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理論
張文顯朱蘇力賀衛方葛弘毅舒宗靈孫笑俠卓袁澤李步雲劉作祥符子堂孫國華辛春英郭道輝郝鐵川盧世倫石泰峰王晨光朱景文李琳麗龍劉漢謝輝
法律史
曾吳何陳生清邱吳建偉楊壹帆楊永華俞榮根韓延龍懷曉峰霍存福劉海年倪正茂高恒浦建朱勇
憲法和行政法
周許崇德韓大元胡羅陳運升方世榮張慶福張淑怡莫紀宏蒲增元童誌偉王明揚王書文吳佳霖肖維雲楊海坤袁淑紅張廣波朱維健
監獄管理學
高銘暄馬克昌趙秉誌張明楷陳明華陳興良曹子丹初胡愛芝顧賀小榮冰松梁華仁羅大華歐陽濤曲新久阮麒麟蘇惠玉康淑華張誌輝周道鸞盧建平王作富何鵬姜偉孫謙
民法和商法
江吳慧星孫鄭旭東魏振瀛崔建元劉春天劉凱翔石少霞司玉卓秦有圖顧功雲郭明瑞龍逸飛吳煥寧夏銀蘭徐雪露楊達文楊立新楊振山馬俊菊沈思寶吳昌臻關愛範健銀田
訴訟法律
江廣中許景存範崇義邊桂明顧景劉佳星沈大明宋英輝譚世貴唐偉建田平安王建成王國中樞王亞欣楊榮信張衛平周國軍左衛民譚炳豪常毅彥段崔敏
經濟法律研究
安迪李璇昌奇劉隆恒劉文華齊多軍邵建東史濟春傑夫張首文栽了趙明。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
呂忠梅
國際法學
韓德培曾梁於龔仁仁李劉南來饒葛平瑞木張乃根周中海
軍事法學
叢文生顧昂圖們張
世紀之交的中國法學家流派
(1)所謂紅派法學家,是壹群在學術上受歡迎,其學術理論受到學術界的高度重視,政治上寬容,三十幾歲就能成為博士生導師的法學家。主要代表人物有中國人民大學的、、,北京大學的吳,武漢大學的等。
(2)所謂黃派法學家,就是能夠將法學研究成果轉化為有價值的改革建議,從而有效推動我國政治、經濟、司法體制改革的法學家。他們善於聯系實際,運用法理批判現實,關註民生,主張改革。他們不僅著述豐富,而且分量很重。在他們的代表作品中,經常用金玉良言表達自己的主要觀點和主張。主要代表有:中國政法大學的江平、《中國法學》雜誌的郭道暉、中國社會科學院的梁慧星等。
(3)紫派所謂紫派法學家,是指那些比紅派法學家更紅的法學家。
紫學派法學家的特點是參與改革但不主張改革,往往從更為正統的角度對已有的改革措施和理論進行解釋、論證和宣傳。它們通常被紫色光環包圍。他們非常重視政治,經常參與重要法律的起草;他們在學術上也很重要,大多有監事、校長、董事長等學術職務。,國家教科書也經常由他們編寫。紫學派法學家的另壹個特點是,他們往往對他人(尤其是年輕人)的探索持批判態度,他們的批判往往以政治批判為主,學術批判為輔。1996年的所謂“小南風暴”就是這壹特征的重要體現。②張廣波是最具代表性的紫色法學家。張廣波,大連海事大學經濟法學院教授,憲法學、法理學專業。
(4)灰派(scholastic school)所謂灰派法學家,是指那些沈浸在學術研究中,不太關心現實生活,較少進行現實批判,不提具體改革建議的法學家。他們在法律領域知名度很高,但在法律領域之外的知名度顯然不如黃派和色派,甚至不如藍派和綠派。灰色法學家有深厚的學術基礎和豐富的著述。雖然他們回避現實政治問題,但他們的學術成果往往成為紅黃人物的學術依據。早在20世紀80年代初,北京大學的龔祥瑞就在他的著作《比較憲法與行政法》中認真討論了法治與法制的區別。但是因為他沒有聯系中國的實際去批判現實,所以沒有太大的影響。這是灰派和黃派的主要區別。灰色學派法學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有:龔祥瑞、張國華、沈、趙振江、等。
(5)藍派所謂藍派法學家,是指那些極力主張完全開放、充分借鑒和移植西方法律和西方法律的法學家。走向藍天大海是藍派的基本特征。
藍派法學家學貫中西,古為今用,思想活躍,心胸開闊。他們致力於中西法律文化的比較研究,對中國傳統法律文化進行了深刻的揭示和批判。他們大多生於上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與紅色法學家同齡。與紅派不同,他們壹般不考慮在學術界的社會地位,不重視博士、博士生導師等頭銜。和紅派壹樣,他們壹般不會過多批判現實。
藍派法學家的主要代表有南京大學的張、蘇州大學的周永坤、文化部中國美術學院的梁誌平等。張的代表作有《中西法律文化比較研究》、《法律與經濟——中國傳統經濟的法律分析》等。梁誌平的代表作有《新波斯書信》、《法律論證》、《法律的文化解讀》等。
(6)色彩學派色彩學派法學家是指那些同時具有多種色彩的法學家。蔡派法學家的代表人物有:南京師範大學的龔丕祥、吉林大學的張文顯、南京大學的範健、華東政法大學的曹建明、蘇州大學的楊海坤、杭大的胡建渺、中央黨校的石泰峰等等。蔡派法學家不僅具有豐富的學術成果,而且具有卓越的學術組織能力和廣泛的社會人脈。他們還有壹個重要的特點,就是包容所有的學校,也被所有的學校包容。因此,它們總是多姿多彩的。在他們身上,黑色派可以看到黑色,紅色派可以看到紅色,紫色派可以看到紫色,藍色派可以看到藍色,灰色派可以看到灰色,黃色派可以看到黃色,白色派可以看到白色,霧派可以看到霧,綠色派可以看到綠色。蔡派和洪派壹般同齡,學術地位略低於洪派,但政治地位強於洪派。他們大多在高等院校擔任行政領導職務,或者是校長、院長,或者至少是副校長。
(7)黑派,是指那些被認為主張全盤西化,在法律領域搞資產階級自由化,在政治上犯了嚴重錯誤的法學家。近年來,他們很少發表論文或書籍。主要代表人物有大眾出版社的、北京大學的袁、中國政法大學的等。
(8)白派法學領域中的白派人物主要有兩個特點:壹是頭腦壹片空白,在他們的著作和文章中,以及在他們的課堂上,沒有任何屬於他們的觀點和理論,沒有更不用說的觀點和主張,也沒有改革或不改革;二是以* *為主要目的,白花花的錢是白賺的,白賺了。學歷、學位、職稱等。無非是* *的手段。但平心而論,白人法學家在普及法律知識方面還是有所貢獻的。
(9)霧派(變色派)所謂變色派,是法學家的壹個流派,沒有壹定的顏色,隨著氣候的變化而變化。學校就像蒸汽,有時是灰色,有時是白色,有時是黑色,有時是藍色,有時是紅色,有時是五顏六色,什麽時髦,就變成什麽樣子。它們和色派的區別在於,色派隨時都是五顏六色的,霧派只有在很少的時候才是五顏六色的。除了在不同時期制造了不同的聲勢之外,霧派並沒有對法學研究和改革做出實質性的理論貢獻。霧派和白派在外形上有些相似,但總有實質性的區別。白派的目的是經濟,霧派的目的是政治。
(10)綠營綠營也可以叫草營。像綠草壹樣,這個法學家流派壹方面生機勃勃,另壹方面又不張揚,不被法律界所重視。主要代表有中山大學的劉星(儀征)、江蘇行政學院的劉等。
草派的特點是對古今中外的各種法律制度和法學理論采取超然的態度,不屑參與各種“學術”和政治問題的討論和辯論。
他們的學術追求是:哪裏有沙漠,就向哪裏挺進;哪裏有廢墟,他們就在哪裏紮根。他們的文章在政治上不受重視,但也不受批評;在法律領域,很冷,被認為無足輕重。中國的權威法律期刊從不發表他們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