必須達成壹份公平壹致的合同(誰出多少面團,誰出多少奶油,誰出多少糖,誰出多少水,誰出多少錢等等。),才做蛋糕,這就涉及到公平的問題了。如果在“純計劃經濟”條件下,當我們考慮如何分配蛋糕時,蛋糕已經做好了。然後我們想問做蛋糕在做好之前消耗了多少資源,這些資源是如何“規劃”的,以達到最優的經濟配置等等。這裏涉及的是效率。我們可以看到,在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市場化程度越高,法律制度越嚴格。在惡劣的環境下,首先會體現公平,其次才是效率。在發達國家,有些法律的誕生可能需要幾年或幾十年,而且執行嚴格。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國家,情況正好相反。中國越是走向市場經濟,它將面臨越多的立法和執法問題。
總之,效率和公平是對立統壹的兩個方面。在不同的經濟體中,效率和公平總能找到壹個暫時的平衡點。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效率與公平之間的平衡也在不斷變化。在普通人看來,維護公平的“法律”似乎可以忽略,但要達到“效率”似乎可以為所欲為。
以上似乎和現在的傳統思維有沖突,很難理解。這裏有壹些問題供妳考慮。
提出的問題:
我們假設經濟體制可以分為“純市場經濟”和“純計劃經濟”兩種極端情況,以包括所有的經濟體制。當我們分析兩種極端情況時,是否可以認為在“純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平被視為第壹交易原則,效率為第二;在“純計劃經濟”條件下,效率被視為第壹交易原則,公平為第二。
討論:
壹個工程師角度的問題:如果“純市場經濟”和“純計劃經濟”的假設模型成立,那麽在它們之間的中間點或平衡點,必然存在壹個半市場半計劃的經濟體制。在這個平衡點上,這個經濟體系中預期的公平和效率將是相等或同等重要的。然後從均衡點到市場或者到計劃,帶來的是公平和效率,是公平優先還是效率優先。本文認為,越接近“純市場經濟”的極點,“公平”的作用越大,“效率”的作用越小;越接近“純計劃經濟”的極點,“效率”的作用越大,“公平”的作用越小。如果在計劃經濟中過分強調“公平”,可能會導致混亂或衰退。在市場經濟中,過於強調效率可能會導致“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