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球電子商務的發展正處於高速發展期,中國也是如此。網絡技術對經濟活動的深刻影響是不可逆轉的,電子商務正以其獨特的魅力逐漸改變著傳統的交易模式。問題是,即使電商在技術上可以盈利,但為什麽在實際交易中能盈利的電商網站那麽少?阻礙電子商務交易的原因是什麽,影響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的攔路虎有哪些?我們認為,經濟活動中的低信任度無疑是困擾當前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的攔路虎。與傳統商業的信用問題相比,電子商務的信用問題尤為突出。在電子商務全球化的發展趨勢下,電子商務交易的信用危機也悄然來襲,虛假交易、假冒偽劣、合同欺詐、網絡拍賣哄擡標價、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各種違法行為屢有發生。這些現象極大地制約了我國電子商務的快速健康發展。
虛假交易、合同欺詐、網絡拍賣哄擡標價、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違法行為頻發,引發了我國電子商務尤其是B2C發展的信用危機。很多網購者抱怨不能按時收到購買的商品,即使收到也是劣質、假冒、過期甚至不是原本想買的東西,但也沒辦法。假的“工商銀行”事件更是如同九牛壹毛,讓人霧裏看花,真假難辨。
《中國電子商務誠信調查》顯示,23.5%的企業和26.34%的個人認為電子商務最令人擔憂的問題是誠信,具體體現在產品質量、售後服務和廠商信用得不到保障,安全性得不到保障,網上提供的信息不可靠。信用問題壹直是困擾網絡用戶網上交易的最大問題。可見,信用危機已經成為電子商務發展的最大瓶頸。要使我國電子商務健康有序發展,必須加快誠信建設。
2.中國電子商務發展中信用問題的根源。
信用問題是人類社會由來已久的問題,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良好的信用狀況是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中國自古以來就是壹個講誠信的國家,講誠信已經成為人們的常識。然而,在商品經濟時代,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已經嚴重缺失。信用機制的嚴重缺失導致了目前各種各樣的信用問題。毒大米事件、毒油事件、熟食殺人事件頻發,社會誠信幾乎跌至歷史最低點。既有人們道德素質缺失的原因,也有社會信用體系缺失、法制建設落後的原因。
與傳統經濟社會的信用缺失相比,基於互聯網虛擬技術的電子商務的信用問題更加嚴重。互聯網的出現,大大加劇了時空的分離,出現了大量的匿名、虛擬社會,從而加速了從“熟人社會”向“陌生人社會”轉變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出現了許多獨特的網絡信用問題。互聯網對信息不對稱最大的影響就是網絡交易的虛擬平臺使得交易雙方無法直接見面。這種空間上的分隔,導致虛假身份難以識別,網絡詐騙、騙術容易滋生。最常見的就是賣家制造虛假身份欺騙處於信息不對稱劣勢的買家。在中國,互聯網的開放性和傳統立法的滯後性使得這壹問題更加突出。互聯網下的虛假身份迫使我國銀行實行實名制登記。對於網絡上的虛假身份、虛假信息,目前還沒有有效的法律機制來約束。
3.電子商務信用與傳統交易信用的區別。
基於互聯網的交易手段是電子商務最基本的特征。在此之前,面對面交易在傳統商業中壹直占據著絕對的主導地位,也是最習慣的交易方式。所以電子商務的出現首先是對消費習慣甚至生活習慣的挑戰。
網絡上的信用度由以下因素決定:1,交易者最初進行電子商務時獲得的交易信用經驗;2.為所有參與者定義清晰明確的交易角色和流程;3.參與者對電子商務的現實期望。
基於互聯網的電子商務與傳統商務的區別主要有兩個:壹是商品識別上的區別。在電子商務中,買家在決定購買某種商品時,所能獲得的信息只能來自於網上的文字描述和照片,而無法親自看到和觸摸到,這就容易讓買家懷疑自己拿到的商品是不是自己看到的,是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從而造成對電子商務交易的不信任。只有那些可以高度標準化的產品,比如書籍和唱片,才能超越產品標識上的差異,成為互聯網上的暢銷書。第二,支付手段的差異。電子交易不能壹手交錢壹手交貨。肯定有時間差。如果先付款再發貨,買家可能不信任賣家;如果先發貨再付款,賣家可能不信任買家。這種情況在電子商務出現之前也存在,但不同的是,由於互聯網的開放性,電子商務中的買賣雙方幾乎都是未曾謀面甚至匿名的人,不像在傳統的交易關系中,買賣雙方可能建立長期的合作夥伴關系,信任度很容易提高。這給電商信用帶來了很大的問題。
第三,現階段我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的成功案例。
本文認為,目前我國電子商務的信用狀況非常復雜,很難壹概而論。不同的交易模式(如B2C、B2B、C2C),不同的行業特征,不同的線下信用特征,都會反映出不同的電子商務信用問題。讓我們以B2B的傑出代表阿裏巴巴為例,來討論B2B企業如何處理網上交易的信用問題。
阿裏巴巴是目前中國最具影響力的B2B網站之壹。下面我們重點看壹下它是如何解決B2B信用認證問題的。阿裏巴巴在其國際站試行“誠信通”服務由來已久,並於2002年3月10在阿裏巴巴中國網站正式推出“誠信通”會員服務。程心通的原則是為每個使用這項服務的企業建立網上信用檔案,包括A &;五認證&;驗證)、證書和榮譽、商業夥伴推薦、反饋中心和阿裏活動記錄。其中,A &;v認證是由阿裏巴巴的合作夥伴,著名的信用機構鄧百世、澳銀信息、華夏信用通過實地考察獲得的。商業夥伴推薦列出與該會員合作過的企業及其聯系方式,供其他企業參考;反饋中心記錄交易夥伴的客觀評價;阿裏活動記錄如實記錄了會員在阿裏巴巴的所有行為。
誠信檔案是進入阿裏巴巴互動互信貿易社區的通行證。只有通過第三方資質認證的會員才能獲得通行證,進入阿裏巴巴誠信貿易社區。通過在線信用活檔服務——程心通服務,以比傳統方式低得多的成本展示自己的信用和企業形象,贏得信任;同時,點對點查閱其他會員檔案,方便快捷的了解他人信用,幫助客戶大大減少在線業務夥伴篩選過程中大量查詢、調查、探索所帶來的時間、人力和財務成本,快速選擇真實可信的貿易夥伴進入實質性的業務談判。
誠實不僅僅是展示信用。它將信用的建立和產品的展示緊密結合,在建立的過程中獲得展示,在展示的過程中積累信用。兩者相輔相成,為企業網上交易提供新鮮、真實、持續、高價值的參考。同時,作為誠信會員,妳有權利查看供應商的誠信檔案,從第三方認證信息、信用參考、會員評價、阿裏的活動記錄公司的證書、榮譽等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對方,幫助妳低成本進行第壹步篩選,快速進入實質性交易。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程心通”最大的特點是線下認證和線上信用評估相結合。阿裏巴巴通過尋求與鄧巴、澳信、華夏信用等資深信用服務公司合作,對用戶企業進行認證,並向用戶收取服務費。阿裏巴巴的聰明之處在於,將信用的建立與展示產品等增值服務結合起來,讓會員不再將自身信用的建立視為負擔,而是視為寶貴的資本。因此,“程心通”推出後,並沒有像媒體擔心的那樣大量用戶跑路,而是有很多大用戶選擇了這項服務。這些信息的便利性、關聯性和補償性通過互聯網得到了很好的體現,相對於傳統的信用環境,改善了電子商務的信用環境。
第四,中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的建設
阿裏巴巴的成功案例為我們構建信用體系提供了壹個很好的思路,即在我國法制建設缺失、社會誠信水平不高的現狀下,通過電子商務技術和認證手段的創新,仍然可以在壹定程度上解決電子商務信用體系落後的問題。
由此,我們得出了以下延伸思路:第壹,建立和完善網絡商販的認證。認證中心是負責頒發和管理數字證書的權威機構,是對交易雙方的身份進行認證的機構。通過認證中心的認證,可以保證交易活動的安全性和交易者身份的合法性。讓那些沒有資格在網上銷售的經銷商,保證客戶利益不受侵害。建立類似通的線上線下評估體系,與第三方信用機構合作,通過對線上客戶的信用評級,對線上交易主體進行監管。其次,經銷商要提高所售產品和自身的透明度。經銷商在網站上銷售商品時,應盡量提高所售商品的透明度和自我介紹,這主要是針對電子商務活動的特殊性。因為顧客對自己想買的商品沒有直接的了解,只能通過網站上商品的圖片和描述來感受。鑒於這壹特點,經銷商在介紹商品時,有必要盡可能細致地描述商品的特點,讓顧客最大限度地知道自己想買什麽。此外,經銷商還應該清晰地描述企業的經營範圍等壹系列特征,從而給客戶以信任感。商家要對消費者負責,努力提高自己的信譽指數。
但從長遠來看,解決電子商務中的信用危機應該從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的建立入手。信用體系建設是壹項極其龐大而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通過政府、行業、企業、消費者和媒體的通力合作,以法律為保障,以科學的組織管理制度和先進的技術手段來實現。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
電子商務作為壹種新型的商務活動模式,每壹筆交易都涉及眾多參與者,包括參與交易的雙方、電子商務網站、第三方物流公司、銀行、稅務部門、工商、公安等機構,每個參與者都要承擔壹定的信用責任。他們需要在壹個完美和誠實的環境中交易。所以我覺得國家應該盡快出臺信用法律法規,比如信用信息披露法,隱私法,消費信貸保護法。同時,建立相關的信用管理機構,如行業信用管理、信用中介管理、企業信用管理、消費信用管理等。在執法過程中建立失信懲戒機制,懲戒有不良信用記錄的法人和自然人,提高失信成本,顯得尤為重要。
2.加強電商行業自律。
電子商務行業的信用問題大多發生在企業,電子商務交易的主題。因此,應從行業自律入手,大力發展以行業協會和會員單位為基礎的自律維權行業信用體系。同時,建立以企業風險管理為基礎、信用中介為主體、市場化運作的社會化商業信用體系。加強電子商務自律,推動誠信管理遵守行業公約,恪守職業道德,形成有效的誠信風險防控機制。
3.加強電子商務技術的開發和應用。
建立完善的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必須依靠高科技手段,不斷加強網上安全認證技術的開發和應用,如發展數據挖掘技術、發展信息安全技術、建設信用體系數據平臺等。此外,將制定政府信用相關數據和信息的采集、交換和存儲標準,電子簽名、CA認證等服務體系,為信用信息資源的整合和共享創造條件。特別是要大力支持社會化、專業化的第三方信用中介機構。發達的第三方服務系統可以為中小企業電子商務系統的實際應用提供穩定有力的支持,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
根據對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的研究,我認為理想的信用體系應該是壹座大廈,最頂層是政府,負責信用立法和執法;第二層是行業協會,負責準入、評估、制定遊戲規則;第三層是中介機構,負責信貸服務;第四層是企業和消費者。只有將這四層體系有機結合起來,構建完整有效的電子商務信用體系,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電子商務信用缺失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