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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經濟、政治、法律等著作(非名著)的讀書筆記,寫其中壹篇即可,1500字左右。

政治劄記

古希臘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哲學家亞裏士多德寫了《政治學》,分為八個部分,主要涉及城邦的目的、起源、變遷和保存。制度的分類、變更和保存;理想的城邦及其建構;最後,討論了公民教育和青少年教育。此外,這本書還涉及領導者的素質和領導藝術;他還闡述了自己的法律思想和司法思想。

本書的第壹部分主要討論了城邦的起源。

亞裏士多德認為,人們為了某種美好的目的,想要建立壹種* * *同構。家庭是由男人和女人以及主人和奴隸組成的。人們組成家庭來滿足日常生活的需要。當許多家庭聯合起來獲取生活必需品以外的東西時,壹個村莊就形成了。隨著人們對美好的不斷追求,很多村莊為了過上更好的生活,完全組合成壹個* * *同構。這種* * *同構越來越大,直到大到可以自給自足或者接近自給自足,才產生了城邦。

第二部分討論了政體和政體與法律的關系問題。

他認為城邦的本質在於多樣性,而不在於壹致性。以壹致性為本質和基礎的城邦必然走向自我否定和毀滅。高度壹致的城邦意味著人們失去了兩種美德:壹是男人對女人的情欲;第二是慷慨給予財產的美德。

在談到法律與城邦的關系時,他認為壹個好的城邦不僅要通過法律實現財產的平衡和節制,還要致力於人民在其他方面的平等和平衡,如教育和名譽。此外,他認為應該保持法律的穩定性,因為法律的變更可能會引起政治動蕩——因為法律的實施和效果最終取決於人們遵守法律的習慣而不是內容,習慣的養成需要很長時間,頻繁的法律變更會降低法律的威信。

此外,他還分析了希波達摩斯、斯巴達和迦太基的政權,並對這些政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第三部分討論了公民、政體理論和法律問題。

他在對“公民”的各種定義進行分析批判後,提出了公民的概念。他認為公民是參與法庭審判和行政統治的人。其中,參與行政裁決的人包括官員、陪審員和公民大會成員。他還說,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人們對共同生活的追求是自然的、必然的;人們會在相同的利益驅使下,在同壹個身體裏享受他們應得的美好生活。但他也指出,公民是相對的,因為這個概念關系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人們在涉及自身利益的問題上的判斷總是容易出錯。

他還討論了政治制度的問題。他認為政體負責城邦各種官職的設立或安排,尤其是最高官職。簡而言之,政權就是政府。此外,他還指出,城邦不僅僅是為了維持人民的生活和分享財富,更是以美好的生活為目標。他還提出了政府的分類。他認為有正確的政權和轉變的政權。根據利益和最高權力的歸屬,正確的政體可分為君主政體(以公共利益為目標,權力掌握在壹人手中)、貴族政體(以公共利益為目標,權力掌握在少數人手中)、* * *和政體(以公共利益為目標,權力掌握在大多數人手中)。改造後的政體分為暴君政體(基於私人利益,是改造後的君主政體)、寡頭政體(基於富人利益,是改造後的貴族政體)和平民政體(基於窮人利益,是改造後的* * *和政體)。

他還在這壹部分討論了法律問題。他認為法律分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他認為,城邦應該任命那些能夠做出正義法律沒有規定的榜樣的人擔任官員;此外,城邦還應根據城邦和公民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產生的新經驗,修改和補充新的法律,使法治與時俱進,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而且,他還認為,凡是可以運用法治的地方,就應該盡可能實行法治。法律沒有規定的,必須由人來裁決,裁決時應當有多人參與。

第四部分首先再次提到了法律的重要性,然後分析了政體多樣性的原因,然後分別對平民政體、寡頭政體和貴族政體進行了細分,提出了“溫和政體”是最佳政體的觀點,並闡述了政體的三要素。

在這壹部分的開頭,亞裏士多德再次強調了法律的理念。他說,法律是根據政權制定的,它規定和確認了政權的許多要素的內容。所有當局都必須依法執政,並有義務防止他人違反法律;在制定法律時,立法者必須了解政府的類型以及這些政府類型之間的差異。

然後,他分析了政府多樣化的原因。他認為每個城邦都是由不同的元素和部分組成的,而這些元素和部分在不同的城邦中的結構和分布是不同的。因為城邦是由不同的家庭組成的。城邦中的人民有不同的階級。城邦裏的人之間也有財富、出身、德行的差異。

接著,他又分別對平民政體、寡頭政體和貴族政體做了更詳細的分類。

然後,他提到“溫和的政權”是最好的政權。所謂“溫和政權”,就是中產階級數量占優勢,中產階級掌權的政權。因為中產階級既不會掠奪富人的財富,也不會剝奪窮人的權利,更不會受到黨派的爭奪。他進壹步說,任何壹個城邦,在其建設中都包含著質和量。所謂自然,是指自由、財富、教育、家庭;數量是指批準的數量。他進壹步指出,在任何壹個城邦中,沒有壹個階級同時具有數量和性質的雙重優勢。所以,要維持壹個相對政權的穩定,就要讓它的支持者比反對者強大;在制定法律時,所有階層都應該考慮中產階級的利益和要求。

在這壹部分的最後,亞裏士多德闡述了政體的三個要素。他認為,政體應該包括三個要素:議事、行政和司法。討論要素負責戰爭與和平、結盟與解散等公共事務,以及法律、死刑、官方選舉與審查等事務。這個機構可以由全體公民或者部分公民擔任。行政要素負責各種官職的安排和配置。司法要素主要指法院的審判等職能;區分司法方式的標準包括:法院成員、審判對象、成員任命方式、法院形式等。

第五部分主要論述政權的變更與保存。

他認為,政權更叠的原因同樣是:他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為了避免財產和名譽的損失;遭受輕視或者恐懼;壹部分城邦不成比例地增長;選舉舞弊;城邦之間的不平衡和戰爭;城邦的地形、位置等。接著,他分別詳細論述了平民政體、寡頭政體和貴族政體發生變化的原因。

接下來,他討論了政權保存的問題。他認為保存政權的方法是:讓所有城邦嚴格遵守法律;通過法律防止權貴階層之間的敵對和私鬥;巧妙利用政權面臨的威脅;通過法律防止任何人擁有太多太大的權力;官員奉公守法,嚴格自律;通過法律,願意和能夠維持現政權的人比不願意和不能維持現政權的人多;教育公民等等。接下來,他討論了君主制和寡頭政治的保存。他認為保存專制政權的方法是:約束公民的思想,在公民之間制造不信任;讓公民無力做出改變;暴君不顯嚴厲卻顯尊嚴,想見他的人尊重他;避免暴政;向公民表明他們的統治是為了公眾的利益等等。

在這壹部分的最後,他分析了蘇格拉底改朝換代思想的不足之處。

第六部分主要論述政治制度的構建。在討論政體建設問題之前,亞裏士多德解釋了平民政體的原則和特征。

他認為文官政府的原則是自由。這裏的自由是指人們可以隨心所欲地生活,每個人輪流統治和被統治。此外,他認為文官政權的特征應該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官員由全體公民選舉產生;官員是抽簽選出來的;所有公民統治所有人,所有人統治所有公民;上任的官員沒有財產要求或者只有很低的要求;壹個人不能兩次擔任同壹職務;官員的任期很短;所有公民都有受審判的權利,所有案件都由公民選舉的人來審判;公民大會對所有事情都有最終決定權,至少是重要的事情。

他認為,在構建政治體系時,應該著眼於長遠。在部隊的構成上,兵種的數量和數量要根據城邦的地理環境來確定。最後,他把重點放在了官員的設置上。他認為,官員應包括以下幾種類型:企業管理中的官員;負責城市建設的官員;負責鄉村建築的官員;負責公共收入的官員;負責登記合同和法院判決的官員;負責執行司法判決、罰款和監管囚犯的官員;掌管公款的官員;負責宗教事務的官員;負責公民教育的官員等等。

第七部分主要論述理想的城邦應該具備的條件。

在他看來,在壹個理想的城邦中,個人的幸福和城邦的幸福應該是壹致的;人口合理,地理環境優越,軍事實力雄厚;人民充滿活力和思想。另外,階級劃分要合理;拋光位置合理;結婚生子合情合理。最後,重視孩子的教育。

第八部分主要論述青少年的培養。

在他看來,培養年輕人是城邦的責任。對青少年的教育內容要適當、全面。他還主張通過閱讀和寫作、體育、音樂和繪畫來培養年輕人。

亞裏士多德的這本書論述了許多方面,開創了政治學研究的先河,使政治學成為壹門獨立的學科。

然而,他的思想也有壹些缺點。他認為人生來就是不平等的。比如他認為有的人生來就是奴隸,有的人生來就是自由人,有的人生來就是統治者。

此外,他的思想也存在矛盾。當他討論文官政府的原則時,官員應該由全體公民選舉產生,但後來他又說官員應該由抽簽產生。是哪壹個?我們不知道。

政治各章的主要內容:

第壹卷關於家庭

首先,簡單討論壹下城邦的目的。

* * *同體是為了某種善而造。城邦是最高貴最權威的,它包含了所有其他* * *同構。

所以城邦追求最好。

第二,論述城邦的形成過程,得出城邦的形成是自然的,人是天然的政治動物的結論。

首先,世界上有必然存在的組合,壹旦分離就無法存在。也就是男人和女人為了繁衍和人類的延續,必須結合在壹起。自然的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也建立了保存的財團(會運籌帷幄的人自然適合做統治者和主人,會用身體勞動的人是被統治者和天生的奴隸,所以利益壹致)。這樣兩種結合在壹起,首先必然會形成壹個家庭。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家庭是為了滿足日常生活的需要而自然形成的。然後,通過繁衍,壹個家庭形成了村莊最古老、最自然的形式。這也解釋了為什麽最早的城邦是由國王統治的。先進的村莊是由許多家庭為了生活必需品以外的東西而聯合起來形成的。最後,當許多村莊為了更好的生活而聯合起來,並且大到足以自給自足或幾乎自給自足時,壹個城邦就形成了。如果說* * *的早期同構形式是自然的,那麽城邦也是自然的,因為這是他們的目的。事物的本質(自然)就是目的;什麽是壹切?只有完全生成了,才能說出其中每壹個的本質,比如人性,馬性,家族性。終極的因和目的是最好的,自足是目的也是最好的。與其他動物相比,人是獨特的,因為他有善惡、正義和非正義等情感。

第三,進壹步論證城邦整體必須優先於家庭和個人。當壹個人被孤立時,他就不再自給自足,就像部分對於整體壹樣。人類生來就有社會本能,第壹個創建城邦的人,就是給予人民最大利益的人。智慧和美德可能被用於人們最邪惡的目的。因此,必須有壹個充滿美德的城邦來規範人們,使他們過上更好的生活。正義是執政的準則,因為正義的實施可以決定是非,這是壹個政治秩序的基礎。第四,從構成城邦家族管理的基本單位入手,對各種規則進行比較。家庭:由自由人和奴隸組成。其中包括主從關系、夫妻關系(配偶關系)、父子關系(血緣關系)和壹種“發財”關系。關於主從關系的討論:首先提出兩種觀點:1。導演如何管理家奴,就是學習,家政,訓練家奴。2.主人對奴隸的統治背離了自然,主人和奴隸的區別是由法律法規決定的,所以是不公平的。貨幣作為中介是由原始的物質交換產生的。從貨幣流通開始,社會發展了商業、貨幣借貸等豐富的技術。金錢不是生活所需的真正財富;不同於為家庭獲取必要的有限產業,做生意,放貸,無限地斂財是不自然的。

有了管理生產的技術,在獲得家庭的需要後,家庭管理就是把這些用品安排妥當消費,讓全家過上妥當的生活。遵循著謀生的目的,家庭要註重愛護自然的管理,也就是農牧。為了錢而賺錢,為了利益而放貸,這是社會上最惡劣的商業活動。

財產取得方式的分類及其實踐研究。壟斷獲取暴利的幾個例子?

論夫妻、父子、治家之道:夫妻關系類似於政治家治理其自由民,父子關系類似於國王治理其臣民。

家政管理善於培養良好的道德,其目的是使整個家庭達到良好的道德。主人和奴隸的道德標準不同,即主人是父親,丈夫是奴隸,妻子是妻子,孩子各有各的優點。辛苦雖非理性,卻能感應到牲畜之外的理性,導演要用善良教導奴隸;至於婦孺等自由從屬的教育,以後再說。

第二卷論理想的城邦和優秀的城邦

評柏拉圖《理想國》中的政治理想:加入政治團體的人必須知道壹些事情。柏拉圖主張拋棄家庭和私有財產,使壹切財政和妻子完全歸公有。

論妻公教育:柏拉圖的目的是消滅私而重視公,爭取城邦的統壹。然而,自然界的壹切都因分化而發展;城邦中不同的分子做出不同的貢獻,所以可以自給自足,過於統壹的城邦是不會自給自足的。

柏拉圖實現這種統壹的手段也是壹種謬誤。人類的自私不會隨著私有財產制度的廢除而消失,更多的金融糾紛會發生在財產集團之間。至於妻子的公教,大家都成了父子,沒有真正的親人。每個人都需要他想要的,政治法律終究不能破壞自然本性。

妻公教育的理想會在實踐的細節上造成種種困難;父子不認,人情淡如水,吊詭之罪與其他罪無異。柏拉圖提出的階級改造等程序是不現實的。

論財產的公有制:財產的管理和運用不像私有那樣是公有的,但共同擁有是適當的;私人管理財產可以認真管理,物質互助可以培養人的慈善。世界上由金融引發的犯罪,根源在於人類的惡毒;公物既不能消除人性的惡毒,也不能整理群眾的意誌。只有通過教育才能消除人類的惡性,才能統壹城邦。

柏拉圖定律中的政治理想評析:這裏提出的理想城邦更接近現實,面積也很大。他不再主張財政和妻子的公有制,但仍有壹些謬誤:他起草的關於平等生產的條例忽略了各種財政的定額和對人口增值的限制。他提出了* * *和制度,對於城邦元素沒有真正的適當調整;當時提議的選舉是寡頭政治。

法利亞法律制度評析:法利亞法律制度的本質是平均化不動產。要限制人口增長,先制定合適的資產。要使人化惡為善,用法律維護財產配額,不如通過教育提高道德水準。法利亞法律體系過於重視物質因素。

石破茂法制點評:石破茂的法制還是“三”,民分三等,地分三等,法度分三等。此外,還有壹些新的法律,如獎勵制度。獎勵制度必然會促進變革。過時的、無效的法規是應該廢除的,但禮儀和法律是有淵源的,不容易貿然改變。

論斯巴達的政治制度:從事公共事務的人需要閑暇,所以奴隸制保證了公民的閑暇;斯巴達是赫魯塔培養的,所以每個人都可以參與公共事務,投身戰爭。斯巴達的女性將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中。監理院、長老會、二王制、用餐規定也各有不足。斯巴達以武術為立法目的,後果惡劣。金融也困。

論克裏特式政體:克裏特的城邦政體與斯巴達相似,但比斯巴達更原始。用餐系統優於斯巴達,檢查系統差。克裏特統治集團是狹隘的多黨,經常互相爭鬥;但該島隔絕於海中,自古以來鮮有外族入侵,應該可以長期避免大災。

論迦太基政權:迦太基政權類似斯巴達,有很多優點。其制度以貴族政體為基礎,兼具平民和寡頭因素。最大的缺點就是太有錢;功名可求,貪腐屢見官史,兼職多。平民經常被轉移到殖民地區使他們富裕,所以這個國家是相當安全的。

在上壹代的立法者中,為雅典創造的梭倫,堪稱慧達。他心懷民主復仇,完成了新壹代的政策,但他能夠保留舊道德,不放棄良好的規則。

第三卷公民和政治理論

城邦是公民的集體,首先要了解公民的本質。居住權和訴訟權,或者公民的後代,都不足以構成公民身份;政治權利是公民權的真正條件。在窮人政權中,“所有公民都有終身參與審議、司法和行政機關的權利。”就壹般制度而言,“所有公民”都可以在壹定時期內參與司法和審議機構。

按照慣例,只有父母雙方的後代才能成為公民。普遍改革後,很多人可以入籍成為新公民。這些新公民雖然不是壹個宗族,但根據上述定義,他們獲得了政治權利,實際上是公民。

有人說,憑借革命政府成為新公民的人,不能算是真正的城邦公民。因此,我們應該辯證地看待城邦的統壹性。

另壹個應該辯證的問題是:“好公民的品格和好人的品格是壹樣的嗎?”不同的政權有不同的目的,每個政權都需要與其目的壹致的好公民。雖然在理想的城邦中,不同的政治職能有不同的美德,但全世界的好人都有相同的美德。所以好公民不壹定都是好人。只有理想的城邦及其提出的政治才屬於輪流執政的制度,在這種制度中,公民必須同時具有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美德,每個人都必須具有四種美德:這裏的好公民和好人是壹樣的。

工匠和勞動者雖然是城邦所必需的,但他們並不具備好公民應有的美德,所以不應該登記為公民。然而,不同的制度有不同的登記法。貴族政權照例禁止工匠成為公民,寡頭政權則允許富有的工匠註冊。至於平民城邦的要素戶口的減少和國家對士兵的需要,登記法往往放寬以容納工匠。

政權是根據其目的和政權形式來分類的。就目的而言,凡是為了全州人民的利益而謀求美好生活的,都列為正宗政權;反之,只求統治階級的畸形政權。

就政權形式而言,正宗政權按統治者可分為君主、貴族和* * *政治體三種,變態政權可分為債權人、寡頭和平民三種。

然而,政治權力的實際分類不僅在於統治者的數量,還在於以資產劃分的社會階層,這是政治權力的基礎:寡頭政治確實是由富人統治的,而平民政府是由窮人統治的,其數量只是階級差異的屬性,而不是階級差異的本質。

各種爭議持有不同的正義觀:民粹主義者認為人人生而平等,所有權利都應該平等。寡頭政治認為,人的財富是不平等的,壹切權利都是不平等的。城邦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謀求人類的生存,更是為了實現* * *的美好生活。這些目的貢獻的並不多,相應的權利是按照貢獻的權重來分配的。

很難確定城邦的至高無上的主權是應該托付給老百姓還是少數富人家庭還是少數國足球員還是最優越的人或債權人。如果至高無上的權利不應該放在任何人或少數人身上而只放在法律上,也很難下結論。

政治道德非常重視正義。正義根據公平原則,把同樣數量的食物分配給同樣數量的人。政治權利的分配標準應該以對群體的貢獻為基礎:每個人都應該被分配與他或她壹樣多的權利。

君主制有五種:斯巴達、蠻族之王、民選總統、史詩時代的君主制、全權君主。

第4卷現實政權的類別

政治學研究的是理想的整體,以及現實問題,比如:在現實條件下,政府的最佳形式是什麽;大多數城邦能實行的最佳政體是什麽?如何保持壹個政權的真實性;壹個政權中更重要的平民類型和寡頭類型有什麽區別?政治學整體的研究也是研究法律的。

除了君主制和貴族制,還應繼續列舉正宗* * *政治體和非正常平民、寡頭和債權人四種類型,說明其類型並分析公民組織適應什麽形式,以及各種形式如何形成和崩潰,如何保存。

每種政體類型都是由城邦的不同部分造成的,比如平民和貴族的差異。每個城邦的政治功能有幾種不同的安排,也可以基於幾種不同的政體。有人說,政治體制只有兩種:平民和寡頭,其余是兩種中間體。這種說法很籠統,但不準確。

平民人口整體上由大多數窮人統治,寡頭政治由少數富人統治。對於動物各種器官的差異和構成的分析,還應該考慮城邦的社會構成和政治制度的壹切形式。從這壹分析可以看出,平民作為壹個整體可以分為五類。同樣,寡頭政治也有四種類型,最糟糕的是“門閥政權”。執政黨極其狹隘,職位世襲,權利淩駕於法律之上。這也類似於債務政治。

純種貴族政權應該是德才兼備的政權;另外三個摻雜了其他因素,接近* * *和政權。

精於政治,溫和,中產* * *和政權介於平民之間,可以協調兩個階級的紛爭,比較嚴重,適合普通城邦。但是,從古至今,中產階級人數不多,他們並不是在爭取政治權利。斯巴達和雅典鼓勵他們的國家走向貧窮和寡頭政治的極端,所以* * *制度在希臘很少見。

混合制度要求質量之間的平衡。如果中國的平民數量勝於財富質量,勢必建立平民政權,反之,則會建立寡頭政權。

寡頭政治欺騙普通人的方式有五種。平民作為壹個整體也有相應的方法來欺騙富室。但是作弊不如誠實,贏不如配合。壹個國家的團體組織類似於武裝部隊。欺騙永遠無法讓人申報勞動,獻身報效國家。

城邦有三大職能:議事、行政和審判。議事功能的形成方式是全體公民討論壹切,部分公民討論壹切,全體公民討論壹些事情,部分公民討論壹些事情。在實施中,這三種方式可以有幾種不同的安排,以適應各種不同類型的政府。

就行政機構而言,職能類型或多或少,權限或輕或重,任期或長或短,任命方式也不壹樣,比如選舉或抽簽。每個政權都應該選擇符合其成立宗旨的自己的安排。司法機構,即法院,根據案件的性質和審判程序分為八類。

第五卷政變與改革

壹般的城邦都以正義和平等的理念作為政治建設的原則,國家的不同部分試圖推翻這個政權,這是政變和改革的壹般原因。政變的好處是完全推翻舊政權,有時只是作為壹些局部的改革。

民粹主義在數量上是對等的,各有偏頗,也不能免受內部阻力,但窮人作為壹個整體往往比寡頭更穩定。本文從壹般的心理狀況、革命者的企圖和事件的動機三個方面分析了這壹變化的壹般原因。

平民政權往往被群眾領袖侵犯富人的政策所改變,或被挑釁成富人的反應,或群眾借機自立為債權人。政治活動家往往尋求擴大群眾的權利來討好平民,所以平民政權在近代由溫和的舊政權轉變為極端類型。寡頭政治的變化往往是由於政府對平民的虐待或者統治者內部的前進方向造成的。有時候,隨著社會財富的增加,有官方資格的人越來越多,統治集團的構成發生變化,進而出現政權更叠。

維持和保護普通人、寡頭、貴族、* *和政治團體的方法:整頓法律和秩序,防止得過且過;重中信,重和諧,重全國;時刻警惕敵人,團結人民,賞罰適度,註意幫助內部失敗的人,不要讓壹部分人富裕起來。

繼續描述保存政治制度的方法:執政人員要忠誠有才,遵紀守法。任何政治制度都要得到大多數球的支持,才能穩定。壹切措施都不要走極端,只有中庸之道才能長久。教育人民使他們的生活思想和日常行為符合憲法的本質;這個世界經常忽視公民教育,尤其是鼓勵任意自由的極端平民政權。

皇族的維系靠的是謙遜和溫柔。保護債權人有兩種政策。壹種是采取類似於超平民政權的高壓政策,用嚴刑峻法摧毀人民意誌,用重客耗盡其剩余資本,播撒不和的種子,使人民互相猜疑。另壹種政策是偽裝君主制,避免資本約束,粉飾為仁政,從而略微延長其命運。

但專制不能持久,古代的債權人壽命都很短。柏拉圖《理想國》中相關理論評析。

第六卷建立文官政權的方法

文官政府的變種是由不同性質的人和不同組合的民主功能和作用組成的。

文官政權以自由為宗旨,應該輪流參與正經事,要求生活上“隨心所欲”。行政、司法和審議職能的安排需要符合這壹自由的目的。審議和司法權對全體公民開放,采用抽簽方式選拔和開會,並應給予官員津貼和任期。都是平民機構的特點。

民粹靠的是擁有最高權利的人數,寡頭靠的是財富。根據這些原則確立的最高權利仍然淩駕於法律之上,並有可能實施。壹個好的組織應該包括兩個原則,使掌管最高權力的團體既冗余又資源豐富。

四個不同性質的人建立的平民政權是最好的。在這種文官政權下,資產多的階層和資產少的階層的利益可以得到平衡。這個政權應該采取促進農業發展的政策。其次是畜牧業;第三是工商風,最後是全能超民用系統。

最好的寡頭對應的是農業平民政權,官員的財產資質不高。在末代寡頭政治中,財產資格特別高,對應的是依靠極端平民政權的總人數,這意味著難以穩定執政。軍事構成對寡頭政治影響很大,騎兵有利於寡頭政治。相反,輕步兵和海軍有利於文官政權。

壹般來說,有各種各樣的功能應該仔細地重新建立。列出所有城邦應該設置的重要職能和部分城邦應該設置的特殊職能。

第7卷政治理想和教育原則

第8卷青年培訓

假設個人或城邦的最佳生活是擁有足夠所需美德的生活,以擁有適合美德的行為。最好的政體壹定是這樣的制度,人們遵循它就能有最善良的行為和最幸福的生活。(在這裏,亞裏士多德承認,大多數城邦的目標是謀求權力。)立法者應以休閑和平為其法律目的。

來自政治的啟示;

1,做人做事不能太極端,不能偏激,要適度。

2.善治是亞裏士多德政治學中的壹個重要範疇,介於理想與現實之間。其經濟社會前提是公私財產制和中產階級主導的社會結構。其制度安排是法治之上的混合政體,其人文基礎是城邦主導的德性教育。亞裏士多德的善治理論為現代政治學的理論研究提供了寶貴的精神資源和啟示。

3.亞裏士多德在其代表作《政治學》中,對和諧穩定的理想社會做了許多設計和論述。為了維護危機重重的古希臘城邦,亞裏士多德提出建設以中產階級為主體的法治社會,強調公平正義對維護城邦穩定和諧的重要作用,主張社會構成多樣化,重視教育和人口的數量和質量,主張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在理論上,我們大膽地構想和規劃了和諧穩定的城邦建設,其許多亮點對正在進行的和諧社會建設具有重要的借鑒、啟發和參考意義。

4、要敢於懷疑,敢於提出錯誤觀點,有自己的見解,有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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