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為我們提供了正確的價值導向,是我們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做好各項工作、反對民族分裂、維護社會穩定的強大思想武器。我們必須堅持學習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始終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嚴格同黨中央保持政治上的壹致,牢固樹立“民族區域自治,作為黨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壹條基本經驗,毫無疑問,作為我國的壹項基本政治制度,作為我國社會主義的壹大政治優勢,是堅定的政治信念。
(二)要堅定不移、紮實推進民族區域自治法實施。
民族區域自治法是黨的民族政策的法律化,是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法律保障,是國家保障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權利的基本法。它體現了國家和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是各級國家機關和各族人民共同遵循的行為準則,是我們反對民族分裂、維護社會穩定的有力法律武器。
目前,中國各族人民的利益基本壹致。同時必須看到,各民族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了各自的民族特點和差異,特別是在經濟社會方面,還存在壹定程度的發展不平衡。在這種情況下,更加需要強調認真貫徹民族區域自治法,依法調整和規範民族關系,用黨的民族政策和法律統壹各族幹部群眾的認識和行為。
要緊緊圍繞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做好人大各項民族工作,進壹步加強民族區域自治法的學習、宣傳和教育,不斷提高全社會自覺遵守和實施這部法律的自覺性。要認真做好民族區域自治法的配套立法工作,及時制定和修改配套的法律、法規、規章、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逐步建立完整的民族法規體系。要對民族區域自治法的實施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及時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切實推動該法的全面實施,努力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三)要堅定不移依法推進民族地區科學發展。
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取得巨大成就,面貌發生巨大變化。但是,由於歷史和自然的原因,中國各民族社會發展的完備性差異很大。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整體經濟社會發展長期滯後,部分地區發展差距甚至有不同程度的擴大。做好人大民族工作,依法推進民族地區科學發展,堅決反對民族分裂,維護社會穩定。
對於人大民族工作來說,依法推進民族地區科學發展,就是要在法定職責範圍內開展人大各項民族工作,嚴格履行法定程序。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激發促進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內在動力,切實督促民族自治地方的上級國家機關全面履行法定職責,在促進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發展的同時,註重加強民族自治地方醫療衛生、教育文化和人才培養的發展。
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大力發展民族團結進步事業。
民族團結是社會穩定、國家繁榮、民族昌盛的政治保證和推動力量。只有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和諧,才能聚精會神搞建設,壹心壹意謀發展。做好人大民族工作,努力推動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大發展,鞏固反對民族分裂、維護社會穩定的群眾基礎。
對於人大的民族工作來說,維護民族團結,首先要大力倡導和帶頭踐行各民族之間的相互理解和尊重。中國是統壹的多民族國家,勤勞勇敢的各族人民共同創造了悠久的中華文明。各民族在推動社會歷史發展的過程中,形成了自己的風俗習慣、價值觀念和宗教信仰等。堅持民族平等,維護民族團結。壹個重要前提是尊重不同民族的風俗習慣、價值觀念和宗教信仰,尊重不同民族的發展歷史,不說傷害民族感情的話,不做傷害民族感情的事。其次,要大力營造民族團結的社會氛圍,做到“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少數民族互不可分的觀念更加深入人心。要大力倡導和踐行各民族“團結奮鬥、繁榮發展”的民族工作主題,切實在團結中凝聚力量,在發展中實現繁榮。第三,進壹步完善現行法律、法規、規章、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中的相關規定,更好地發揮“分分止爭”法的功能
(五)必須堅定不移地堅決遏制“三股勢力”的破壞活動。
事實證明,中國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大團結、大發展、大繁榮、大和諧,是國內外“三股勢力”所不願意看到的。他們時而退避三舍,整合組織,培植力量,籌集資金,伺機行動,時而篡改客觀史實,挑撥民族關系,煽動對立情緒,鼓吹民族分裂。有時他們相互勾結,煽動宗教狂熱,制造民族仇恨,實施暴力犯罪。“三股勢力”的行徑不僅嚴重侵害了少數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嚴重損害了整個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是中華民族永遠的罪人!嚴厲打擊“三股勢力”的破壞活動,努力築起反對民族分裂的銅墻鐵壁,維護社會穩定,是歷史賦予我們的神聖使命。
我們要認真貫徹以胡錦濤同誌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關於維護穩定的壹系列重大決策,旗幟鮮明地反對“三股勢力”,堅決維護祖國統壹和社會穩定,切實增強政治意識、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認清西方敵對勢力“西化”、“分化”中國的圖謀,認清打擊“三股勢力”的實質,進壹步強化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牢牢把握鬥爭的主動權。通過立法、監督等不同渠道,從法制建設和實施上最大限度地給“三股勢力”活動空間,嚴厲遏制“三股勢力”的破壞活動,切實做好打擊“三股勢力”的基礎工作,努力維護民族地區的長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