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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 2010年全國環境宣傳教育行動計劃

全國環境宣傳教育行動計劃(1996 ~ 2010)

()(1)編制《行動綱要》的目的和意義

1.1中國是壹個發展中國家,目前正處於工業化和城市化快速發展階段。由於自然資源開發強度的不斷加大,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落後的技術和管理水平,汙染物的數量越來越多。總的來說,以城市為中心的環境汙染仍在發展,並迅速向農村蔓延;生態破壞的範圍在擴大,程度在加重。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日益成為制約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成為人民群眾日益關註的重要問題。未來15年是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實現第二步戰略目標、治理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的關鍵時期。

1.2中國今後15年的環境保護目標是:到2000年,基本建立起比較完善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法規體系,努力基本控制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加劇的趨勢,改善部分城市和地區的環境質量,建成壹批經濟發展迅速、環境清潔優美、生態良性循環的示範城市和示範區;到2010年,可持續發展戰略得到較好實施,環境管理法規體系進壹步完善,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基本改變,城鄉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建設壹批經濟快速發展、環境清潔優美、生態良性循環的城市和地區。為了實現上述目標,有必要深入開展環境宣傳教育,動員公眾廣泛參與。

1.3環境宣傳教育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環境保護中起著引領、基礎、促進和監督作用。環境意識如何是衡量壹個國家、壹個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標誌,而環境宣傳教育工作正是為了增強全民族的環境意識。中國公眾環境意識的水平,對於實現兩個具有全局性意義的根本性轉變,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實現“九五”期間和2010年的環境保護目標至關重要。

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中國開展了普遍的環境宣傳教育,公眾對環境和環境問題的認識有了壹定程度的提高。然而,環境意識調查結果顯示,我國公眾的環境意識仍然較低,不同地區、不同群體的環境意識存在明顯差異。進壹步加強環境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環境意識,仍然是壹項十分緊迫的任務。

1.5《全國環境宣傳教育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是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四屆五中全會提出的“搞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增強全民環境意識”的戰略任務而編制的。六中全會通過了中央關於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決議,貫徹了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若幹問題的決定。

(二)編制《行動綱要》的主要依據和原則

1.6編制行動綱領的主要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九個五年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中央關於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決議》、《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和國民教育若幹問題的決定》。

1.7編制《行動綱要》的基本原則是:突出重點、註重實效、部門協調、公眾參與、分期實施、滾動發展。

1.8《行動綱要》是全國環境宣傳教育的指導性文件。行動綱領由兩部分組成:壹是由民族團結組織實施的宣傳教育項目活動;二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組織實施的宣傳教育活動。

1.9國家環保局負責在全國範圍內組織、協調和實施《行動綱要》;地方環保局負責本地區《行動綱要》的組織、協調和實施。各級宣傳教育部門要大力支持,積極協助。要充分依靠各級新聞、出版、科技、文化、藝術等單位的密切配合和社會公眾的廣泛參與。

㈢《行動綱要》的總體目標

1.10到2000年,在全國範圍內初步建立環境宣傳教育網絡框架,逐步建立公眾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機制,在全社會形成遵守環境法律法規、自覺保護環境的良好風尚;各級決策者的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能力有所提高;培養壹批跨世紀的環境保護專業人才。

到2010,在全國建成比較完善的環境宣傳教育網絡,全民族的環境意識有較大提高。⑴背景

2.1環境教育是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包括環境意識)的基本手段之壹。環境教育的內容包括:環境科學知識、環境法律法規知識和環境倫理知識。環境教育是面向全社會的教育,其對象和形式包括:面向社會各階層的社會教育,面向大、中、小學生和少年兒童的基礎教育,培養環保專業人才的專業教育和提高從業人員素質的成人教育。

2.2中國環境教育初具規模,初步形成了多層次、多形式、多渠道的環境教育體系。“八五”期間,環境教育取得了壹定的成績和進步,社會教育的廣度和深度有所發展,基礎教育有所突破,專業教育輸送了數萬名科技和管理人才,成人教育提高了部分科技和管理幹部的素質。

2.3我國環境教育的任務很重,還不能完全適應現代化的要求。主要表現為:社會辦學尚未形成機制,基礎教育發展不平衡,師資和教材缺乏,專業教育尚未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在職教育發展相對緩慢。

2.4環境教育是各級環境保護、宣傳教育部門的重要任務。在環境教育方面,教育部門應發揮主導作用,環保部門應積極配合。

㈡目標

2.5到2000年,使大多數青少年和兒童掌握環境保護的基本知識;培養壹批跨世紀的環境保護專業人才;使大多數各級黨政幹部和企事業單位代表接受壹次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培訓;對各級教育部門和環保部門的在職幹部進行壹次全面培訓。到2010,國民環境教育體系合理完善;環境教育系統已經標準化和合法化。

(3)行動

2.6面向21世紀,進壹步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環境基礎教育和專業教育體系。

2.6.1應根據大、中、小學的不同特點開展環境教育,使環境教育成為素質教育的壹部分。加強中小學教材環保內容的教學研究,提高課堂教學質量,使學生掌握各科教材規定的內容。同時,中小學要利用活動課的教學時間組織開展環保活動。通過夏令營、冬令營、競賽、征文等課外活動,對學生進行豐富多彩的環境教育。

2.6.2定期舉辦中小學校長、園長、教師環保培訓班,更新知識,提高教學水平。

2.6.3師範院校和中等專業學校應逐步將環境保護作為必修課;高校非環境專業應開設環境保護選修課或必修課。

2.6.4高等學校環境專業應結合專業特點,把兩個根本性轉變、可持續發展戰略和人口、資源、發展與環境的關系貫穿於整個教學過程。

2.6.5環保部、教育廳* * *將繼續做好高校環境專業的教學和科研工作。

2.7“九五”期間,縣級以上黨校、行政學院和各類管理幹部學院、省市環保培訓基地要把普及環境科學知識和法律知識、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提高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能力等內容納入培訓計劃。

2.8企業幹部職工環保培訓。

2.8.1加強企業員工的環境教育和培訓。根據勞動人事部門的要求,在實行“先培訓後就業”和“先培訓後上崗”制度時,應對受聘或受聘人員進行環境培訓。

2.8.2大力開展崗位培訓,舉辦各種實踐講座和學習班,對幹部職工進行環境法、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清潔生產、ISO14000系列環境管理體系、實施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等方面的培訓。

2.8.3應定期對汙染企業的員工進行環境教育,使節約資源、降低消耗、減少汙染、增加效益成為員工的自覺行動。

2.9環保部門要精心規劃、吸納和安排高等院校環境專業畢業生,加強在職幹部的崗位培訓。

2.9.1各級環保部門要積極落實中央印發的《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1996 ~ 2000》,按照“理論聯系實際”、“分級分類培訓”、“突出培訓重點”、“確保培訓質量”的原則,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9.2地方環保部門要切實把在職幹部培訓納入計劃,加強領導。要建立壹支專兼職並重的高素質教師隊伍,保障在職幹部培訓經費,建立適應新形勢需要的在職幹部培訓運行機制,逐步實現在職幹部培訓的規範化、制度化。

2.9.3到2000年,國家將分批對縣級以上環保局局長進行在職培訓,各級環保部門將對本部門的環境管理幹部和技術人員進行在職培訓和考核。

2.10在國家環保部和有關出版部門的組織和支持下,編輯出版壹套分別適用於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各類管理幹部學院、大學、師範學院、中等專業學校和職業高中的非環境專業教材,以及可用於中小學開設環境選修課和活動課的科普教材。

到2000年,創建“綠色學校”的活動將在全國逐步開展。“綠色學校”的主要標誌是:學生實際掌握了各科教材中的環保內容;師生環保意識高;積極參與面向社會的環境監督和宣傳教育活動;校園幹凈漂亮。⑴背景

3.1環境宣傳的對象是社會各界的公眾。不斷提高公眾的環境意識是環境宣傳的基本任務。環境宣傳在宣傳黨和國家的環境保護政策、法律法規、科普知識、動員公眾參與等方面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3.2目前,我國已初步建立了壹支數量可觀的環境宣傳隊伍,並大體形成了從中央到地方的宣傳網絡。“八五”期間,環境宣傳工作取得了很大進展,特別是圍繞1992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的召開和四年壹度的“中華環保世紀行”,把環境宣傳工作提高到了壹個新的水平。

3.3由於對環境宣傳在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認識不均衡,不同地區的環境宣傳工作發展很不平衡,公眾的環境意識在不同地區之間差異很大。

㈡目標

3.4到2000年,在全國範圍內基本普及環境科學知識和法律知識,增強環境意識和法制觀念;各級決策者對環境與發展的綜合決策能力大大提高。到2010,全民族的環境意識和可持續發展觀念得到顯著提高。

(3)行動

3.5向各級決策者進行環境宣傳。

3.5.1通過環境狀況公報(簡報)、內參視頻、內參資料等方式,定期向各級決策者通報國家和地方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狀況及變化趨勢信息。

3.5.2根據實際需要,定期邀請各級決策者通過新聞媒體或在公開場合向公眾宣傳環境保護。

3.5.3定期邀請各級決策者參加環境與發展研討會。

3.6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的作用。

3.6.1各級宣傳部門要把環境宣傳納入工作計劃。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紙等新聞媒體應當以環境保護為主題,開設環境保護專欄,廣泛宣傳黨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普及環境保護知識。

3.6.2創造條件,在中央、省、市新聞媒體上定期發布環境質量公報或預報。

3.6.3及時報道和表彰環境保護先進典型,公開揭露和批評破壞環境的違法行為,曝光嚴重汙染和破壞環境的單位和個人,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

3.6.4各地要通過新聞媒體公開報道壹些環境執法的典型案例,用實際案例教育群眾,普及環境法律知識,提高知法守法的法制觀念和意識。

3.6.5繼續開展“中華環保世紀行”,做好環保執法檢查活動的宣傳報道工作。

3.6.6充分利用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及時宣傳重大環保活動和重要法律法規頒布的意義。

3.6.7繼續提高《中國環境報》、《環境保護》等雜誌和地方環境報刊的質量,擴大宣傳影響。

3.7進壹步推進環境宣傳教育的社會化。

3.7.1社會主義道德和環境意識的形成、鞏固和發展,需要宣傳、教育、法律、行政和輿論的綜合運用。各級環保部門要做好組織協調工作,爭取各級新聞、出版、科技、文化、藝術等部門和社會團體的支持和參與。

3.7.2結合普法工作,制作壹系列環境法律知識宣傳片,作為環境法制宣傳的直觀教材,提高公眾的法律意識。

3.7.3通過環保知識宣傳活動,逐步規範公眾的行為,培養良好的道德風尚,促進良好社會風尚的形成,將保護環境、改善生態、合理利用和節約各種資源的意識和行動逐步滲透到日常生活中。

3.7.4利用“6.5”世界環境日等重要的環保紀念日,廣泛開展公眾宣傳,動員公眾參與活動,並在活動中接受教育。

3.7.5引導公眾實施可持續消費,鼓勵公眾購買和使用“綠色產品”。

3.7.6逐步形成公眾參與機制。為公眾參與重大項目決策的環境監督和咨詢提供必要的條件、機會和場所。引導公眾積極參與環保公益活動,為保護環境做好事、辦實事,從現在做起,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做起。

3.7.7圍繞促進城市精神文明建設,對居民進行環境宣傳教育。環境保護應該是創建文明城市的條件之壹。

3.7.8重視農民在保護生態環境中的重要作用。“九五”期間,各地要利用掛圖、幻燈片、廣播、電視和各種形式的文藝活動,對農民進行保護生態環境的宣傳教育。

3.7.9引導青少年和兒童參與力所能及的環境宣傳活動,使他們在活動中受到教育。

3.7.10定期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公眾環境意識調查,及時了解公眾的環境意識及其變化趨勢是十分必要的。

3.8促進環境公益廣告的發展。組織指導各行業包裝印刷品環境公益廣告,指導和規範公共場所和重大活動環境公益廣告。

3.9鼓勵和支持新聞、出版、科技、文化、藝術、體育等單位和民間組織從事有益於社會的環境宣傳活動。

3.10編輯、拍攝、出版壹批高質量、有影響力的環保刊物。

3.10.1整理出版了壹套由經典著作、50部優秀專著、50部優秀譯著、50部優秀科普叢書組成的環保思想庫;分批出版《環境理論文集》、《環境科普叢書》、《環境與生活叢書》、《環境法律知識叢書》、《綠色文學叢書》等讀物。

3.10.2每年向中央及省市電視臺推薦3 ~ 5部環保專題片。

3.10.3 2000年以前,組織了15部清潔生產、生態保護、海洋保護方面的科技影片。

3.10.4組織文藝工作者、科普工作者創作環保科幻片、漫畫、環保歌曲。力爭每年有1 ~ 2部優質作品出版。

3.11根據有關規定,繼續做好各類環保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優秀作品的表彰評選工作。⑴背景

4.1環境宣傳教育是環境保護對外交流和國際合作的重要窗口。積極開展對外宣傳,開拓對外交流合作領域,在國際上樹立中國重視環境保護的良好形象。這是環境宣傳教育的壹項重要任務。

4.2“八五”期間,隨著中國環境保護對外交流的發展,我們加強了在宣傳教育方面的對外聯系,開展了多項對外交流與合作活動。

㈡目標

4.3加強政府間合作,拓寬環境宣傳教育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渠道。開展國際培訓,學習國外先進的管理經驗和科學技術,提高我國環境管理者的素質和能力。

(3)行動

4.4加強與國外環保組織、環境教育、科研機構和友好人士的聯系,擴大我國環境宣傳教育的對外影響。建立相對穩定的互訪渠道,安排宣傳教育工作者相互學習交流。不定期組織國際環境教育學術研討會。

4.5利用國家環保局環境宣傳教育中心的先進設施,組織亞太及其他地區的人員培訓、研討和交流。

4.6在“九五”期間,組織實施“中美有益於環境的全球學習與觀測合作協議(GLOBE計劃)”項目,完成該項目在中國的分發、培訓和國際聯網工作。⑴背景

5.1 20多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初步建立了壹支熱愛環境宣傳教育的隊伍。圍繞中心工作,依托各部門、各行業、有關社會組織和新聞媒體,廣泛開展了宣傳教育活動,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由於壹些地方對宣傳教育在環境保護工作和整個宣傳教育事業中的地位和作用認識不足,仍然存在機構不健全、關系不合理、投入不足等問題,不同程度地影響了隊伍的穩定,制約了宣傳教育工作的深入開展。

㈡目標

5.2到2000年,初步建立以環保部門為主體,宣傳、教育、新聞、出版、科技、文化、藝術等部門以及社會團體和企業參與的環境宣傳教育網絡。到2010,建成比較完善的環境宣傳教育網絡,形成適應環境和發展的環境宣傳教育隊伍。

(3)行動

5.3環境宣傳教育機構建設。

5.3.1“九五”期間,縣級以上環保部門要設立行使環境宣傳教育職能的部門(團、處或單位);地級以上環保部門也要建立環境宣傳教育執行部門(宣教中心)。

5.3.2建立環境新聞、電影、科普、教材等環境宣傳教育信息的標準化共享機制。

5.3.3充分發揮中國環境記者論壇的作用,籌備成立環境教育工作者協會。

5.3.4國家環保局與國家教委密切合作,大力支持高校相關學科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的工作。

5.4環境宣傳教育手段的建設。

5.4.1提高國家、省、市環境宣傳教育中心音像制品制作能力。到2000年,力爭配備與同級地方電視臺相配套的前期錄制和後期剪輯設備,達到環境新聞片和專題片的制作能力。

5.4.2各級環境教育中心的計算機應並入全國環境信息網,形成全國環境宣傳教育網絡。

5.4.3為保證環境新聞報道的及時、準確,“九五”期間,各地環保部門應相應提高通信和交通水平。

5.4.4到2000年,各級環境培訓基地應實現電化教育。

5.5建設環境宣傳教育基地。

5.5.1建立國家環境教育基地。“九五”期間,將在全國有計劃地建立壹批國家環境教育基地。國家環境教育基地的建立應充分考慮其基本條件和社會效益。具備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申報為國家環境教育基地:

在環境保護某壹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典型;

在全國具有示範作用和推廣價值的環境保護示範項目;

高水平的博物館、科技館、動植物園等。,在全國有較大影響,與環境保護密切相關。

5.5.2建立省市環境教育基地。“九五”期間,各省市要有計劃地建立壹批省市級環境教育基地和壹定規模的環境宣傳畫廊。有條件的省市要建立1 ~ 2集環境信息咨詢、教育培訓、科普宣傳、生態展示為壹體的多功能、公益性環境教育基地。

5.6加強環境宣傳教育隊伍的自身建設,打造壹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高素質環境宣傳教育隊伍。

5.6.1“九五”期間,要進壹步加強各級環保部門直屬的新聞出版宣傳教育單位的建設,提高其作用和影響,使之成為環境宣傳教育的骨幹力量之壹。

5.6.2到2000年,地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和環境宣傳教育部門的工作人員應具備大專以上學歷。

5.6.3加強黨的方針、政策和職業道德教育。環境宣傳教育幹部要樹立熱愛本職工作、自願獻身環境宣傳教育的職業精神。

5.6.4加強環境宣傳教育幹部的專業技術培訓,搞好繼續教育,不斷學習,更新知識,提高素質。

5.6.5研究解決環境宣傳教育幹部的職稱序列問題。

5.7落實環境宣傳教育經費。

5.7.1環境宣傳教育是壹項公益事業,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中央關於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決議精神,其經費應納入各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分配。

5.7.2各級環保部門應根據排汙費使用的有關規定,從排汙費中的業務活動補貼中劃出壹部分資金,用於環境宣傳教育。

5.7.3列入各級計劃的環境保護項目,應按有關規定提出部分環保教育培訓經費。

5.7.4積極爭取國內外資金支持,創造條件建立國家、省、市環境宣傳教育基金。

發布部門:國家環保總局/國家教委(已更名)發布日期:1996 65438+2月10實施日期:1996 65438+2月10(中央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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