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日本食品安全法研究綜述

日本食品安全法研究綜述

第壹章“食品安全法概論”。首先分析了食品安全法中的壹些基本概念,為全書做鋪墊:什麽是食品,什麽是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的判斷標準是什麽,為什麽需要食品安全監管。那麽在日本食品安全法的研究中,有必要對所謂的“食品安全法”進行界定。食品安全法只是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簡稱,而不是某個法律的名稱。食品安全法的定義及其與憲法、消法、產品責任法的關系也需要討論。尤其是後者,如何協調理念不同的法律之間的關系,可以說是壹個大問題。第二章“日本食品安全法的歷史沿革”。本章將日本食品安全法的發展分為三個階段,即食品取締法時期、食品衛生法時期和食品安全法時期。在三個不同的時期,概念和相應的制度框架有很大的不同。從重點取締,到保證食品衛生,再到保證食品安全,軌跡值得細細體味。

第三章“日本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原則”。日本2003年制定的《食品安全基本法》奠定了現行《食品安全法》的基礎,確立了基本理念、原則和制度。確立了優先保護國民健康、程序規制、科學與輿論相結合的基本理念,確立了法治、責任、開放、參與和預防的基本原則,引入了風險分析機制,建立了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和風險溝通的基本制度框架。

第四章“日本的食品安全保障機構”。隨著2003年食品安全法制的全面整頓,日本也對食品安全保障機構進行了重大改革。根據風險評估與風險管理分離的原則,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員會,進行集中的信息收集和風險評估。作為風險管理機構的厚生勞動省和農林水產省也做出了相應的調整。可以說這是壹次針對食品安全的制度改革。

第五章“日本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經過百年的發展,日本確保食品安全的體系日臻完善。它的保障體系涵蓋了從生產到流通的所有環節。在食品供應過程中建立HACCP(危害分析與關鍵點控制)識別體系,對重要食品、添加劑、用具、容器制定安全標準,然後對這些安全標準進行認證,對重要食品實行生產經營許可制度。只有符合標準的人才能被允許生產和經營。產品生產出來後,在流通領域仍然有嚴格的檢驗監管體系。壹旦違反法律,可以采取禁止銷售、召回產品、責令停產停業、吊銷營業執照等措施,並給予相應處罰。可以說,這些安全體系涵蓋了從源頭到終端的所有環節。根據風險分析的要求,為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和溝通,除日常收集和溝通渠道外,還建立了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內部報告制度、食物中毒報告制度、行政調查制度和危險信息公布制度。當然,對日本食品安全法的研究側重於從法律的角度介紹這些制度的現狀,分析其在適用中的局限性和界限。此外,為了應對食品安全危機,食品安全委員會、厚生勞動省和農林水產省都建立了相應的應急機制。

第六章“日本食品安全管理局的救濟”。對日本食品安全法的研究沒有介紹整個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濟,而只是選取食品安全行政的救濟進行討論。在食品安全行政訴訟中,首要障礙是訴訟利益,訴訟標的是否受到處罰,原告是否具有法律保護的利益,這些都是啟動訴訟程序的關鍵。幸運的是,司法機關逐漸突破了反射性利益理論的局限,給予了原告更加充分的保護。在食品安全國家賠償中,行政不作為問題已經成為壹個典型而又棘手的問題。日本法院在如何判斷不當行使食品監管權的違法性、如何理解不作為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如何處理企業賠償與國家賠償的關系等方面已經做出了壹些成熟的做法。

最後,結語部分總結了日本食品安全法的經驗、教訓和壹些有待解決的問題。

  • 上一篇:求東坡支林《別文賦子之辯》《塘魚躍起》《修身歷》《論窮》《偷福壽酒》《赤壁洞》的翻譯
  • 下一篇:如何學習文言文翻譯?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