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描述:
在* * *機關,建委的職能是什麽,具體管理什麽?我有個同學報考了上海某區建委,馬上就要考上了。我想了解壹下情況。有前途嗎?有沒有賺錢的方法?嗯。多有趣啊
分析:
這是壹項繁重的工作。
壹、工作職責
(壹)貫徹執行有關城鄉建設和交通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起草或協調起草相應的規範性文件和行業管理辦法,組織實施或協調實施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根據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制定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發展戰略,編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編制和實施國防交通、市政工程、城市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管線監管、建設管理等規劃。
(三)組織、指導和協調建設交通領域綜合性、系統性、長期性、突發性重大問題的研究和處理。
(四)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建設交通工作中的相關執法工作;負責建築業(含裝飾裝修業)、建材業和交通運輸業的行政和行業管理,培育和規範建築市場、建材市場和交通運輸市場;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計和施工的管理。
(五)組織實施市、區實事工程和重大項目。
(六)組織協調農村公路建設,指導村鎮建設和管理。推進農村城鎮化。
(七)負責本轄區的國防交通工作和無人看守鐵路道口的管理。
(八)負責交通、市容、環境衛生、綠化、市政設施、公路交通、建築和建材的管理。
(九)企業和中介機構的宏觀管理;指導行業協會開展工作。
(十)指導和管理本系統的繼續教育和相關培訓工作。
(十壹)負責相關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十二)承辦地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二,內部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上海市金山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相應設置了13職能科(室),即:黨政辦公室(加法規處牌子)、組織紀檢處、人事勞動處、武裝保衛處、信息組宣傳部、計劃財務部、內審監察處、公路管理處、交通管理處、市政管理處、綠化管理處、市容環境處等。
(壹)黨政辦公室(加法律部牌子)
負責組織落實上級黨委部署的工作,監督檢查各單位、各部門落實黨工委決議的情況;組織協調委員會的政務工作,負責監督建立外交關系委員會的有關工作;負責相關文件的起草、收發、傳遞和催辦、公文審核;負責黨政各類會議和活動的組織、籌備、記錄、歸檔,負責委托外事工作;負責黨政印章的保管和使用,並負責保密管理工作;負責委員會文件、檔案的管理和委員會檔案的統壹管理和歸檔;與信息組宣傳部壹起完成信息收集和簡報撰寫;負責區人大代表意見和區CPPCC建議的督辦協調,人民來信來訪的接待和相關問題的處理;負責辦公用品的采購、發放和管理,以及餐飲、用車和後勤的管理;會同計劃財務部實施固定資產管理;完成委員會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組織制定依法行政工作的規劃和方案;負責本系統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的制度建設,協調、監督和統計行政執法,審查以外交委員會名義實施的行政處罰;參與調查研究和制定專項改革方案,組織實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協調外交關系委員會制度相關改革工作;組織審查、報批、清理和解釋本系統起草或發布的規範性文件;辦理上級機關和本區其他行政機關轉來的法律意見稿的研究和答復工作;承辦本系統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組織行政處罰聽證;組織實施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培訓和在職培訓,負責行政執法證件的申領和管理。
(二)組建紀檢組
負責傭金系統基層團隊的建設、管理和考核;負責委托幹部的教育、管理和檢查,後備幹部的培養和檢查;負責黨員教育管理、發展新黨員、培養入黨積極分子;負責委員會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因公出國幹部的政審;負責團委系統黨費收繳和管理,團委幹部人事檔案管理,指導基層做好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團委系統紀律檢查工作。
(3)人事勞資科
貫徹執行國家、市、區人事管理制度、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所屬單位的勞動管理和職工的轉崗安置;負責申報幹部任免、職務變動、聘用等工作;負責工資調整、所屬企事業單位工資基金審核、委機關福利;負責職工養老金的計發、轉移和變動以及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計發和辦理;負責委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教育培訓、職稱考試、聘任和考核以及技術工人的晉升和考核;負責指導委系統員工社會保障和勞動(聘用)合同的簽訂和履行;負責建委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療養和體檢,以及委系統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負責各類勞動人事報表的統計、勞動用工監管和各類勞動人事年檢,並與相關業務部門聯系溝通,確保各項工作的落實。
⑷武裝安全科
負責人民武裝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人民調解組織,協商解決人民內部矛盾;負責組建保衛信息員,並做好保衛幹部和信息員的管理工作;制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和檢查、考核及獎懲制度;負責委托單位的安全防範工作,建立合格的治安保衛單位;負責成立防汛防臺應急小組,做好防汛防臺工作;完善綜治體系,形成* * *管理,加強自身建設。
(5)信息組宣傳
負責宣傳馬列主義、* *思想、* *理論、* *重要思想和黨的方針政策,配合委系統幹部的理論學習;負責建立外交關系委員會制度的群眾宣傳工作,開展愛國主義、公民道德、責任意識等主題的教育活動;做好交委系統文明單位、文明窗口、文明班組創建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協助黨政辦做好建交委信息公開和金山建設信息收集工作;負責協調與相關新聞機構的業務聯系和對外宣傳報道;負責外交關系委員會信息技術的統籌規劃和協調,推進外交關系委員會系統信息化建設;負責外交關系委員會門戶網站的維護;協助團工委開展共青團的各項工作。
⑹規劃和財務科
認真執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制度,嚴格遵守財務制度;負責編制財務計劃並定期檢查執行情況;加強資金管理,負責資金的籌集和合理使用,為領導出謀劃策;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組織基層財務檢查和監督,確保資產完整;負責財務報表、賬簿、付款憑證等的審核。,確保會計質量;負責所屬單位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和會計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其業務素質;認真及時完成各類財務報表,確保及時準確。
㈦內部審計和監督科
監督本系統貫徹執行國家財政審計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章制度,監督各項資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認真完成上級和領導部門交辦的任務,參加區審計局組織的各項審計活動;根據上級的審計程序開展工作;保持審計檔案整潔、完整、有條理,不泄密;建立內部審計監督網絡,指導基層內部審計工作,提高本系統內部審計管理水平。
(8)公路營業段
負責管理和協調本地區公路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評估和項目報告的上報工作;管理和協調工程建設的招標管理、工程進度、預算(結算)審核,配合有關部門提出建設資金的要求,制定資金使用計劃;管理和協調農村公路建設、橋梁改造和養護計劃的審核和資金審批,監督和驗收質量和進度;協調並做好各施工項目現場管理小組的協調工作,督促收集、整理在建項目的資料,建立完整的工程技術檔案;協調做好公路道口的業務管理工作,做好基礎設施固定資產投資的統計和相關報表工作;協調做好與上級部門和相關單位的溝通和服務工作,爭取資金和工作支持。
(9)交通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交通部和本市頒布的法律、法令、法規、規章、辦法及其他有關行業管理文件的精神;監督本轄區水上交通法規和道路運輸管理法規的實施;負責全區航道的日常管理;負責貨物港口費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監督水陸運輸業的經營行為和服務質量;負責全區公共交通、專用客運和出租汽車行業的檢查管理,打擊非法營運,保護合法營運,維護客運市場秩序;負責全區水路運輸服務的開通,內河裝卸、內河裝卸服務企業的開辦,水路貨物運輸和旅客運輸的初審;審批全區兩用停車場(庫)的設立、汽車維修企業、汽車專項維修企業、摩托車維修企業的開業申請;監督檢查交通行業相關部門行政審批事項規範運行情況。
(10)市政管理科
宣傳貫徹《上海市城市道路橋梁管理條例》、《上海市臨時占用城市道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負責相關審批事項的行政審批;協同區規劃管理部門根據區總體規劃編制城市道路、橋梁和雨汙管道專業規劃,審核開發區和居住區自行建設的城市道路、橋梁和雨汙管道詳細規劃;編制金山區市政工程建設年度計劃,並按規定程序與有關部門綜合平衡後實施;組織有關部門按規定程序進行市政工程竣工驗收;會同區市政部門,定期組織本地區市政設施的巡查和普查,編制市政設施養護維修計劃,監督檢查養護維修工程質量,確保市政設施完好;會同區市政服務部門,做好金山區市政行業管理工作,做到有組織、有檢查、有考核、有獎懲;積極聯系上級部門,爭取上級部門在政策、資金等方面的幫助,熱情服務基層。
(11)綠化管理科
宣傳和執行《上海市造林綠化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本區的發展,編制綠化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實施計劃,負責參與、監督、協調和保證計劃的實施和完成;根據上海市質量標準,負責監督、檢查、考核園林綠化養護質量,協助綠地建設和養護的招投標工作;園林綠化行業的技術指導、監督和管理;負責編制園林綠化建設項目計劃並監督實施。根據區政府下達的建設任務,進行現場調研,編制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分析報告,做好項目立項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園林綠化工程的建設進度和質量,控制投資,協助審計局做好項目審計工作;監督檢查園林綠化行業行政審批事項的申報情況;負責數據的收集、匯總、歸檔,及時審核統計報表,及時向領導提供信息,當好領導的參謀。
(12)市容環境科
宣傳貫徹《上海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精神;負責制定本地區市容環境衛生科技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推進市容環境衛生科技進步;督促環境衛生管理機構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工作目標;組織行業考核和職業道德考核,推進建設和管理;配合區衛生辦抓好工作落實,推動環境建設上壹個臺階;負責受理和處理對本轄區環境衛生工作的投訴;負責環境衛生工作資料的收集,及時向領導提供相關信息,當好領導的參謀。
(十三)建築市場分部
宣傳貫徹《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上海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依據上述法律法規做好本地區建築市場的具體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建築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督促工程建設各方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參與或組織工程建設事故調查;整頓和規範本轄區建築市場秩序,依法查處建築市場違法行為,組織協調建築行業聯合行政執法工作,對建築市場進行不定期執法檢查,糾正建築市場不規範行為;負責審批上級委托的建築業企業資質評定和申報;負責處理建築工程質量問題的投訴;組織建材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做好執法證的申領和發放工作;指導和協調建設各職能部門的相關工作,參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創優活動和施工企業綜合評價;協調處理建築企業拖欠工程款問題;抓好系統的安全生產,定期對委系統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