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上半葉中國憲政思想研究》(12YJC820083)主持人。
(2)2013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青年項目。
《明清基層司法的運作模式及其現代啟示——以明清判決書文書和鄉村公約為中心》(2013EFX001)主持人。(1)2011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法律文明史”(主持人:何,項目編號:11 & ZD081)。
(2)“中國西部幹旱地區雨水收集利用法律問題研究”,賈登勛教授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項目號:06xfx007)。(最終結果已經公布)
(3)蘭州大學“985”特色工程研究方向學科建設項目“自然資源保護法”。(結論已發表)發表論文:
刑法中虐童行為的理論分析——兼論“虐童罪”不能作為獨立罪名(第壹作者),《少年犯罪》,第2期,2013。(CSSCI擴展版)
中國古代“禮尚往來”的司法模式及其啟示——以清代基本司法判決為例,《蘭州大學學報》第6期,2012。(CSSCI)
清代基層司法的價值追求與啟示,《蘭州大學學報》第6期,2012,第二作者。(CSSCI)
儒家“忠恕”思想對清代基層司法的影響——以清代基層審判為例,《江西社會科學》第4期,2012。(CSSCI)
《道德經》中的憲政與法的哲學透視,《搜索》第3期,2012。(CSSCI)
清代基層法官的綜合素質及其啟示——以司法判決書為例,《法學雜誌》第3期,2012。(CSSCI)
先秦諸子制約權力思想的萌芽,學術探索,第110期。(CSSCI)
《先秦民本思想與現代民主思想的交流》,《甘肅社會科學》第6期,2011。(CSSCI)
《論語》中的憲政思想萌芽及其與西方的比較,《政治與法律》,第7期,2010。(CSSCI)
《墨子憲法思想的萌芽》,《法學雜誌》第5期,2010。(CSSCI)
《孟子》中的憲政思想萌芽,《蘭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4期,2010。(CSSCI)
論發生學方法在中國法律史研究中的應用,《學術探索》,第1期,2010年2月。(CSSCI)
《論法律人類學在中國法律史研究中的應用》,《內蒙古社會科學》,2010年3月2日。(CSSCI)
自然資源價值構成新論,《前沿》,2009年第7期;(CSSCI擴展版)
《魯春秋·邊塞》2009年第8期“以德治國”法律思想研究:(CSSCI擴展版)
《論自然物的法律主體資格》,《社會科學評論》2004年第3期;
《中國民法的創立》,《社會科學評論》2005年第4期;
《從醫療侵權到社會保障救濟》,《蘭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2期;(CSSCI)
《魏晉南北朝對唐律的貢獻》,《蘭州商學院學報》2006年第2期;
《對我國企業合並反壟斷規制的思考》,載《中國證券期貨》2006年第4期;
“法律現代化與本土資源”,《政法理論前沿》2006年3月第2版。
《唐代監察制度的特點與弊端》,《甘肅政法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學報》2006年第3期。
西部幹旱地區雨水集蓄對中國水權理論的啟示,環境資源法2006年年會論文集。
自然資源的價值理論:雨水集蓄市場化的前提理論,載《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系列(2007+8)。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2007+0)》系列中關於雨水收集的壹些立法思路和建議。
西部少數民族環境保護意識研究,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系列(2007.38+0)。
專著(翻譯):
《先秦諸子政治法律思想萌芽研究》,法律出版社,2065年4月438+02,單飛。
《中國傳統社會與憲政文明》,吉林大學出版社,2013,單飛。
《中世紀的法律與政治》,詹克斯著,曲文生、任海濤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0年7月。
《中國法制史》,甘肅文化出版社,2009年9月,單飛。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3,屬個人作品。
賈登勛、任海濤:《西部環境、資源與生態研究》,蘭州大學出版社,2007年3月。
副主編:《環境法若幹理論問題研究》,蘭州大學出版社,2008年6月5438+10月。
合著:《自然資源保護法原理》,蘭州大學出版社,2007年4月。
和劉合編。《新版法律英語——現代中國法律概論》,中國石化出版社,2008年2月。
何、、李元明校對:《大清律例》第十卷商務印書館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