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權利和義務的相互依存
3.權利可以放棄,義務不能放棄。
4.權利和義務是壹種對應關系。
5.有時候有些權利本身就是義務。
(4)公民權利和義務的壹致性
1.公民享有的權利和義務是統壹的。
2.權利和義務是相互依存的。
3.權利和義務是相互結合的。
4.權利和義務相互促進,相輔相成。
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兩者的關系是,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是相互依存的,沒有權利就沒有義務,沒有義務就沒有權利。它們相互依存,不可分割。
沒有義務就沒有權利,沒有權利就沒有義務。這就是法律常說的:“權利義務壹致”。
這句話其實是馬克思在民法的基礎上說的。這在民法中得到最好的體現。比如甲乙雙方訂立合同。約定甲方賣給乙方壹塊手表,乙方給甲方1000元。那麽,在這份合同中,甲方的權利是要求乙方支付1000元,而乙方的權利是要求甲方交付壹塊手表。那麽,A有他的權利,也有義務將符合約定的手表交付給B;乙方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有義務向甲方支付1000元..
或者所有權。所有者對財產有絕對的控制權。但是這種權利就沒有伴隨的義務嗎?比如我有壹套房子,我可以根據房主的權利隨意使用和處置。但我能把這房子變成毒品加工廠嗎?所以,即使找不到相對人的絕對所有權,也是有義務的,也就是對社會的義務。不使用我的權利,就是違反了法律和公序良俗。
5.如何理解公民權利與義務的壹致性?
——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密不可分。在享受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不履行義務就享受權利是不允許的。
人民的壹些權利和義務是相互結合的。在壹定條件下(比如勞動),權利就是義務,義務就是權利。
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成的。公民的權利得到保障,就能激發他們的工作熱情,促使他們自覺履行義務;公民自覺履行義務,有利於國家的繁榮,公民的權利也能得到更多的保障。
中國公民權利和義務的壹致性表現在三個方面:壹是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主體壹致(統壹)。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二,公民的壹些權利和義務是相互結合的(對等),比如勞動權和受教育權,這既是公民的權利也是公民的義務。
第三,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相互促進,相輔相成。(限制性)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本質上反映了公民個人、集體和國家之間的關系。
中國公民權利與義務的壹致性表現在三個方面:
第壹,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壹體的。在壹定條件下,權利就是義務,義務就是權利。比如,我國憲法規定,勞動和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也是公民的基本義務。
第二,公民權利和義務的平等。既然權利和義務是變相生來的,所以是平等的。公民履行的義務越多,對社會的貢獻就越大,享受的權利就越充分。
第三,對公民權利和義務的限制。公民享有的權利是以義務的履行為條件的,並且受到義務的制約。如果他們不履行義務,他們就不能享有權利。
關於權利和義務的關系,馬克思有壹個著名的論斷:“沒有義務就沒有權利,沒有權利就沒有義務。”這表明,任何權利都不是絕對的或無限的。無論是宏觀權利還是微觀具體權利,都只能在壹定的邊界內活動。當我們作為權利人行使權利的時候,也要記住我們是義務的執行者,這樣才能獲得意義上的自由。可見,在強調權利意識的同時,也要不斷強化履行責任的義務意識。權利和義務是有限的。如果超出限度享受權利,則不受制度保護,甚至可能構成“越權”或“濫用權利”。也禁止要求義務人做超出“義務”範圍的行為。在權利和義務的資源配置中,權利人不可能永遠無限地享受社會利益,義務人也不可能永遠承擔社會弊端和損害。權利人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在體系的統壹中,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兩者不能孤立存在和發展。壹方不存在,另壹方也不可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