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主要職責
1.協助海關領導小組學習貫徹海關總署和青島海關的指示,研究起草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和綜合指示、報告、領導講話、會議文件等重要文稿。
2.協助海關領導組織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負責組織和保障海關關長例會、海關會議、海關大會等會議,負責檢查督促會議決定的落實。
3.組織落實上級領導和有關領導的指示,督促檢查和組織落實有關領導交辦的政務工作。
4.負責協調本海關各單位、部門之間的工作聯系與合作,協調處理涉及多個部門的相關事宜。
5.負責匯總本關區各單位、各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和報告。
6.負責審核以日照海關名義發出的各類文電。
7.負責收發信息,打印和歸檔。
8.負責本次停工的保密管理。
9 .負責匯編和發布相關信息,組織和指導對外宣傳和新聞報道。
10.負責對外聯系、溝通和海關公共關系。
11.負責日照海關印章,統壹審核並刻制帶有日照海關字樣的各類印章。
12.負責政務信息,組織協調辦公自動化系統的方案規劃、內容設置和日常管理維護。
13.研究制定行政值班、應急處置等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
14.負責各類接待事務和信訪工作的協調管理。
15.負責海關學會的工作,組織海關人員開展政策研究;負責日照海關的歷史記錄。
16.負責因公出國項目的審核並上報海關總署審批。
17.負責禮品和優惠券的登記和管理。
18.負責日照報關大廳電子顯示屏的內容設置和日常管理維護;負責訂購公共報紙和雜誌。
19.辦理局黨組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2.1行政級別:鄭可。
2.2主要職責
1.負責內部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的具體實施。
2 .負責幹部的選拔、任免、調配、交流等程序。
3 .負責管理員工的考核、獎懲、退休、辭職和辭退。
4.負責管理員工的工資、福利、考勤、休假和休假。
5.負責人事檔案和人事統計的管理。
6.負責關銜管理。
7 .負責幹部、工人技術職稱的評定和審批。
8.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負責對機關臨時工實施職能化管理。
9.人事處負責處理群眾來信來訪。
10.負責落實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和海關文化建設的具體措施。
11.負責落實基層單位和準軍事化海關紀律部隊建設的具體措施。
12.負責擬定教育培訓工作計劃,做好教育培訓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13.負責派遣人員參加脫產學習和培訓;建立和維護教育和培訓檔案;負責各類學歷、學位的審批。
14.負責審核因公出國人員的手續並上報審批,負責因公出國人員政審的手續上報審批。
15.負責組織報關員資格全國統壹考試,受理海關總署委托的報關員資格考試申請,頒發報關員資格證書。
16.負責計劃生育管理;負責戶籍等手續。
17.處理關黨組和關組長交辦的其他工作。3.1行政級別:鄭可。
3.2主要職責
1.負責日照海關統計。
2.根據日照海關的實際情況,開展業務政策研究,組織實施青島海關出臺的各項業務改革。
3.協調辦公室負責綜合業務會議的籌備、會議紀要的起草和會議決策的監督。
4.負責處理各業務部門對重大業務請求的意見,視情況組織合議或對疑難業務問題請求壹般性清理,並做好相關指令落實的監督工作。
5.負責審核和修訂業務規章制度。
6.負責口岸涉外單位的業務聯系和海關相關部門的業務聯系與合作。
7.負責日照海關法律事務的接待,查驗報關單等海關對外業務單據;聯系法務團隊進行法制宣傳。
8.履行案件審理委員會辦公室職能,負責召集案件審理委員會會議,做好會議準備,整理會議紀要。
9 .負責根據海關總署的要求收集、整理行政復議材料,提出答辯意見;組織和參與涉及本海關行政復議的訴訟應訴。
10.負責實施知識產權保護職能管理,承辦知識產權侵權案件,協調聯系侵權貨物處置工作。
11.負責商品預分類及分類問答的初審和上報。
12.負責對外商務咨詢。
13.處理關黨組和關組長交辦的其他工作。4.1行政級別:鄭可。
4.2主要職責
1.負責日照口岸(日照申報現場,以下簡稱日照申報現場)進出口貨物報關單的接單、審單、電腦放行等工作。
2.代表日照報關現場負責進出口關稅和稅款的收取、退還和核銷。
3.負責日照報關現場進口貨物延期付款的計收,延期付款減免的初審。
4.負責日照報關現場進出口貨物的價格評估和分類。
5.負責日照報關現場進出口貨物報關單的修改和註銷。
6.負責日照報關現場進出口貨物報關單的簽發。
7.負責保證金的備案、審核及辦理保證金的收取和退還手續。
8.負責進出口貨物的清關和開票。
9.負責受理日照現場通關加班預約申請,咨詢講解本科業務相關的通關業務及關稅分類。
10.處理關黨組和關組長交辦的其他工作。5.1行政級別:鄭可。
5.2主要職責
1.負責對本口岸(4202場所,下同)海關監管場所、進出境運輸工具和進出口貨物的實際監管。
二、負責受理本口岸運輸工具的申報,辦理船舶噸稅征收手續,查驗放行進出境船員的行李物品。
3.負責進口艙單的核對、更改和確認,出口艙單的核對、更改和核銷,進出口報關單的整理,出口報關單的清關。
四、負責港口進出口貨物、過期貨物和國際航行船舶遺棄物品的監管、清點和交接。
5.負責監管國際航行船舶供應和返回的物資、物品,監管免稅商品的入庫、銷售和核銷。
六、負責受理港口液體化學品、散裝植物油的卸船申請,辦理審批手續。
七、負責簽發檢驗指令、詳細檢驗指令,並對進出口貨物實施檢驗和抽樣。
八、負責進口貨物申報前的抽樣檢驗、檢驗或樣品抽取,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檢驗和評估工作。
九、負責過境貨物報關單的審核、放行和核銷。
十、負責本口岸進出口貨物的實物放行。
十壹、承辦海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6.1行政級別:鄭可。
6.2主要職責
1.負責轄區內企業加工貨物的登記備案。
2.負責加工貿易貨物的臨時管理和核銷。
3.負責轄區內外資減免稅項目的備案、減免稅審批,以及外籍居民個人自用物品的審批和境外服務人員購買免稅國產車的審批。
4.負責加工貿易項下減免稅設備和不作價設備的後續管理。
5.負責轄區內保稅倉庫的設立和貨物進出保稅倉庫的審批。
6.負責制定加工貿易商品單耗標準。
7.負責本科室調查案件的移交。
8.辦理有關黨組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7.1行政級別:鄭可。
7.2主要職責
1.負責轄區企業檢查,組織實施例行檢查、專項檢查、核查檢查和貿易調查。
2 .負責轄區內價格鑒證的組織實施。
3.負責JC2006系統本地數據的管理、錄入和維護;準備並提交與本科相關的業務統計。
4 .負責審計業務檔案的管理。
5.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8.1行政級別:鄭可。
8.2主要職責
1.負責研究制定本海關風險管理的工作規範、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協調本關區相關部門開展全面的風險分析和研究,為業務工作提供有效的風險信息支持;
3 .負責組織本關區範圍內風險信息和案例的交流,並做好收集和報送工作;
4.負責組織海關範圍內風險信息的標準化處理和處置;
5.負責監控和監督各部門的風險管理工作,組織對風險管理工作績效的綜合分析和評估;
6.負責轄區內企業註冊、企業分類、報關企業管理和報關員管理;
7.負責組織開展企業或行業守法計量、商品風險計量和風險識別,規範企業進出口行為,推進企業信用管理;
8.辦理報關企業和報關員註冊許可審批,報關員評分管理;
9 .負責與山東海關協會的聯系和協調以及本關區內會員的發展;
10.負責企業、報關員等業務檔案的管理;
11.負責完成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9.1行政級別:鄭可。
9.2主要職責
1.負責日照口岸出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的查驗、征稅和放行。
二、負責客貨班輪的進出口申報、噸稅征收和噸稅許可證的發放。
三、負責監管客運班輪承運的進出境貨物的裝卸。
四、負責監管客船上的物資和物品。
五、負責監督客運集裝箱班輪船員和其他人員攜帶的物品。
六、負責集裝箱班輪在港期間的碼頭巡邏、船舶監控等工作。
七、負責免稅品進出口岸免稅店、銷售、核銷等工作。
八、承辦海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10.1行政級別:鄭可。
10.2主要職責
1.負責本關技術項目方案的制定、論證、協調和施工。
2 .負責政務信息等應用系統的開發、移植和維護。
3 .負責技術裝備的配備、使用、維護、調撥、報損、報廢和管理。
4.協助人事教育科做好技術培訓工作。
5.負責各類商務文件的防偽技術鑒定。
6 .協助有關部門編制科技經費預算、補充預算,負責科技專項經費的申請。
7.負責接收和發送相關數據。
8 .負責計算機系統的信息安全管理。
9.辦理黨組和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11.1行政級別:鄭可。
11.2主要職責
1.編制並上報日照海關緝私分局的預算。
2.組織其他收入,保證海關正常運轉。
3 .研究確定支出範圍和標準,進行會計預審、報銷和核算。
4.負責稅款、罰沒收入和其他收入的核實和反饋,確保國家財政資金及時、足額、準確入庫。
5.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職能管理,辦理收費許可、征收、匯繳和稽查。
6.負責本賬戶的管理和資金結算。
7 .負責罰沒財物的管理和拍賣。
8 .負責國有資產的職能管理。
9 .負責政府采購職能管理,組織預算申報、統計和培訓。
10.負責海關基本建設職能管理,負責基本建設資金的項目審批、投資計劃、核算和管理。
11.負責海關收費票據的收集、發放、核銷等管理工作。
12.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反映和分析預算執行、稅收征管和財務管理情況。
13.負責上述財務檔案的管理。
14.組織實施節約型海關建設。
15.負責日照海關服務中心及其經濟實體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並指導服務中心的財務管理。
16.參與重大財政收支問題的研究和決策,加強財政監督。
17.處理關黨組和關組長交辦的其他工作。12.1行政級別:鄭可。
12.2主要職責
1.根據國家、海關總署和青島海關的有關廉政規定,監督檢查海關各單位、各部門廉政建設工作和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2.檢查國家法令、法令和海關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業務執法審計。
3.負責行業作風建設。
4 .負責反腐倡廉的宣傳教育。
5.對海關工作人員的任免、獎懲提出建議。
6.負責海關人員廉潔勤政的調查研究。
7.受理對海關工作人員的檢舉和控告,根據授權調查海關工作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提出處理意見。
8.負責海關資金、預算外資金、走私手續費、稅收征管、罰沒收入、基本建設資金和大修資金的財務收支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
9.聯系、組織、協調受理外部和上級監察部門的審計事項,落實上級監察、審計部門的監察、審計意見和建議;配合海關總署開展專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10.負責道德和廉政管理,審計檔案和各種報告的匯總和上報。
11.負責與當地紀檢監察、審計和整改部門的聯系。
12.處理關黨組和關組長交辦的其他工作。13.1行政級別:鄭可。
13.2主要職責
1.負責轄區監管場所的審批、登記、備案、變更和註銷管理。
2.負責轄區內免稅店設立的審批、登記、備案和註銷,負責轄區內免稅商品異地調撥的審批和核銷管理。
3 .負責轄區內進出境運輸工具服務企業的審批、登記、備案等管理工作。
負責轄區內承運海關監管貨物的國內運輸企業和運輸工具的註冊申請、備案、年審和管理。
5.負責轄區新外貿碼頭開業驗收的初審和審批。
6.負責監管領域的風險分析、風險調查和風險控制。
7.負責匯總、審核、分析和上報與監管業務相關的業務報表。
8.負責與執勤武警的聯系和配合。
9.負責日照海關視頻監控中心的監控和日常管理。
10.負責轄區內監督檢驗設備的申請、驗收登記、入庫管理、調撥和配置,以及監督檢驗設備的性能統計和分析。
11.承辦有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14.1行政級別:鄭可。
14.2主要職責
1.負責日照保稅物流中心企業的備案管理;
2 .負責監管日照保稅物流中心內的企業;
3.負責進出日照保稅物流中心貨物的倉儲管理、驗證和監管;
4.負責進出日照保稅物流中心貨物的訂單審核、價格審核、稅務處理、查驗放行;
5.負責受理、審批企業的保函申請,辦理報關單的刪除和修改;
6.負責日照保稅物流中心進出貨物結算(支付)、退稅等進出口報關單的簽發;
7.負責監管進出日照保稅物流中心的貨物;
8.負責日照保稅物流中心的檢驗工作;
9.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行政級別:鄭可。
15.2主要職責
1.負責本關區固定資產的購置、調配、維護和報廢管理。
2.負責車輛的采購、調度、管理和維護以及燃料的采購、使用和管理。
3.負責辦公樓和宿舍樓公共部位的維修和管理。
4.負責水、電、暖、空調、電梯等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5.負責員工水電使用查詢表的登記,及時通知財務和設備部代扣費用。
6 .負責辦公用品的采購、保管和發放。
7.負責宿舍區和辦公區的綠化管理。
8.負責生活區和辦公區的安全保衛及保安人員的管理。
9.負責生活區、辦公區和辦公樓的消防安全。
10.負責開展業務範圍內的經營活動。
11.負責愛國衛生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12.負責固定資產的職能管理。
13.處理關黨組和關組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主要職責
1.負責海關和緝私分局安排的接待工作。
2.負責幹部職工的食堂工作。
3.與相關單位和部門合作,為各類會議和短期培訓班提供接待服務。
4.負責培訓基地的餐飲和客房管理。
5.負責培訓基地的日常管理,按規定做好基地臨時人員的管理工作。
6.辦理有關黨組和有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主要職責
1.負責項目報告的編寫。
2.組織項目各階段的報審。
3.組織工程項目投標。
4.組織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
5.組織項目施工現場的監督、管理和綜合協調。
6.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7.組織項目竣工決算的審計。
8.辦理有關黨組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18.1主要職責
1.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發展和黨員信息管理、組織關系轉移、黨費收繳等工作。
2 .負責制定和實施黨內相關工作制度,加強黨員思想教育,組織實施“三會壹課”、民主評議黨員等活動。
3.負責各黨支部的建立,指導各黨支部開展活動,對各黨支部的工作進行評價。
4 .指導工會工作,加強場館管理,組織文化體育活動。
5 .指導團支部和青年工作委員會的工作,組織各級青年文明號的創建、申報和評審。
6 .協助落實精神文明創建的具體措施。
7.辦理有關黨組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