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投資前的政治風險防範
投資前防範政治風險包括簽訂特許權協議、辦理投資保險和擔保項目、與東道國政府談判等。
(1)特許經營協議特許經營協議是指跨國公司與投資所在國政府簽訂的與投資相關的協議。典型的特許經營協議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分紅、管理承包費、使用費、專利費等資金匯出形式:
②轉讓價格的制定;
③出口到第三國;
④要求設立社會經濟管理費;
⑤支付方式:稅率的制定及稅前利潤和財產的評估方法;
⑥參與東道國資本市場,尤其是長期貸款;
⑦當地參股的條件;
(8)在東道國銷售的產品的價格管理;
⑨原材料和零部件的來源;
(10)對雇員國籍的限制;
(二)辦理投資保險、擔保項目,通過投資或擔保項目將政治風險轉移給其他機構。海外投資保險承保的政治風險包括國有化風險、戰爭風險和轉移風險。壹般的做法是投資人的保險機構申請投保,保險機構受理申請,經調查批準後與其簽訂保單。投資者有義務不斷報告其投資的變化和損失,並每年定期支付費用。當風險發生並給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時,保險機構按合同約定支付保險賠償金。
(3)與東道國政府談判投資者應在投資前與東道國政府談判並達成協議,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政治風險的可能性。在這種協議中,必須明確壹點:
壹是子公司可以自由將股息、紅利、專利費、管理費、貸款本金利息匯回母公司。
二是圖紙價格的計價方式,以免日後雙方在圖紙價格上產生糾紛。
第三,公司繳納所得稅的法律法規,參照財產。
第四,發生爭議時使用的仲裁法律和地點。
(二)投資後政治風險的防範
雖然在投資之前,投資者可以通過與外國投資者協商來避免政治風險對外國投資的影響,但投資環境可能會發生變化,壹些環境因素並沒有在協議中得到反映。此時,對外投資的公司必須采取相應的經營戰略和戰術,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國際投資環境。
1,生產經營策略這種策略是投資者在東道國政府通過生產經營的安排實施征用、國有化或沒收政策後,無法維持原公司的正常經營,從而規避征用的政治風險。
2、在生產中,控制3點:
首先,控制原材料和備件的供應。
第二,控制專利和技術訣竅。
第三,控制商標。
3、融資策略,這種策略是投資者可以通過對公司融資渠道的有效管理來降低政治風險。壹種方式是積極尋求東道國金融市場的融資。雖然在東道國金融市場融資成本較高,且可能受到東道國收緊貨幣政策的影響,增加融資成本,但可以有效防範政治風險。因為如果東道國政府對公司實施歧視性政策或經營限制,必然會影響東道國自身金融機構的利益,因此東道國在采取征收措施時不得不謹慎。
4、財務戰略:常見的財務戰略有:
第壹,持有較低的權益資本和較高的債務資本,在這種情況下,壹旦當地資產被沒收或當地貨幣不可兌換,公司在這個國家的損失可以通過減少當地債務來部分抵消。
第二,子公司選擇適合當地標準的資本結構。這樣可以滿足東道國的要求,從而避免東道國的政治幹預。
第三,現金轉移渠道。投資海外的公司可以利用各種現金轉移渠道,將資金從政治風險高的國家轉移到政治風險低的國家。
5、組織策略。投資海外的公司可以采取以下組織策略來降低政治風險。
首先是進行合資。即投資海外的公司與東道國的企業或個人建立合資企業。
二是發放許可證。即公司向所在國的企業發放許可證,允許其生產經營本公司的產品。
第三,簽訂管理合同:管理合同類似於發放許可證,不僅可以為公司的海外投資帶來利潤,還可以將政治風險降低到盡可能低的水平。
第四是雇傭當地居民。即雇傭當地居民作為我們公司的員工。
沒收或國有化後的索賠策略
雖然沒收或國有化後的索賠策略是壹種被動策略,但這種策略可以將中國公司在海外投資中遭受的損失降低到盡可能低的水平。壹般來說,索賠策略的實施可以分為三個步驟:
(1)運用有效的戰術,合理談判。
②采取法律補救措施。中國企業在海外投資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尋求法律保護:
(1)第壹個國家;第二母國;③第三國際投資爭端仲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