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醫院做相應的檢查,確認懷孕後,到相關部門拿妊娠證明(以後辦理準生證、醫學確認證、五免產檢卡時用)。懷孕16周左右,去醫院建檔(選擇產檢醫院要慎重,如果換醫院前的醫藥費社保都沒交),去居委會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和準生證及醫學確認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第十八條醫療保健機構應當為孕婦提供下列醫療保健服務: (壹)建立孕婦保健手冊(卡),定期進行產前檢查;(二)為孕婦提供健康、營養、心理等方面的醫學指導和咨詢;(三)對高危孕婦進行重點監測、隨訪和醫療保健服務;(四)為孕婦提供安全分娩的技術服務;(五)定期進行產後訪視,指導嬰兒科學餵養;(六)提供避孕咨詢和技術服務;(七)對孕婦及其家屬進行生殖健康教育和科學育兒知識教育;(八)其他孕產婦保健服務。
法律客觀性:
從懷孕到分娩需要辦哪些證件:第壹步:建“小卡”孕12周內,持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到女方戶籍所在地居委會辦理預產證,並蓋章;攜帶此證明到女方戶籍所在地街道醫院登記信息,做常規檢查(壹般包括血常規、尿常規、白帶等。,而且有的醫院會做b超檢查);街道醫院收到體檢報告後,會發放《上海市孕產婦保健手冊》(又稱“小卡”)。第二步:建壹個“大牌”,選擇壹個妳以後要去分娩的醫院。如果懷孕12周左右,攜帶《上海市孕產婦保健手冊》到本院掛號,做初檢。溫馨提示:如果打算早上掛號辦卡,不妨空腹完成驗血,不用再去了。不同醫院建大卡的程序略有不同。很多醫院需要現金支付建卡費用,需要提前了解,省事。第三步:拿到寶寶的出生證明。準媽媽入院時,醫院會要求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嬰兒出生後,醫院會相應出具出生醫學證明。小貼士:建議準父母在寶寶出生前就幫他(她)想好名字,以便登記。出生醫學證明上的名字壹旦登記,要改會很麻煩。第四步:給寶寶註冊。父母雙方均為本市居民的新生嬰兒,出生後壹個月內,由嬰兒的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出生醫學證明補充頁、結婚證、嬰兒父母戶口簿(隨父申報出生的,須帶母親戶口簿、身份證)到嬰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外省市婦女與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居民結婚,2003年8月7日以後出生的嬰兒,可以在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常住戶口。公安機關在辦理出生登記時,應當對這些戶口進行審核。需審核的證明材料包括嬰兒父母的結婚證和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的戶口本和身份證。第五步:拿到寶寶的社保卡。具有本市戶籍的學齡前嬰兒可辦理社會保障卡,用於嬰兒未來的學籍管理、醫療結算和0-6歲嬰幼兒保健。街道(鎮)居(村)委會工作人員將《上海市社會保障卡申領登記表》發送給轄區內的嬰幼兒家長,由嬰幼兒家長填寫或核對登記表上的嬰幼兒姓名、性別、民族、公民身份證號碼是否與戶口簿壹致。如果信息壹致,在登記表後粘貼壹份包含嬰兒戶籍信息的戶口簿復印件,然後將登記表和社保卡工本費以25元交至就近的街道(鎮)社保卡服務站。如果信息不壹致,先去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更正信息,然後攜帶更正後的嬰幼兒戶口簿首頁和包含嬰幼兒戶籍信息的頁面復印件到就近的服務站重新填表並繳費。如果沒有收到登記表,家長也可以攜帶嬰兒戶口簿第壹頁復印件和載有嬰兒戶籍信息的頁面到就近的服務站填表繳費。第六步: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到街道社保服務站辦理。帶上戶口本、結婚證、寶寶出生證、夫妻身份證和壹張1寸照片。有些街道會要求提供已采取節育措施的證明,可以提前打電話問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