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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短時間內學會工會相關的法律法規?

1.基層工會委員會每屆任期多少年?

答:三到五年。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十三條如何規定設立專職工會主席?

答:職工200人以上的企業、事業單位工會可以設專職工會主席。

13.我國職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什麽?

答:是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1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廠務公開條例》是哪年哪月哪日哪次會議通過的?什麽時候實施?

答: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壹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於2008年7月31日通過,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15.廠務公開的基本形式是什麽?

這是職工代表大會。

16,廠務公開程序的五個環節是什麽?

答:提出、審議、公開、討論、整改。

17.《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職工代表大會條例》是哪年哪月哪日哪次會議通過的?什麽時候實施?

答:2005年9月22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它將於2005年6月5日至2月38日生效。

18,什麽是職工代表大會?

答:職工代表大會是企事業單位民主政治建設的基本制度,是協調勞動關系的重要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利的機構,是廠務公開的重要載體。

19.《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職工代表大會條例》第六條規定的企業事業單位工會委員會的作用是怎樣的?

答:企業、事業單位工會委員會是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

20.《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職工代表大會條例》第十九條如何規定職工代表的比例?

答:職工代表中壹線職工比例不低於60%,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不超過20%,其他人員不超過20%。少數民族職工代表的比例不低於本單位職工代表的比例,女職工代表應當占適當比例。

21.什麽是集體合同?

答:集體合同是企業與職工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生產、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管理事項達成的書面協議。

22.集體合同的內容是什麽?

答: (壹)勞動報酬;

(二)工作時間;

(3)休息休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

(五)勞動安全衛生;

(6)職業技能培訓;

(七)勞動紀律;

(8)對女職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

(九)企業經濟性裁員的條件和程序;

(十)雙方履行集體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十壹)集體合同的期限;

(十二)集體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條件和程序;

(十三)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的處理;

(十四)違約責任;

(十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23.集體合同的期限是多少年?

答:集體合同的期限壹般為1至3年。

24.成立工會的程序是什麽?

答:1。成立籌備組,組建工會;

2.申請成立協會;

3.發展工會會員;

4.召開會員大會,選舉工會委員會和基金審查委員會;

5.將選舉結果報上級工會批準;

6.刻章、法人資格登記、建立工會經費賬戶。

25.企業工會在簽訂集體合同中的地位如何?

答:集體合同是企業工會代表職工和企業簽訂的。

26、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工會協調勞動關系、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機制是什麽?

答:有兩種。即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是職工民主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

27.集體合同草案要提交什麽會議通過?

答:應該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通過。

28.《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立法依據是什麽?

答:工會法是根據憲法制定的。

29.工會教育職能的目標是建設壹支“四有”職工隊伍。什麽是“四有”?

答:建設壹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

30.企業簽訂集體合同應向哪個部門申報審核登記?

答: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登記。

31.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如何撥交工會經費?

答:每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撥交工會。

32、我國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是什麽?

答:安全第壹,預防為主。

3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立法目的和依據是什麽?

答:為了維護工會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地位,確定工會的權利和義務,充分發揮工會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的作用,根據憲法,制定工會法。

34.《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有哪些侵犯勞動者勞動權益的行為,工會可以請求當地人民政府依法處理?

答:1,扣除員工工資;2.未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3.隨意延長工作時間;4.侵犯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權益的;5、其他嚴重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行為。

35.《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二十三條“三同時”是什麽意思?

答:是指對新建、擴建企業和技術改造項目中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監督。

36.《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二十條規定的兩項重要的勞動法律制度是什麽?

答:是勞動合同,是集體合同制度。

37.《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是如何規定工會的基本活動準則的?

答:工會必須遵守和維護憲法,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改革開放,按照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38.《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全國工會法》第十四條是如何規定依法取得社團法人資格的?

答:中華全國總工會、地方總工會和產業工會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基層工會具備《民法通則》規定的法人條件,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39.中國工會章程第三條如何規定工會會員享有的權利?

答:(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選舉權。

(二)對工會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要求撤換或召回不稱職的工會工人。

(三)對國家和社會生活以及本單位工作中的問題提出批評和建議,要求工會組織向有關方面如實反映。

(四)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要求工會給予保護。

(五)享受工會組織的文化、教育、體育、旅遊、康復、生活救助、法律服務和就業服務等優惠待遇;享受工會給予的各種獎勵。

(六)在工會會議和工會報刊上,參與討論工會工作和職工關心的問題。

40.中國工會章程第四條如何規定工會會員應當履行的義務?

答:(1)學習政治、經濟、文化、法律、科技和工會的基本知識。

(二)積極參與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

(3)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遵守勞動紀律。

(四)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利益,同危害國家和社會利益的行為作鬥爭。

(五)維護我國工人階級和工會組織的團結,增進階級友誼,搞好互助。

(六)遵守工會章程,執行工會決議,參加工會活動,按月繳納會費。

41.《中國工會章程》第二十八條如何規定工會基層委員會的基本任務?

答: (壹)執行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工會的決定,主持基層工會的日常工作。

(二)依法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廠務公開等形式,代表和組織職工參與本單位的民主管理和監督。企業、事業單位工會委員會是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檢查和監督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

(三)參與勞動關系協調和勞動爭議調解,與企事業單位行政部門建立協商機制,協商解決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幫助和指導職工與企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代表職工與企事業單位簽訂集體合同或其他專項協議,並監督其執行。

(四)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技術協作,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做好先進生產者(工人)和勞動模範的評選、表彰、培訓和管理工作。

(五)對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勵和支持職工學習文化、科學技術和管理知識,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做好工會文化、教育和體育工作。

(六)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的實施。協助和督促行政機關做好工資、勞動安全衛生和社會保險工作,搞好職工集體福利,改善職工生活。依法參與勞動安全衛生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維護女職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視、虐待、破壞、迫害女職工的行為作鬥爭。

(八)搞好工會組織建設,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發展工會積極分子隊伍。做好會員的發展、接待、教育和會員管理工作。

(九)收、管、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工會資產和工會企事業單位。

4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職工代表大會條例》第二十條如何規定職工代表的權利?

答: (壹)對本單位涉及職工權益的事項有知情權和建議權,在職工代表大會上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有權參與職工代表大會及其工作機構對職工代表大會決議、決定、措施、計劃、提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有權參與對本單位領導的評價和質詢。

(三)經單位同意,參加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參加工會組織的行使職工代表職權的其他活動,占用工作時間的,工資、福利等待遇不受影響。

4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職工代表大會條例》第二十壹條如何規定職工代表的義務?

答:(1)認真學習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不斷提高整體素質和參與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密切聯系群眾,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如實反映職工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認真執行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和決定,做好職工代表大會交辦的各項工作。

(三)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完成本職工作。

(四)對選舉單位的職工負責,定期向職工通報參加職工代表大會活動和履行職責的情況,接受職工的評價和監督。

4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職工代表大會條例》第二十七條如何規定企事業單位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答:50人以下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100人以下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或者職工代表大會制度,100人以上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45.《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職工代表大會條例》第三十四條如何規定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機構的職責?

答:企業、事業單位工會委員會作為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壹)組織職工選舉代表。

(二)收集職工代表備案,提出職工代表大會建議的議題。支持職工代表大會的籌備和會議的組織工作。

(三)提出職工代表大會主席團、專門委員會或者專門小組的設立方案;組織專門委員會或小組和職工代表開展日常檢查、監督和調查。向職工代表大會提出建議;監督檢查職工代表大會決議、決定的執行情況和本單位提案的辦理和落實情況;組織職工執行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和決定。

(四)定期培訓職工代表,向職工代表宣傳教育民主管理,組織職工代表學習法律、法規、政策和企業管理知識,提高職工代表素質。

(五)建立與職工代表的聯系制度,接受職工代表的投訴和建議,維護職工代表的合法權益。

(六)提名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候選人。

(七)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46.簽訂集體合同的程序是什麽?

答:壹是在簽訂集體合同前,工會應當收集職工和企業有關部門的意見,單獨或者與企業共同擬定集體合同草案。

二是工會要根據集體合同草案與企業平等協商;

三是協商達成的集體合同草案文本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審議,工會代表應當說明草案的過程、確定主要勞動標準和條件的依據及其主要義務;

四是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審議通過後,由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企業工會主席簽署。集體合同草案經審議未獲通過的,雙方應當重新協商,進行修改;

五是集體合同簽訂後,企業工會應當在報送勞動行政部門的同時,將集體合同文本、附件及說明報送上壹級工會;

第六,集體合同生效後,應當向全體職工公布。

47.中國工會章程第二十六條如何規定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大會的職權?

答: (壹)審議通過工會基層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審議和批準工會基層委員會的收支報告和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三)選舉工會基層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

(四)更換或者罷免選舉產生的工會代表或者委員。

(五)討論和決定工會工作的重大問題。

48.《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六條如何規定工會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答: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工會代表和維護工人的合法權益,同時維護全國人民的整體利益。

工會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協調勞動關系,維護企業職工勞動權益。

工會依法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組織職工參與本單位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工會必須密切聯系職工,傾聽和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關心職工的生活,幫助職工解決困難,全心全意為職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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