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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商場經營管理資料!!!

註:限於篇幅,這裏提供壹小部分!

隨著公司的快速發展,我們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公司員工的平均工作經驗在減少,迫切需要對門店進行規範化、系統化的管理。

門店是公司最基本的業務單元。店鋪管理的好壞關系到公司的形象、品牌、效益,以及公司的生存和發展。為了加強管理,促進經營,降低成本,使店鋪工作有機有序地進行,符合公司經營管理規範的要求,特制定本手冊。

第壹章人事管理

首次編制管理

第壹條門店人員編制由門店計算分析後提出,報運營部和人力資源部審批。

第二條門店必須嚴格控制編制,降低公司人力成本。

第二次人員招聘

第壹條門店可根據工作需要在機構內調整和補充人員。員工人數超過編制的,必須填寫《員工增減審批表》(表1)交運營運輸部審批,門店辦理招聘手續。

第二條通過面試和考核的人員需填寫相關表格。

壹、錄用原則:公開招聘,擇優錄用。公司采取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招聘優秀、適用的人才,不分種族、宗教、性別、年齡、是否殘疾。

二、聘用條件:

(1)女性身高1.55米以上(收銀員、服務員身高1.58米以上),男性身高1.60米以上(防損員身高1.65米以上)。

(2)外形好。

(3)普通話流利(出納和服務臺工作人員的普通話標準)。

(四)熱愛業務工作,有零售經驗者優先。

(5)商場員工的親屬原則上不允許在我店工作,經經理批準的特殊情況除外。

(6)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視為不合格聘用:

1.被公司辭退或未經批準離職的;

2、被判處有期徒刑,仍在服刑的;

3.被剝奪公民權利的人;

4.那些在檔案上的人;

5.在公司指定的醫院體檢不合格者;

6.16周歲以下者;

7.欺騙或隱瞞的人;

8、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的;

9.酗酒和吸毒;

10,沒有政府規定的就業手續者;

11,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

三、招聘流程:

(1)應聘人員將個人簡歷、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明、照片等材料提交至門店人事助理辦公室進行報名,並填寫《超市員工招聘審批表》(表2)。

(二)由人事助理進行第壹次面試,根據申請職位提交復試:

1.助理以下人員由經理、主管或主管重新審核,報店長批準。

2、助理、主管由經理、主管和* * *帶復試報經理批準。

3.經理、總監、經理* * *復試後報運營部、人力資源部審批。

4.經理由公司運營部和人力資源部重新審核,報公司領導批準。

以上程序適用於白雲店。

以下程序適用於其他商場的招聘:

1.應聘者需提交簡歷、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照片到門店或總部報名。

2.普通員工由主管和店長面試,經營部經理批準。

3.主管應由店長和運營部經理面談,並提交運營副總裁批準。

4.店長由運營部、人力資源部、捷運副總裁、公司領導審批。

5.面試合格者由店家通知參加在職培訓、實習和考核。

(3)經批準錄用的普通員工、助理、主管、經理、總監由店人事助理通知參加在職培訓、試用期、考核(其他店由店長指定)。如果經理被批準錄用,人力資源部將填寫《超市錄用通知書》(),通知其參加在職培訓、試用期和考核。

(4)所有人事檔案由人事助理(或商場指定人員)存檔後,商場留存壹份,報人力資源部。

第三條培訓:

壹、培訓內容:

二、培訓時間和培訓分工:

1,HR助理負責“入職培訓”1天;

2.防損部經理負責“安全培訓”1天;

3.收銀經理負責“客服培訓”0.5天;

4、負責“管理藝術培訓”0.5天;

5.人事助理和入職部門負責人負責3天的“操作培訓”。

6.入職部門負責人負責3天“在職實習培訓”。

其他店鋪的培訓時間和分工遵循以下原則;

人力資源部負責“入職培訓”1天;

防損主管負責“安全培訓”1天;

店長負責“客服培訓”0.5天;

店長或運營部負責“運營知識培訓”3天;

第四條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符合公司錄用標準的,辦理錄用手續。

1.辦理經濟擔保手續:員工和擔保人填寫經濟擔保書(按公司模式)。

二、簽訂聘用協議(按公司模式),協議內容:期限;工作內容和要求;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協議終止的條件;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其他協議。

3.出納、系統工程師、助理以上人員簽署商業秘密保密協議(按公司範本)。

四。“培訓基金”的繳納:入職員工在門店出納處壹次性繳納,出納根據門店書面通知收取,促銷員由廠家統壹支付。

五、員工填寫《登記表》(表4)並提供以下資料:

(壹)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註明與戶主的關系);

(二)本人近期體檢表和國家正規醫院的健康證明;

(三)學歷證書或其他資格證書復印件;

(四)《經濟擔保書》、擔保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

(五)再就業優惠證等相關證件;

(六)“培訓基金”收據復印件。

第三次入境試驗

第壹條所有新員工(特殊專業人員除外)實行試用期。壹般員工試用期兩個月,管理人員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前5天,由人事助理(或店長指定的人)和用人部門進行考核,填寫()超市員工錄用考核表(表5),報店長審批。

第二條新員工分為以下幾類:表現突出者提前轉為正式員工;那些通過表演的人會按時成為常客;表現壹般者延長至充分就業,延長期不超過壹個月;表現不好的不予錄用;違規違紀、態度惡劣者提前停審。

第三條。晉升人員必須在晉升崗位上試用期壹個月,試用期滿後進行考核,其中,考核由直接上級進行,審批由直接上級進行。

第四條晉升人員的試用確認分為以下幾類:表現突出、提前確認;勝任本職工作,按時成為正式員工;能夠勝任工作但不能順利完成工作,延期不超過壹個月的;不稱職或失職的,停止試用期,回到原崗位;違反規章制度,造成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者,予以辭退或開除。

第五條因工作需要調到公司總部的人員試用期為兩個月,轉正類型按本細則第四條執行。

第六條專有服務和全職工作

1.員工在本公司工作期間,不得為其他機構或商業活動從事兼職或全職工作,即使是免費的。

2.我們公司是員工的唯壹雇主,員工應該盡力為我們公司工作。

第四條工資待遇

根據公司當年的經營目標和店鋪所在區域的社會收入,員工的工資待遇按照當年的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第五次人事變動

第壹條轉讓

我公司有權調動員工的工作,這可能會改變員工的工作時間、工作條件、工作部門和工作地點。

如本人欲申請店內調崗,員工需填寫《超市員工調崗申請表》(表6),經雙方主管(經理、主管)批準,人事助理(或店內指定人員)批準後直接調崗。

因工作需要跨店調動的,運營部直接填寫《員工調動通知單》(表7)壹式三份,由主管及以下人員運營部審批;總監(經理、主管)、店長由總經理審批,運營部備案壹份,人力資源部備案壹份,調入部門備案壹份。

公司總部部門因工作需要調動的,由人力資源部會同運營部直接填寫《員工調動通知單》壹式兩份,主管及以下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審批,總監(經理、主管)、店長由總經理審批。壹份由運營部存檔,壹份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壹份由調入部門存檔。

第二條未經批準,轉讓申請不得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第三條調入人員的工資從調入的次月起按新崗位發放。

第六條規則是訓練

第壹條崗前培訓:按照本手冊第壹章第三條、第二條進行。

第二條在職培訓:門店從年度開始,根據崗位要求和技能需求,按照培訓目標、對象、內容、課時和時間,擬定培訓計劃,實施培訓。

第三條轉崗培訓:根據店鋪的經營和編制,由店鋪擬定需要轉崗培訓的人員,委托公司相應部門進行培訓。

第七是等待作業管理。

第壹條等候人員的範圍:

1.由於裁員,商店需要裁減的員工。

二、不符合現任崗位要求,但可提出其他崗位且短期內無崗位安排的。

三、經過培訓和考核達到商場或公司其他崗位標準而暫時不上崗的。

第二條待崗時間:待崗時間為辦理完離職手續之日起兩個月內。

第三條。待崗期間,待崗人員可參與應聘店鋪或公司的其他崗位。

第四條等待期滿未再就業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五條待崗審批程序:

壹、門店、部門向人事助理(或門店指定的人員)領取《()超市候客申請表》(表八)提交人事助理審批後實施。

二、經店長同意,由部門(或區域)負責人、人事助理(或店長)與負責人談話溝通。

3.人事助理(或門店指定的人)將待崗人員名單報運營部和人力資源部備案,以便參與公司內部其他崗位的調整。

第八條辭職和辭退

第壹條辭職可分為辭職和從公司辭職。

第二條門店員工因不稱職或其他原因需要辭職的,應提前30天提出辭職申請。接班人員到位交接後,辦理《超市員工離職手續表》(表9)後方可離職。

第三條本細則第二條規定實施後,辭職人員應按下列程序辦理辭職手續:

1.主管、助理及以下人員由商場批準;

2.總監、經理、主管經商場同意,報運營部審計公司批準;

三、經理運營運輸部同意報公司審批。

第四條提交辭職申請後,必須按規定參加工作,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五條對於辭職人員,商場根據其能力、特長和崗位空缺情況安排相應崗位。

第6條解雇

第壹,紀律解雇

如果員工違反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解雇該員工。違紀辭退的原因和程序,請參考本手冊第壹章的相關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公司不會支付任何解雇補償金。

第二,正常解雇

公司可能在某些確實需要裁員的情況下解雇員工,包括但不限於經濟問題、公司終止運營、公司重組等。

第九條規則是保險。

第壹條門店員工在辦理入職手續時,必須提供壹份擔保,即提供壹名擔保人,並繳納壹筆“培訓費”。

第二條擔保人

1.條件:20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有正當職業,有穩定收入(證明),有店鋪所在地常住戶口,身體健康,無殘疾,有明確的家庭住址和身份證明,具有中國公民身份。

二、擔保程序:

1,擔保人到店填寫“經濟擔保書”;

2.提供擔保人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件;

3.1擔保人近照;

4、擔保人的工作、職業、收入證明及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等。

三。有下列情形之壹,公司和店鋪無法收回款項的,擔保人應承擔賠償和追償責任:

1.店鋪或公司因走私欺詐或其他違法行為遭受經濟損失;

2.侵占、挪用、私拿、私分、盜竊店鋪及公司財物;

3、利用職務之便,貪汙、受賄的;

4.竊取店鋪或公司機密信息或泄露商業秘密;

5.失職導致店鋪或公司經濟損失。

4.如擔保人出現以下情況,員工應立即通知商場更換擔保人,並在以下事件發生後15天內辦理擔保手續:

1,擔保人死亡;

2.保證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羈押或判刑;

3.擔保人因違法犯罪被通緝;

4.擔保人被宣告破產;

5、擔保人的資信、資產發生重大變化而無法擔保的;

6.擔保人失去穩定收入;

7.擔保人因其他原因長期離店;

8.擔保人不願意繼續擔保;

9.擔保人(員工)申請變更擔保人。

5.擔保人中途退出擔保或者擔保人申請變更擔保人的,應當書面通知店鋪,待擔保人與店鋪重新辦理擔保手續後,方可解除原擔保責任。

6.如該店員工申請辭職,自批準辦理辭職手續之日起三個月後,如無手續不清或拖欠情況,保證金退還擔保人,擔保協議終止。

7.店鋪員工因違紀違規被公司辭退的,辭退決定書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後,如無手續不清或拖欠情況,保證金退還擔保人,擔保協議終止。

第三條培訓經費:

1.門店員工在辦理入職手續時必須壹次性向門店繳納“培訓基金”,包括:理貨員、保潔員500元;收貨員、系統員、出納、防損員、服務員800元;主管及助理1000元;副主任、副經理2000元;營業員、總監、經理、出納3000元。

二、門店員工因工作需要調整內部崗位,按新崗位標準繳納培訓費。

第四條培訓基金由商場出納設立,專人管理。

第五條員工提出辭職申請,且員工在試用期內提出辭職,且員工同意,或員工在試用期內不符合店鋪錄用條件,未被錄用,且無違紀行為或給店鋪造成經濟損失,無拖欠且手續明確的,全額返還培訓基金。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培訓基金將部分返還或不予返還:

1.員工申請辭職,未經批準或批準離職超過三天,但未按規定辦理手續的,培訓基金不予退還。

2.員工違紀違規被商場或公司辭退的,培訓基金不予返還,給商場或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追究其經濟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3.由公司出資外出培訓的員工必須與公司簽訂服務合同。如果他們未能按照合同規定完成,培訓費將不予退還。

第十節績效管理

第壹條商場應建立員工績效和考核檔案。

第二條獎勵:

1.符合以下條件的員工,公司和商場將給予表揚、表彰、榮譽稱號、榮譽證書等精神獎勵,以及獎品、獎金、培訓、晉升等物質獎勵:

1.為店鋪和公司的運營發展做出巨大貢獻。

2、努力完成任務,提高工作(服務)質量,勤儉節約等方面成績突出的。

3.在緊急情況下,敢於站出來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店鋪財產和員工生命不受損害。

4.帶領本店員工整體素質明顯提升,成績突出。

5.他在業務服務中受到客戶和新聞單位的好評,事跡突出。

6、拾金不昧,行善積德。

7.維護店鋪利益和形象,敢於舉報他人不良違法行為。

8、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敢於改革創新,並在實踐中取得成效。

9.為了維護店鋪的利益和形象,顧全大局,忍受顧客的刁難、侮辱等不公平待遇。

10.勇敢保護店鋪、員工、顧客的生命財產安全。

11,參加培訓,成績優異。

12,忠於企業,嚴守企業秘密。

13.獻計獻策,創新工作,會給門店或公司帶來明顯的經濟效益。

14,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隱患和危險,避免給門店或公司造成損失。

15.利用個人關系發展集團客戶,提高店鋪銷量。

二、獎勵程序:

1.個人獎勵:員工工作的門店會組織材料提交運營部調查核實,然後提交書面意見給運營副總審核。總經理辦公會議批準後,由運營部組織獎勵。

2.集體獎勵:運營部根據先進事跡,對具備獎勵條件的門店進行調查,核實後提出書面意見,提交運營副總裁審核。總經理辦公會議批準後,由運營部組織獎勵。

第三條處罰:

公司會幫助和教育每壹個違反規定的員工,幫助他們認識和改正錯誤。但經三次以上幫助教育仍無改善的,將給予以下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為A級過錯,口頭批評,罰款5元。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同時責令其立即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罰款10元:

1.上班時間吃零食、嚼口香糖、吹口哨。

2.不正確的外貌和儀容,包括穿拖鞋和非西裝短褲,有兩個以上紐扣未扣,留長發,男員工戴耳朵和眉毛,後領和衣領處留長發。

3、濃妝艷抹、佩戴怪異首飾、長指甲或非肉色指甲油。

4.在工作場所著裝,大聲喧嘩,尖叫,打瞌睡,亂扔煙頭,紙屑,果皮,吐痰。

5.說不文明的語言或禁忌的話。

6.公文、資料中有錯別字、錯別字或其他錯誤。

7.如未在采購部要求的期限內退貨,每延遲壹天罰款5元。

8.缺貨商品當天未提出要求的,每延遲壹天,罰款5元。

9.不補貨或缺貨導致貨架“破洞”的,每件每延遲壹天罰款5元。

10.不執行先進先出原則的,每項罰款5元。

11.文件的數據和內容如有遺漏、錯誤或輸入,每錯壹處罰款5元。

12,不執行POP編寫和發布規定。

13.不按保質期規定領取的,每件罰款5元。

14.未建立商品保質期臺帳和預警臺帳或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商品保質期預警的,每件罰款5元。

15.違反保質期管理規定造成物品丟失的,每件罰款5元。

16,上班時間逛街。

17.商品無標價簽、標簽不壹致、標價簽內容錯誤或特殊原因使用手工標價簽的,每件罰款5元。

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對責任人進行口頭批評,罰款10元,造成損失的予以賠償。同時,責令其立即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30元罰款:

1.未在規定時間內向總部相關部門提交資料、報表、文件,每超過規定時間壹天罰款10元。

2.未能傳達或錯誤傳達總部的政策和意圖。

3.有效的文件或文檔丟失。

4、未按照規定維護設備設施或關鍵設備的維護記錄。

5.未經批準使用商店設備處理私人事務或借用商店設備。

6.未按規定時間及時存入保證金的,每超過壹天罰款10元。

7.經營場所的廣告位有明顯汙漬。

8、購買辦公用品、商務用品、低耗品等。沒有辦理入庫手續。

9.未按時完成商務用品采購任務,每逾期壹天罰款10元。

10,貨物驗收錯誤,每件罰款10元。

11,物品、食品、飲料存放在衣櫃內,或者衣櫃鑰匙丟失,擅自更換衣櫃。

12.私自留下DM商品或促銷品,每件罰款10元。

13,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和工作區域內爭吵或幹擾他人正常工作。

14,工作時間飲酒或被醉酒(業務招待除外)。

15,嚴重違反服務標準被客人口頭投訴。

16.管理者視而不見或不敢制止、糾正或懲罰違規違紀行為。

17,擅自換班。

18.發現發布說明錯誤、不規範而發布,或發布說明未按要求審核簽字。

19.銷售過期商品導致顧客投訴。

20.換班時不交接現金。

21.未及時報告安全隱患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為C級過錯,對責任人給予書面警告,並處50元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同時責令其立即改正。逾期不改的,罰款100元,並予以辭退;

1.清理場地後,門窗沒有關閉和上鎖。

2.散布或散布謠言、流言蜚語,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影響員工之間正常關系或擾亂正常工作秩序。

3、不服從正常工作調動和安排或侮辱、謾罵、頂撞上級的。

4.隱瞞、協助或包庇他人盜竊店內物品、材料或侵害店內利益。

5.把客戶的財物據為己有。

6.由於管理不善和指揮失誤,該店工作混亂。

7.利用職權、地位、職務對他人進行報復。

8.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和工作區域打架。

9.在辦公區、倉庫和營業場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停止視頻監控或者無故泄露、出借、清理監控視頻資料。

11,私人鑰匙或鎖。

12,上班時間和客戶吵架

13,上班賭博。

四。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對責任人處以D級過失罰款200元,對管理人員予以降職、調離崗位,賠償造成的損失,同時責令其立即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200元罰款,並予以辭退:

1,泄露店鋪或公司商業秘密。

2.組織員工鬧事。

3、私自存放爆炸物品或非法宣傳品。

4、由於管理不善,指揮失誤造成人身傷害或死亡。

5.發現或舉報不道德行為或淫穢行為屬實的。

6、“坐支”現金或借據抵庫。

7.上班時間在工作區和客戶打架。

8.報復他人,造成人身傷害。

5.誠實是公司每個員工都應該具備的道德品質,任何不誠實的行為都會導致被解雇,比如:

1,盜竊、挪用、私分、私分、截留款項。

2、利用職權、地位、職務便利謀取私利或行賄受賄的。

3.未經批準,利用銀行賬戶代他人(單位)存取現金。

4.偽造或未經授權更改數據(如庫存數據和財務數據)。

5.為了隱瞞真相而撒謊。

6.超越權限訪問和偷看公司文件、資料和數據。

7.偽造和多報費用。

8.私自出售店鋪的廢舊物資,據為己有。

9、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欺行霸市。

10,偷貨,偷貨或者瓜分促銷贈品。

11.違反上述第二條者,予以辭退,並扣除當事人工資和崗位責任,不予任何補償。造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六、A級過失、B級過失的處罰程序和權限:

1.主管和助理有權對該區域發生的A級故障和B級故障發出處罰通知(表10)。

2.總監和經理有權根據處罰通知對本部門和辦公室的A級過錯和B級過錯進行處罰。

3.防損部經理和經理有權根據處罰通知對門店任何部門或部門發生的A類和B類故障進行處罰。

4.店長有權根據處罰通知對店內所有區域的A類和B類故障進行處罰。

5.運營部有權根據處罰通知對店內發生的A級故障和B級故障進行處罰。

七、丙類過失、丁類過失的處罰程序和權限:

65438+

2.人事助理(或商場指定人員)和防損部經理(防損主管)有權對商場發生的C類和D類故障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報商場經理批準後實施。

3.店長有權責成人事助理(或店長指定人員)和防損部經理(防損主管)對店內發生的C類和D類故障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報店長批準後實施。

八、因過失造成的各種賠償,由處罰部門提出書面意見報運營部和財務部核實,然後報公司批準執行。

九、罰款由門店收銀員收取,並建立賬戶。處罰通知書壹式三份,個人壹份,店內收銀員壹份作為收繳依據,店內壹份存檔備查。

十、A級過失、B級過失罰款必須當場支付,其他過失罰款可從工資中扣除。

XI。因過失被辭退的當事人的經濟處罰,由財務部直接從當事人的工資中扣除,工資不足部分從當事人的“培訓基金”中扣除。

第四條員工投訴

1.員工對獎懲有意見時,應以書面形式逐級申訴(特殊情況下也可越級申訴)。

二、員工的投訴要註明部門、投訴內容和投訴要求。涉及他人的店鋪保密,不允許任何人打擊報復。

第三,店長(或人事助理)和運營部是受理員工投訴的主管部門,監督部調查員工投訴並給予答復。

4.員工投訴屬實且投訴要求合理的,通報批評、暫緩錄用、A級過失、B級過失等處分,由人事助理(或門店指定人員)和防損部經理(或防損主管)核實,經門店經理批準後予以糾正;降級、撤職、開除、開除、C級過失、D級過失等處罰,由人事助理(或門店指定人員)和防損部經理(或防損主管)核實,報門店經理批準後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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