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興也很感謝受邀出席由國家文化產業創新實驗區主辦、傳媒大學承辦的2016國家文化產業創新實驗區高端峰會。婚禮都是有智慧的人,讓我有機會聽聽大家的意見,增長見識,開闊眼界。
首先,我覺得這次大會的主題很好,“文化+時代:創新驅動經濟發展”,明確指出了當前文化發展的重要特征。
第壹,我們正處於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結構調整的重要節點。這個節點既是關鍵樞紐,也是結構調整的關鍵驅動力,即創新驅動發展。
十八大報告提出,創新驅動戰略上升為國家戰略。十三五規劃也提出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享受”的發展理念。堅持這壹發展理念,是關系中國發展全局的壹場深刻變革,為中國未來發展指明了方向。
第二,經濟發展。文化是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大做強文化產業是建設文化強國、發展軟實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必然要求。文化與經濟,經濟與文化有著極其深刻的內在聯系。
因此,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深入探討文化發展,體現了會議主辦方跳出文化談文化,將文化與國家發展戰略主線緊密結合,尋求跨界、融合、統籌的高度敏感性和洞察力。
目前衡量創新型國家的主要標準是科技標準。世界上有創新型國家和壹般國家之分。
所謂創新型國家,首先判斷的指標是科技在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貢獻率,發達國家壹般在70%以上,我國在60%左右。
第二個指標,R&D資金占GDP的比重是多少?按照國際上普遍認可的,創新型國家的標準應該是占GDP的2.5%以上,目前我國是2%。我國計劃在中長期內使R&D資金占GDP的2.5%,到2020年進入創新型國家。
但我認為,除了科技標準,文化創新也應該是衡量創新型國家的另壹個重要標準。從本質上說,文化創新的關鍵要素是內容創新,但文化技術和文化表達、傳播和消費技術的創新也是壹個重要因素。
因此,科技創新和文化創新相互交融,相互促進。在這方面,我們還缺乏上下融合的普遍認識,還沒有形成壹個整合的、有機的體制和機制。
我就創新驅動時代背景下如何認識、理解和推動文化產業發展談三點個人看法:
文化產業發展應有效融入國家整體創新驅動戰略和政策。
換句話說,從文化產業本身來看,要積極融入國家整個創新驅動戰略和政策,從而理解和把握文化產業發展的方向和路徑。
目前,文化產業本身與國家創新驅動戰略和政策的制定、頒布和實施的關聯度很小。有復雜的原因,有歷史的原因,也有體制的原因,但在今天的背景下,文化產業面臨的壹個挑戰就是主動出擊,主動融入,充分利用國家的戰略和政策。這方面我們有很大的空間和平臺。
2015年3月,中國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幹意見》,這是關於如何實施創新驅動戰略的最重要的文件,非常具體,非常措施。
全文分為9個部分,30條,8000多字,包括總體思路和主要目標,營造鼓勵創新的公平競爭環境,建立技術創新的市場化機制,強化金融創新功能,完善成果轉化激勵政策,構建更加高效的科研體系,創新人才培養、使用、吸引機制,推動形成深度融合的開放創新局面,加強創新政策的統籌協調。提出到2020年,適應基本成型。
這個文件對整個科技界、科研機構、高校企業都有很大的影響。不過我覺得好像整個文化圈,包括文化產業,都沒怎麽接觸過。其中壹個原因是,這個文件基本上是科技界、產業界、經濟政策界起草制定的,沒有文化界的參與。
只有“文化”壹詞在整份文件中處處出現,只提到作為創新驅動的環境附屬物,比如“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創新文化”,只有壹處提到“完善互聯網、金融、環保、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等領域監管,支持和鼓勵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發展”才有意義。
在我看來,這份文件對於有效實施國家創新驅動戰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對於我國的文化企業、文化產業和從事文化科技的研究人員,除了科技界、高校、工商企業之外,也具有重要意義。
文件提出的四項基本原則,即堅持需求導向、堅持人才先行、堅持依法辦事、堅持全方位創新,包括壹系列具體政策措施,如實行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打破制約創新的行業壟斷和市場分割,完善新技術、新產品、新商業模式的準入管理,完善以企業為主體的產業技術創新機制, 提高普惠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擴大創業投資規模,強化資本市場對技術創新的支持,拓寬技術創新間接融資渠道,加快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下放,強化科研工作績效激勵,改革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評價體系,這些都在相當程度上適用於文化科技、文化企業和文化產業的發展。
現在文化和科技密不可分,兩者相互促進。數字技術、互聯網技術和信息傳播技術既是科學技術,也是文化技術,這種相互融合的趨勢越來越明顯。
在文化裝備制造和文化消費終端制造、影視設備、舞臺設備、影院設備、印刷設備、娛樂設備、移動互聯網設備等領域,現代科技成果的開發、轉化和利用比比皆是,成效顯著。
據統計,目前國內文化裝備產業年交易額超過萬億元,占國內文化產業總產值的1/4,年均增長20%。在這些方面,我們的文化產業,包括管理部門,應該毫不猶豫地主動應用文件中制定的有效的具體措施。
比如,文件明確提出,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比例,在財政資金設立的高校、科研院所等重要貢獻者和下屬單位之間合理分配職務發明成果轉讓收益,將獎勵科研帶頭人、關鍵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者和團隊的收益比例由目前的20%提高到不低於50%。
全國人大常委會隨即修改了《科技成果轉化法》。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了科技成果轉化法執法檢查。上個月我隨檢查組去了浙江。此次修訂對地方科技成果轉化成效顯著,有的地方甚至將收益比例提高到70%。但據考察,文化企業、文化科技成果轉化及相關科研機構基本不涉及。
要有效解決文化與科技融合的問題,需要科技界和文化界的共同努力。
近年來,出現了壹些推動兩者有機結合的良好勢頭,舉兩個例子:
壹個是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盧永祥壹直大力推動創新設計,將其作為實現創新驅動戰略的重要平臺和手段。
科技成果能夠有效轉化為產品,有很多條件和原因。壹個重要的舉措就是讓創新設計成為科技成果轉化為產品過程中的重要和關鍵環節。
他提出了壹個理論,從農耕時代開始,設計就被分成了三個階段。農耕時代的設計是1.0版本,工業制造帶來的設計叫2.0版本。今天,世界已經進入了壹個新的時代,例如,高新技術包括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出現,環保概念的出現,人與自然和諧的概念,以及文化創意的概念。這些* * *構成了在新環境下,以節能環保、信息技術、大數據、文化為支撐的新設計理念,稱之為創新設計,是設計3.0版。他認為我們現在已經進入了這樣壹個時代。
前段時間,中國工程院牽頭成立了中國創新設計聯盟,下面成立了壹些分會,統籌整個中國的設計行業。眾所周知,過去我國的設計行業更多的是依附於工業設計領域,比如機械工業協會下屬的工業設計委員會。
改革開放後,設計的領域擴大了,不完全是機械工業產品的設計,而是涵蓋了很多領域,如藝術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設計、燈具設計、日用產品設計等。,其中必然包括文化產品的設計、文化消費和文化模式。
今天說的創新設計是壹個籠統的概念。中國工程院創新設計聯盟發布戰略報告,向國家提出相關建議,將創新設計作為推進創新驅動戰略的重要抓手和平臺。
這壹建議已正式寫入《中國制造2025》,相關行動計劃正在積極研究中。
設計和文化密不可分。可以說,壹切設計都離不開文化創意,反過來,壹切文化創意都離不開設計。推動創新設計的大發展,某種意義上就是推動文化產業的大發展。
2014年,國務院發布重要文件《關於促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的若幹意見》,從文化產業的角度出發。今年4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深度挖掘文物單位館藏資源,推動文化創意產品發展,體現了文化與科技的融合為平臺。
又如“十三五”規劃中提出的重要概念“數字創意”,將其與新壹代信息技術、生物、綠色低碳、高端裝備和材料並列為五大“十萬億級”戰略性新興支柱產業,成為未來經濟發展的主要驅動力。
數字創意是以數字技術為核心的內容產業,包括影視、動漫、遊戲、數字出版、在線服務等。目前,這項研究工作正由工程院院長潘雲鶴帶領的團隊組織實施,並取得積極進展。
這兩個例子都表明,在國家政策層面和科技界,人們已經開始密切關註科技與文化的融合,並開始采取實際步驟加以推動。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文化產業,包括文化理論界和管理部門,應該有壹種緊迫感,進壹步采取積極措施,加強輿論和研究,主動出擊,在促進文化和科技融合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
要深化文化管理體制改革,整合現行管理模式,逐步建立適應文化產業發展的綜合性、全局性管理體系。
造成這種現象的壹個重要原因是文化和科技還處於壹種不協調、不溝通的狀態,相互割裂,各自為政。
要有效解決這壹問題,必須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理順管理體制,整合形成統壹高效的文化產業促進機制。
理順管理體制有兩個方面:
壹個是文化部門本身的系統,壹個是文化部門和科技、信息、稅務、金融等相關部門的系統。
目前文化產業涉及部門多,機構分立,職能重疊,政策多重。管理與經營不分、政企不分、條塊分割的傳統文化體制弊端仍在壹定範圍內存在,並未得到根本扭轉。
因為不同的文化產業分屬不同的文化主管部門,產業政策制定和國有資產管理分屬計劃、經貿、金融等部門。
全面建立統壹高效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仍在進行中,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執法體系尚未完全形成,統壹開放、競爭有序的文化產品市場和要素市場尚未形成,不同程度地制約了文化產業發展和法治建設。
這些問題有的是短期的,有的是長期的,但無論如何,在全面推進創新的大背景下,涉及文化產業的政府部門、企業界、學術界應該齊心協力,齊心協力,采取有效措施,從體制、政策、機制、學術等層面推動建立跨界、融合、協同的管理體系,建立和完善文化企業、文化裝備制造、文化消費終端制造的信息平臺。
加快《文化產業促進法》的立法進程
創新驅動戰略的壹個重要內容和保障是制度創新。制度的最高形式是法律制度。
黨中央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文化產業促進法》的立法工作,將其列入了當前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計劃。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柳斌傑主任委員也非常重視這次立法工作,委員會也進行了調研。
目前,文化部正在牽頭進行草案的前期起草工作,組建了專門的工作組,開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顯著進展。
應當看到,起草工作難度相當大,在界定文化產業概念和範圍、建立文化產業統籌管理機制、建立財稅保障機制、建立文化產業與科技融合機制、建立促進文化產業社會化發展機制、建立人才培養保障機制、建立統壹的文化市場和監管機制等方面還存在不少困難和障礙。
在此,我呼籲在座各位充分發揮智慧和能力,獻計獻策,為制定和頒布壹部體現創新驅動戰略要求、符合我國文化產業發展需要的好法律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