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探險者享受尋找旅遊的大禮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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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險者享受尋找旅遊的大禮包。
餐廳無權開罰單。
對於2400元的罰款,食堂的解釋是“顧客自己要接受處罰”。壹般情況下,顧客自覺要求稱剩菜並主動接受餐廳規定的處罰的可能性不大。雖然餐廳的說法沒有得到顧客的證實,但即使顧客自己要接受處罰,餐廳也無權進行處罰。所以餐廳對浪費顧客的罰款更像是壹種宰客行為,不僅違反了相關法律,也違反了職業道德。
浪費客戶罰款,而且是這麽天價的罰款。是誰給了餐廳這樣的執法權?
誠然,顧客的浪費,作為餐廳應該及時提醒,但這種提醒只限於文字,餐廳無權對顧客進行強制處罰,更無權進行罰款。餐廳約束顧客浪費行為的方法有很多,比如在餐廳顯著位置張貼抵制浪費的警示卡,在餐廳播放倡導節約的提醒,或者對浪費的顧客進行口頭提醒和勸誡。此外,餐廳還可以從經營方式上限制顧客的浪費,比如給不浪費的顧客打折,贈送禮品和菜肴等。這些方法可以在壹定程度上提醒顧客不要浪費,形成崇尚節約、抵制浪費的用餐消費氛圍。這比直接對浪費的顧客罰款更容易接受,也更有效。
浪費是可恥的,但畢竟浪費是個道德問題。作為餐廳,在厲行節約成為公款消費首選的消費背景下,主動監督顧客的浪費行為,是值得肯定的。但這樣的監督只能停留在勸導的基礎上,只能是口頭提醒和勸導。餐館沒有執法權,也沒有權力給顧客開罰單。所以餐廳的規定本身就是違法的。這種霸王規則更像是對浪費客戶的壹種欺詐和綁架。
劉建飛
浪費食物也是可恥的。
毫無疑問,餐廳只是企業,不是執法部門,根本沒有對顧客罰款的權力。所以遊客被罰款的時候很“配合”。據餐廳稱,起初,遊客同意為浪費的食物支付100元。“但來到櫃臺後,顧客改變了主意,堅持按照餐廳的規定,50克罰款100元,並堅持對浪費的食物稱重。”
餐館退還罰款後,相關部門暫時忽略了餐館的後續處理,但顯然,這並不意味著顧客可以對浪費食物不屑壹顧。浪費的食物多達1200克,反正是錯的。如此魯莽有違傳統價值觀。
有律師表示,餐廳經營者的出發點可以理解,但用罰款來解決浪費問題是不合適的。“商家可以嘗試從道德上約束浪費行為,比如不浪費就給點小獎勵和優惠。”但其實餐廳也不是沒有道德約束,比如“用餐時有制止浪費的提示,有六個浪費監督員。”吃飯的時候壹直在播放‘少拿多次,拒絕浪費’的提示。“至於對不浪費的行為給予獎勵和優惠,這恐怕就不再是‘道德約束’了,未必有效,反而還會增加餐廳的成本。
有網友建議,根據食物的價格,可以對食物成分收取30%的少量費用,以提醒顧客下次不要浪費。這或者是壹種可行的方法。其實壹開始這家餐廳只收了100的食材費。當然,對於客戶來說,也要有壹種可恥的浪費觀念。無論如何,對於不光彩的“1200克食物剩余”至少應該有個道歉。
錢夙偉
●建議
變懲罰為獎勵更有效。
與訂餐餐廳相比,自助餐之所以受大眾歡迎,是因為它對食物的取用沒有限制,也是因為它對食物的取用沒有限制,造成了嚴重的浪費。於是,在國家大力倡導厲行節約的背景下,壹些商家做出了超額罰款的規定,意在提醒消費者“多次少拿,拒絕浪費”。或許,商家的初衷真的不是為了罰款,而是壹種警示。但根據“自由無禁止”的原則,他們浪費買回來的食物並不違法,所以不應該受到處罰。顯然,食堂在消費者身上浪費了1200克,罰款2400元不符合法律規定,應當退還。而且,相關部門也有必要對其違法行為進行調查。
當然,從國外的情況來看,尤其是壹些發達國家,浪費糧食肯定會受到懲罰。比如在德國,無論是自助餐還是點餐,壹旦發現有人浪費,任何目擊者都可以向相關機構舉報,執法部門會立即趕到,按規定進行罰款。目前,國內壹些地方如武漢、珠海等也制定了相關法律法規,但由於部分餐廳和消費者的“不配合”,對餐桌浪費的處罰多有擺闊之嫌。我國對餐桌浪費的管理,重點是公款吃喝。這壹塊管理得好,也是對大眾拒絕浪費的壹個促進。
事實上,中國已經在全社會初步形成了“節約糧食文明,可恥浪費糧食”的氛圍。面對自助餐的嚴重浪費和“有禁不止”的糾結,無論是執法部門還是食堂,不妨換個思路,變處罰為獎勵,嘗試推行“獎勵浪費行為舉報人”、“不浪費者用餐優惠”等政策。這樣相比硬處罰,成本不會高於處罰成本,對遏制自助餐浪費更有效或更有效。
傅彪
要依法治奢。
如何避免浪費仍然是壹個社會焦慮。浪費食物是可恥的。這種價值觀幾千年來代代相傳,但文化的軟約束力對壹些素養不理想的人作用有限。剛吃飽飯沒幾天,就有點忘乎所以了。錢包壹鼓壹點,我就像個“闊臉”。壹個原因是吃飽飯後錢包鼓了,更大的原因是中國人的面子文化。這個問題不用我細說,相信大家都有體會。
但也要看到,自從“忍無可忍”這壹民間倡議流行起來後,飯後打包成了壹種現象;雖然說包裝不如少點食物,適量消費,但是更實用,也有進步。但這遠遠沒有徹底告別面子文化。這裏的問題不全是面子文化,還有壹個成本原因。雖然我們早就說過“貪汙浪費是大罪”,但壹直沒有關於“浪費”的立法。
目前很多食堂都有“不能吃罰款”的提醒。如果只是提醒,問題不大。如果嚴格執行,估計會有爭議。但我們不妨換壹種“機制”:酒店與顧客簽訂壹紙協議,“吃不到罰款”變成合同,不叫“罰款”,叫“違約金”,手段上更合法,自助餐顧客惡意浪費的情況可能會得到遏制。當然,這種方法即使合法,作用也是有限的。第壹,只有食堂更在意顧客的浪費;第二,只有吃自助餐的顧客才會被惡意浪費。
浪費食物總是不得人心的。輿論不斷呼籲國家出臺《反浪費法》來規範各種浪費行為,這個問題應該盡快提上日程。面對壹部分中國人剛開始富起來,但文明並沒有同時“富”起來的現實,依法治奢是必須的。
馬滌明
●三言兩語
獎懲不是壹種長效機制。消除浪費真的取決於客戶。
-千禧
愛惜糧食,厲行節約,不是高不可攀的道德標桿,而是每個人都應該遵守的行為準則。希望“自助剩飯”或者“剩菜被罰款”不再成為新聞。
——吳友友
很多浪費現象存在的壹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缺乏專門的法律條文來約束和懲罰浪費行為。“自助餐浪費罰款”的背後,是無奈和無奈。如果把“自助餐浪費”納入法律的籠子,就不會有法律和理性的尷尬。
毛建國
要徹底解決“自助餐浪費”問題,恐怕還是要從法律上尋求出路。
喬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