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關系是最基本的社會關系之壹,是公安隊伍建設的重要目標和內容,是公安隊伍建設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在社會多元化的新形勢下,各種矛盾錯綜復雜,人民內部矛盾和敵我矛盾突出,影響警民關系的不利因素增多。認真分析並逐步消除影響警民關系的不利因素,努力提高群眾對警察的滿意度,對於加強公安隊伍建設,密切警民關系,促進社會穩定大局,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壹、影響警民關系的主要表現(1)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和警察的信任度下降。在壹些地區,人們看到違法犯罪行為,或者自己受到了非法侵害,並不主動向公安機關報案投訴,采取息事寧人的態度,或者積極尋求壹些社會上的非法途徑解決,比如找朋友“擺平”,與犯罪分子“和解”。在公安機關偵查破案過程中,有些人對此壹無所知。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個人與公安機關談判,提供價值不大的信息,要求公安機關給壹大筆“報酬”,否則拒絕提供信息。有的地區派出所民警到轄區走訪,有的人拒絕給民警開門,拒絕進屋,對他們不好,拒絕回答關於民警了解的問題。在壹些地區,當發現親友有違法犯罪行為時,采取縱容、包庇的態度,巧妙應對公安機關,消極抵抗,或者想盡辦法走後門疏通,夢想逃脫法律的懲罰。(2)公眾對警察的批評和責難增加了。壹些不明真相的人被壹些被公安機關處理過的人故意蠱惑煽動,經常在街談巷議中表現出對警察的不滿。對於發生在個別警察身上的不良行為,無限誇大,掩蓋整體,甚至上綱上線。利用網絡、手機等便捷媒體歪曲部分案件事實,非法傳播炒作,利用媒體先入為主的特點,給公安機關造成了不良影響,陷入了被動局面。(3)群眾參與維護社會秩序的積極性日益減弱。近期,受全球金融危機影響,侵犯社會財產案件呈上升趨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形勢日益嚴峻。隨著經濟浪潮的沖擊,人們追求物質利益的熱情日益高漲。壹些人註重自身價值利益,註重個人既得利益的獲取,缺乏關心和參與社會穩定工作的意識,法制觀念日益弱化。他認為維護治安是警察的事,與自己無關。當警察打擊犯罪時,他們采取冷眼旁觀的態度。很少有人敢站出來,幫助警察,制止犯罪。壹旦財物被盜,自身安全受到威脅,首先想到的就是人民警察。警察處理不當,就會抱怨警察無能,或者抱怨別人,仇恨社會。(4)、警察執法辦案時,阻力越來越大。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對警察的執法行為尋求疏通或故意刁難的人越來越多,理解、支持、積極配合的人越來越少。這些人認為,警察辦案執法,人情、關系、感情甚至金錢都可以在壹定程度上化解法律條文。這些人高估了警察的自由裁量權,認為警察是人,是世俗的欲望,動感情、人脈、金錢疏通的方法壹定管用。面對這些糖衣炮彈,壹些意誌薄弱的警察意誌不穩,目的和觀念動搖,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在壹定程度上踐踏了法律的權威,使法律失去了應有的力量和尊嚴。同時傷害了大多數人的感情,降低了警察的威信。由於人為幹擾,壹些簡單的案件變得復雜,正常的執法被神秘化。有些人總認為警察在執法辦案中暗箱操作,讓老百姓不得不靠走後門去做正常應該做的事情,這在壹定程度上模糊了正常的警民關系。二、影響警民關系的不利因素(1)社會矛盾的增多,在壹定程度上影響了警民關系。據世界糧農組織統計,受金融危機影響,今年全球有6543.8+0.2億人在挨餓。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仍有4800萬人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當前,我國正處於經濟發展和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經濟運行中的各種矛盾加劇,人民內部矛盾凸顯,各種新的社會矛盾加劇;國內外各種邪教組織和反動勢力加緊對中國進行顛覆活動。特別是受全球金融危機影響,因人民內部矛盾和各種利益關系引發的群體性事件不斷增多和蔓延;貧富差距、城鄉差距、社會保障、分配不公、就業等引發的社會矛盾日益增多;因房屋拆遷、土地征用、企業破產改制、環境汙染等引發的群體性事件不斷湧現。壹旦發生矛盾糾紛和群體性事件,公安機關作為維護穩定的新生力量,首當其沖,被直接推到“前線”或“前沿”,在眾目睽睽之下處於矛盾的最前沿,這就給警察出了壹個非常大的難題。處理得好,政府、群眾、社會皆大歡喜。稍有不慎,情緒激動的群眾必然會有過激行為,讓維持秩序的警察騎虎難下,進退兩難。他們只能充當這些上訪者發泄不滿的“替罪羊”和“出氣筒”,還必須“還手,罵回去”,承受屈辱的重負。既要苦口婆心勸說,又要了解法律規定,了解真情實感,決不能讓警民關系受到影響。有人把警察的這種隱忍視為軟弱,導致行為過激。如果依法處理,容易導致事態進壹步擴大,警民關系驟然緊張。可以說,在全國壹些地區,群體性上訪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已經成為影響警民關系的重要因素。(二)隊伍素質參差不齊,整體形象有待提高。近年來,公安系統陸續開展了“隊伍形象建設年”,提出了“夯實思想基礎、解決突出問題、加強隊伍管理、轉變警風、樹立良好形象、推進各項工作”的壹系列基本思路;制定了改進措施,隊伍正規化建設,群眾滿意度大幅提升。但由於現實工作中警力嚴重不足與社會形勢日益嚴峻的矛盾,各地區都不同程度地招聘了壹些協管員。這確實在壹定程度上緩解了人員的相對不足,同時也緩解了社會就業壓力。但這些人大多充實到壹線或服務窗口,直接和群眾打交道。由於大多數輔助管理人員文化程度低、素質低、缺乏專業培訓,他們的管理服務水平跟不上發展的客觀形勢。據測算,隊伍中警察的平均年齡已達47.5歲。由於長期過度勞累,身體健康狀況不容樂觀,工作和服務能力受到壹定程度的限制。由於工作繁忙,能抽出來學習的時間很少,所以協警和協管員的知識更新很慢,只能應付知識爆炸時代的社會管理形式,根本談不上學習和運用法律的本質、深度和滲透力,只能停留在表面的幾個常用術語上。有的只寫罰款,對學習其他文化知識毫無興趣;工作中,個別助理員態度惡劣,違規糾正,不敬禮或敬禮不達標,語言不文明,說話“冷、硬、橫”,對群眾的違法行為缺乏耐心細致的解釋;有的執法不公,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等等。如果自身素質不高,就很難提高執法規範化水平和服務質量。面對警力少、地域大、交通治安形勢復雜的客觀形勢,出現了無力應對的被動局面,導致執法和服務質量相對下降,影響了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的滿意度。(3)宗旨觀念不強,便民利民措施不到位。為人民服務從來不是抽象空洞的口號,而是具體生動的實踐。本世紀初,全國掀起了學習濟南交警的熱潮。濟南交警之所以成為當時全國學習的榜樣,是因為它處理好了嚴格執法和熱情服務的關系。把為人民服務放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以服務促進管理,從管理中體現熱情服務。濟南交警給全國公安戰線留下了寶貴的精神財富。通過學習濟南交警,為民服務的意識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群眾對公安機關的滿意度進壹步提升。但是,受時代發展的制約,當時當地公安機關出臺的壹些措施今天仍然繼續適用,有的已經過時。比如當時大部分人都是騎自行車出行,執勤的交警主要是坐著執勤,定點站崗。崗亭裏設置了方便自行車、打氣筒和雨具。如今,各種汽車已進入千家萬戶,交巡警也撤掉了瞭望塔,改為定點看守和駕駛警車巡邏相結合的網絡化管理模式。在原有便民服務的基礎上,需要提供的措施和項目發生了變化。在以往便民工具的基礎上,巡邏車新增了修理工具、氣泵、故障事故車輛救援設備等。隨著時代的變化,公安機關要適應發展的脈搏,不斷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在實際工作中,公安機關要適應客觀形勢快速發展的需要,保持超越客觀形勢發展的便民利民措施。需要指出的是,由於公安機關工作的性質和特點,決定了為人民服務應當立足於本職、現實、長遠、社會和各項管理執法工作。實踐證明,公安機關拋開管理談服務,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可謂舍本逐末。這壹點應該引起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隨著形勢的發展,西方腐朽思想總是在侵蝕壹些意誌薄弱者的心靈。市場經濟帶來的拜金主義、享樂主義不斷沖擊著少數警察的世界觀、人生觀,扭曲著他們的價值觀。壹些警察的理想信念動搖,宗旨觀念逐漸淡化,特權思想依然存在。個別執法人員濫用執法權,“吃、拿、卡、要”,以權謀私。在隊伍中,還存在壹些現象,如幹警執法不規範,對群眾服務不到位,對群眾投訴“冷、硬、橫、推”;有的民警對群眾疾苦置若罔聞,工作中不深入群眾,不能為群眾解決壹些實際困難。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響了警察自身的形象,傷害了群眾的感情,疏遠了警民關系。第三,做好群眾工作,構建和諧警民關系。警民關系直接反映了國家政權與人民的關系,直接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如果警民關系不和諧,警民矛盾得不到及時解決,那麽和諧社會就不可能順利構建。因此,警民關系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壹)建立健全“大走訪”長效機制,聽民聲、訪民情、解民情。2009年初,全國百萬民警深入基層、現實、群眾,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家庭,送平安、送法律、送服務送溫暖,聽民聲、訪民情、察民情、排民憂、解民難,受到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歡迎和好評。可以說,“大走訪”愛民實踐活動增進了公安民警與人民群眾的感情,拉近了公安機關與人民群眾的距離,建立健全了訪民長效機制,有效提高了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帶來了許多新的經驗和啟示。“大走訪”活動是公安工作永恒的主題,是公安民警壹輩子也幹不完的事。要總結走訪中取得的經驗,努力把臨時措施變成長期政策,把走訪、聯系、服務群眾變成民警的自覺行為。從人民公安為人民的角度來說,警察沒有群眾就是健忘,對群眾的安危疾苦漠不關心就是變質。要善於運用網絡等新媒體,及時了解群眾對公安機關的新要求、新期待,認真了解和掌握壹些社情民意,做好反饋舉報和登記工作,當好政法機關聯系群眾的參謀和助手。不斷改進各項工作,要把走訪群眾作為基本的工作方法,努力提高見警率、管事率、信息收集率,努力實現走訪群眾的常態化、制度化。同時,要建立健全愛民實踐活動典型表彰機制,進壹步營造警民和諧的良好氛圍。要善於培養壹批愛民的典型,激勵民警紮根基層、服務群眾的熱情,形成大興調查研究的良好作風。借助新聞媒體,大張旗鼓地宣傳愛民先進典型,給予物質和精神雙重獎勵,擴大典型的影響力和感召力,不斷提高公安機關的公信力和親和力,努力營造警察愛民、人民擁護警察、警民和諧的和諧氛圍。(二)大力推行便民利民新舉措,改善服務,促進和諧。壹是公安機關要以公安民警“大走訪”活動為契機,深入社區、街道、居委會,全面掌握轄區返鄉農民工、大學生、困難居民的真實生活狀況和面臨的實際困難,特別要註意收集就業動態信息。整理匯總後,通報給黨委政府、勞動局、工商局等單位,為黨委政府解決就業問題提供依據。二是認真履行公安機關職能,在戶籍管理、駕駛證、護照、行政審批事項等方面開辟“綠色通道”,為群眾辦證、拍照提供便利。交通部門要為運輸農產品、鮮魚、蔬菜等農副產品的運輸車輛開辟“綠色通道”,確保車輛運輸暢通。同時,交警對機動車的壹些輕微違法行為,要以批評教育為主,不罰款,不拘留,教育後及時放行。在深化“大走訪”活動的基礎上,積極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解難事;在調頻廣播、電視臺、互聯網、報紙等新聞媒體上開設“愛民熱線”專欄。同時,利用街道公益廣告、廣告牌、燈箱和社區、村居的宣傳櫥窗,及時發布各類警情信息、近期執法動態、道路交通狀況、惡劣天氣情況預報、案例發布等,擴大為民服務的空間和範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緊緊圍繞親民利民這條主線,堅持“先行壹步,變管理為服務”的工作理念,積極推進公安交通管理,有效減少和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創造性地開展交通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滿足群眾的交通需求,最大限度地發揮便民、利民、惠民的效能,積極建設零違章、零投訴的標準化隊伍。公安車管部門在日常工作中,要不斷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要堅決落實公安部發布的十項便民措施精神,依法公開各崗位工作職責,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公開透明辦理業務,定期舉辦“警營開放日”,讓人民群眾了解和關心車管業務,始終體現人性化車管服務理念。同時,推行首問制和“壹站式”服務,推行延時服務和錯時服務,加強標準化建設,促進警民關系和諧發展。(3)從小事和身邊事做起,以真情實感和良好形象改善警民關系。在今年的公安民警大走訪活動中,民警從老百姓關心的小事做起,讓民警走進群眾的家門,說群眾的話,辦群眾的事。既化解矛盾,又增進感情;工作已經開展,問題已經解決。在愛民實踐中,警察“不為小而為”,從身邊事、小事做起,紮紮實實為百姓辦實事、辦好事。為百姓調整壹些“小糾紛”,做好壹些“小事”,處理好壹些“小案件”,消除壹些“小隱患”,解決壹些“小問題”,壹步壹步,春風融雨,潤物細無聲,從壹點壹滴溫暖人心。警察學會與人民群眾交朋友,多說話,聽真話,互相關心,縮小與人民群眾的思想差距,變單向交流為雙向交流,並使之經常化、制度化。實踐充分證明,這種工作方法值得今後推廣,也值得寫壹本書。改善警民關系,需要塑造警察的良好形象。警察的良好形象來自於隊伍的正規化。每個警察都要牢記,自己的壹言壹行都代表著國家和政府的形象,直接維護著警民關系,維護著黨的執政基礎。各級公安機關要緊緊圍繞基礎設施建設,以“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為目標,註重教育培訓,完善管理機制,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化建設要警力,進壹步提高公安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戰鬥力。綜上所述,警民關系基本處於比較穩定和良好的狀態,公安機關通過壹系列活動促進了警民關系的發展。但是,我們也應該清醒地認識到,今天的警民關系大多處於培養和交換信任的階段。為了真正建立良性互動的警民關系,我們的警務工作也應該建立與群眾的日常溝通機制,以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進壹步促進警民關系的和諧與親密。(許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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