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提高質量是公正執法的基礎。
古人說“修身治國”,把人的素質放在第壹位。素質的提高靠學習。不認真學習,就沒有正確清醒的理論認識,沒有正確的理性思維,沒有執法觀念和相應的水平,就缺乏政治認同,容易犯錯誤。檢察官要通過學習自覺培養四種道德:壹是愛崗敬業的道德。檢察機關肩負著維護國家法律統壹正確實施的神聖職責。通過學習,自覺培養和形成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事實、忠於法律的良好品格,做到清正廉潔,不圖名利、不圖享樂、不圖困難、不圖犧牲,認真做好本職工作,不負法律賦予的責任和人民的期望。二是無私奉獻的品德。在處理辦案中的壹切問題時,檢察人員應當“公心至上”,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決不能把個人私心摻雜到執法活動中,更不用說枉法,徇私枉法。要盡職盡責,為人民利益服務,勇於犧牲個人利益,絕不利用手中的權力或辦案的機會謀取私利。三是忠於法律的職業道德。法律是人民利益的集中體現,對黨、對人民、對法律的忠誠是壹致的。在執法中,不能只盯著權力、親情、金錢,更要盯著法律,自覺抵制親情的幹擾、金錢的誘惑、權力的壓力。第四是紀律的品德。要堅決執行各項紀律和規章制度,做到每壹項紀律都熟悉,做到心中有紀律,言語有紀律,行動有紀律。對違紀者要勇於糾正,嚴懲不貸,絕不姑息。
通過學習養成良好的品德,進而提高自身修養和素質。
第二,文明辦案是公正執法的前提。
文明辦案是實現公正執法的前提,也是檢察官實事求是的良好道德修養的體現。刑訊逼供等導致錯案的不文明執法行為,往往暴露出執法者自身卑劣的靈魂。文明辦案是為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無論是當事人、犯罪嫌疑人還是罪犯。在司法活動中堅持文明辦案,要求把實事求是貫穿於司法活動的全過程,追求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在案件偵查中,要牢固樹立證據意識,重視證據,重視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實事求是,深入細致地調查取證,防止偽證,杜絕假證;在審查案件時,要認真、細致、嚴謹,做出準確判斷,防止主觀臆斷和先入為主;辦案要慎重,定性要準確,適用法律要恰當,堅持實事求是,發現錯誤及時糾正。
堅持文明辦案的理念不僅體現在實體上,也體現在程序上,程序正義是實體正義的保障。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辦事,嚴禁違法辦案或越權辦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尋求客觀真實和實體正義。
堅持文明辦案的理念也體現了形象正義。檢察機關公正形象的樹立,是通過每壹個檢察官的素質、修養、文明、儀容在執法中的形象體現出來的。
第三,依法辦案是公正執法的底線。
依法辦案是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維護司法公正的主要手段。是公正執法最基本的要求和最具體的體現。依法辦案;根據實體法和程序法。根據實體法,檢察執法實踐應遵循刑法的三大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適應。應當客觀全面地收集證據,準確認定案件事實,正確適用法律,嚴格區分罪與非罪、重罪與輕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根據訴訟法,要按照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行使法律監督職權,確保偵查犯罪、糾正違法過程中的每壹個環節合法公正。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公正性,達到公正執法的目的。當前,依法辦案就是要著眼大局,突出重點,進壹步加大查辦貪汙賄賂、瀆職等犯罪的力度,嚴厲打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危害國家經濟安全的犯罪活動,堅決打擊危害社會治安的有組織犯罪、暴力犯罪和多發性犯罪。這是我們執法者應該做到的底線。
第四,加強法律監督是公正執法的保證。
根據我國憲法,檢察機關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加強監督是檢察機關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履行憲法和法律職責的主要體現,也是保證司法公正,全面實現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社會主義法律原則的必然要求。作為檢察機關的工作人員,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法律監督的根本目的是保證國家法律的嚴格遵守和實施,維護司法公正,遏制司法腐敗,促進公正執法的重要法律措施。當前,要重點加強對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在立案監督上,重點糾正執法不嚴的問題,如不立案、不追究有罪、以罰代刑等;在偵查監督工作中,重點糾正刑訊逼供和非法取證問題;在刑事審判監督中,要重點糾正無罪釋放、重罪輕判、輕罪重判的問題。在刑罰執行和監外執行監管工作中,重點糾正不依法交付執行、超期羈押和違法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監外執行等問題;在民事審判和糾正訴訟活動的監督中,要重點做好對錯誤判決和裁定的抗訴工作,同時做好對正確判決和裁定的申訴工作。要解決執行中的地方保護主義、部門保護主義等突出問題,不斷總結監督工作經驗,改進監督手段,規範監督程序,把黨內監督、國家法律監督、群眾民主監督、新聞媒體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實現司法公正。
第五,提高執法公信力是公正執法的關鍵。
要提高執法公信力,就要通過各種培訓和演練,使大家掌握運用法律政策、群眾工作、信息應用、應急處置和輿論引導的能力,切實解決說不、趕不上、打不贏、判不清、結不了案的問題。二要抓住人民群眾意見較大的執法問題,在細化執法標準、加強執法管理方面取得新進展。要像企業做產品質量管理壹樣做好執法管理,通過細化執法標準、嚴格執法程序來保證執法的公正性。對於容易出現執法偏差、群眾反映強烈的幾類案件,要建立案例指導制度,規範自由裁量權的行使。要細化執法處置突發事件的規範,確保執法人員培訓掌握在任何情況下說什麽、做什麽、怎麽說、怎麽做,做到嚴格公正執法,規範理性文明執法。三是以公開化、信息化手段加強執法監督取得新進展。要樹立以公開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潔的理念,大力推行“陽光執法”。除法律規定不能公開的事項外,執法的依據、程序、過程和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對於群體性事件,要堅持公開透明,第壹時間發布權威信息,主動作為。
第六,良好的社會法制環境是公正執法的基礎。
現實生活中,司法不公的原因既有宏觀因素,也有微觀因素,既有主觀因素,也有客觀因素。如談情說愛、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官僚主義等社會不正之風影響和腐蝕了檢察作風,甚至影響了執法者實施司法。因此,要保證司法公正,就必須有合理的制度環境和文明的社會法律環境。
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提高人民當家作主意識,將使檢察機關公正執法更加受到人民群眾的監督和支持。增強全民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形成人人知法、守法、守法、自覺運用法律的社會風尚,是公正執法的需要,也是司法公正的客觀要求。
總之,只要我們執法者能夠始終堅持“三個至上”,即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和法律至上,就能真正做到“四民在心中”,即黨在心中、民在心中、法在心中、義在心中。同時,在各級黨委政府的大力關心和支持下,如何公正執法將不再成為我們的話題,而是壹種常態的行業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