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分數:40-結算時間:2010-8-25 13:01。
我在壹家小工廠做文員。進廠的時候,沒人跟我說要壹年才能辭職。現在,我生病了(我想回家做手術,家裏相對便宜壹些),但是老板說不行,我已經交了書面辭呈,8月24號就壹個月了。如果他再不給,我打算去勞動局。
但是現在,我又有了新的問題,因為,我上班的時候,只有早上上班,晚上下班,中間沒有打電話(在我之前的公司,經理和上班族都可以這樣打卡)。剛才他跟我說話了,他的意思是,妳想這麽做,妳就這麽做。(我在想,他肯定不會算我工資的。)我也承認了自己的錯誤,並表示接下來,我.請善良,不要批評我,我知道我錯了,現在我該如何將我的損失降到最低!!!跪下!謝謝大家!!!急!!!(我們沒有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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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壹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先違法,妳可以在書面離職後隨時提出辭職,要求單位支付妳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高11個月)、加班費等。
3.如果單位扣押了妳的工資、存款、年終獎等。,申請勞動仲裁時可以壹起申請;
4.收集壹些能證明妳與這家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如工裝(帶公司字樣)、工作證、工卡、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保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的都可以)等。
主要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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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線工作者真的不容易~
不要怕,妳的打卡行為沒有錯。壹個月期滿也可以隨時離職。妳的損失應該是工資和單位要求滿壹年才能走的問題?
首先,關於工資,妳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但是妳可能沒有那麽多時間和他壹起等很久。妳去勞動局以後,先去單位投訴,勞動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專門做這個,比這個快。
其法律依據是: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貫徹執行若幹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受理符合下列條件的投訴,並於受理之日立案調查:
(壹)兩年內發生違反勞動保障法律行為的;
(二)有明確的用人單位,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侵害;
(三)屬於勞動保障監察範圍,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其次,妳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這兩件事都可以在壹天內完成,而且是免費的。前壹段時間仲裁時間比較長,法律規定三個月,但實際上會加班。
大概,早晚打卡是所有用人單位最正常的模式。單位有證據證明他曾經書面告訴妳中午要打卡嗎?我猜他口頭上告訴妳妳會誠實準確。單位,如果妳不能證明,妳的行為就是對的~
現在壹個問題是:單位除了賭妳工資還有什麽?妳有社保嗎?簽勞動合同了嗎?
如果沒有的話,都寫在勞動仲裁申請書裏~妳去仲裁那邊。仔細詢問仲裁員,他們會告訴妳。就是心態不好,呵呵~
還有,勞動仲裁就是去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
希望以上回答對妳有幫助~有事留言~
1答辯人:律師_海陽-四級
以上是我和同事之前回答的壹個問題,希望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