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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深化法治建設的實施意見的建設

壹是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深化法治長效建設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黨的十八大作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和戰略部署,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出了更高要求,賦予了新內涵。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法治建設,結合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法治山西建設的實施意見》,制定了《法治長治建設實施綱要》,推動了普法工作,深化了法治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同時,我市法治建設現狀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和人民群眾期待還有壹定差距。依法行政水平有待進壹步提高。執法不嚴、不規範、不公正、不文明、不誠信的問題仍不同程度存在。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方法的能力有待進壹步增強,全社會法治意識有待進壹步提高。當前和今後壹個時期,是我市實施“五五”戰略、加快轉型跨越、率先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階段,也是深化法治建設和長治久安的關鍵時期。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從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實現社會長治久安、保障和促進轉型跨越的戰略高度,切實增強政治責任感和緊迫感,把深化長效法治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普法教育為重點,以創建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和各級示範單位為抓手,以加強法治文化建設為支撐,大力推進黨委依法執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機關公正司法、企業依法經營、全社會尊法守法,全面提升依法治市水平,加快法治城市建設。

二、著力推進依法治市,切實把黨的領導落實到依法治市全過程。

1.完善依法執政機制。堅持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充分發揮黨委在同級各類組織中的領導核心作用。進壹步改善黨委與NPC、政府、CPPCC、司法機關和人民團體的關系,積極支持NPC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職責、依法行政,支持CPPCC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履行職能, 支持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開展工作。 全市各級黨組織都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真正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

2.提高依法決策水平。依法完善決策程序。對事關全市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重大決策和政策措施,市委要及時向市人大或其常委會、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議和意見,把黨的意誌和路線方針政策轉化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行為準則,落實到全市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的各個方面和環節。

3.建立法治思維方式。領導幹部要帶頭執行法治,帶頭學習和遵守憲法和法律,切實增強法治意識,自覺依法辦事、依法辦事、想問題、作決策,堅持以法治為主要標準,以法治為主要手段,以法治為基本方式, 自覺摒棄人治思維,努力形成依法辦事、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良好法治環境,確保各項工作在法治軌道上推進。 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允許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對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

4.增強依法執政能力。建立黨員領導幹部法律知識學習培訓的長效機制。黨委(黨組)中心組每年集中學法1~2次,市、縣(市、區)每年舉辦1~2次綜合學習活動。開展領導幹部任前法律考試,探索建立領導幹部任前法律制度和公務員、事業單位任職、招聘法律知識考試制度。紀檢部門要進壹步加強對領導幹部和黨員反腐倡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加大黨內監督和大案要案查處力度,切實推動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各級組織部門要把能不能依法辦事、遵守法律作為考察識別幹部的重要內容,讓法治建設真正成為硬標準、硬要求、硬約束,不斷提高各級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三、著力推進法律法規實施的監督檢查,切實提高NPC依法監管水平。

5.加強監管。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壹。市、縣(市、區)人大及其常委會應當加強對“壹府兩院”的監督,加大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力度,作出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促進人民法律素質的提高,推進法治建設。

6.做好立法調研。根據上級人大立法調研工作的安排,聽取和征求群眾的意見和建議,並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認真分析總結,為上級立法提出科學、具體、有價值的建議。

7.加強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市、縣(市、區)人大常委會應當嚴格按照省人大常委會工作規則,加強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各級行政機關應當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制定規範性文件,嚴格執行規範性文件統壹登記、統壹編號、統壹公布和有效期制度。

四、努力推進嚴格執法,切實加快法治政府建設。

8.依法規範政府職能。深入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規範市、縣(市、區)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進壹步推進政企、政資、政社分開,有效減少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幹預。進壹步清理、減少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加強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和審查。行政機關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行政管理和執法;沒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的決定。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和社會的自我完善功能。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行政機關不解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能夠自主解決、能夠通過市場競爭機制調節、能夠通過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自律解決的事項。

9.依法完善決策程序。嚴格執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重大決策集體討論決定的程序規定。建立重大決策事項會前法律審查制度,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全面推行重大項目建設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凡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影響廣泛、容易引發社會不穩定的重大決策事項,都要進行評估。建立決策跟蹤評估和責任追究制度,凡超越權限、違反程序的決策行為和決策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嚴肅追究決策部門、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堅決防止因決策不當引發社會矛盾。

10.嚴格規範執法。各級行政機關要自覺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嚴格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狠抓業務能力、執法紀律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完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征收或征用等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嚴厲查處各類違法案件和行為。紮實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合理界定執法權限,明確執法責任,推進綜合執法,減少執法層級,切實解決多級執法、多級執法和執法缺位、執法混亂等問題。改進和創新執法方式,堅持管理與服務並重,處置與引導相結合,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壹。紮實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加強制度建設,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細化執法流程,明確步驟,嚴格程序正義,規範自由裁量權,堅持平等對待、適度文明執法。加強行政信息化建設,實行執法過程網上管理、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和執法效果網上評估,提高執法效率和規範化水平。

11.進壹步推進政務公開。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凡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都要主動、及時、準確、具體地向社會公開。重點推進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審批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推進辦事公開,拓寬公開領域,所有服務社會的政府部門都要依法公開辦事的依據、條件、要求、過程和結果。創新政務公開方式,加強電子政務建設,推行網上電子審批,充分發揮政府網站的信息查詢和在線服務功能。規範和監督醫院、學校、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業單位的政務公開工作,為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

12.大力加強行政監督。行政機關要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CPPCC的民主監督和司法機關的法律監督,高度重視輿論監督,切實加強行政機關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項監督,探索建立行政執法人員聯席監督會議制度和執法檔案制度。全面實施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擴大評議考核範圍,改進評議考核方式,擴大群眾參與,提高評議考核實效。按照行政訴訟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和義務。嚴格行政問責,嚴肅查處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和失職瀆職、濫用職權、損害群眾利益等問題,做到有錯必查、有責必問。對違法行政造成的重大事故、事件或嚴重違法行政案件,堅決實行行政問責。

13.依法化解矛盾糾紛。建立健全以政府負總責、政府法制機構為主導、各職能部門為主體的行政調解制度,充分發揮行政機關在解決行政糾紛和民事糾紛中的作用。進壹步加強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行政復議工作,紮實推進行政復議委員會試點工作。建立行政機關負責人參加重大復議案件聽證制度。完善行政復議與信訪銜接機制。完善行政應訴制度,大力推行行政機關首長應訴制度,不斷提高行政機關首長應訴率。

五、著力推進公平正義,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14.深化司法改革。認真落實中央關於深化司法體制機制改革的部署,優化司法權力配置,完善司法權力結構和組織體系。完善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制度和措施。建立和完善司法經費保障制度。進壹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和刑事賠償制度。進壹步規範和完善人民陪審員和人民監督員制度,擴大司法參與。積極穩妥推進勞動教養制度改革、涉法涉訴信訪改革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健全完善科學合理的司法權運行機制,依法理順政法機關內部與外部、上下、左右關系,確保執法權和司法權高效正確運行,確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

15.維護司法權威。各級黨委要帶頭維護司法權威。市、縣(市、區)人大及其常委會應當依法實施監督。各級行政機關應當依法參與訴訟活動,認真履行協助義務,自覺履行生效判決。加強司法保障機制建設,建立非法幹預司法活動的立案、登記和查處制度,堅決排除地方保護主義、本位主義對司法活動的幹擾,規範新聞媒體對司法機關正在辦理的案件的報道,確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加強司法公信力建設,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司法不公問題,完善司法糾錯機制。加大生效判決執行力度,建立健全執行聯動威懾機制,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要把信訪解決納入法治軌道,維護公正結論,保護合法權益,糾正錯誤裁決,保護合法信訪,制止非法信訪,努力做到結案不再訪,實現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維護司法權威的統壹。

16.規範司法行為。進壹步規範辦案流程,壹切司法行為都要嚴格依法依規進行。對於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要明確權力運行的範圍、條件、程序和邊界,避免司法隨意性。規範執法尺度,完善案例指導制度,及時發布指導性案例,統壹同類案件的判定標準。推進量刑規範化,促進量刑公平正義,增強法律適用的統壹性。積極引導司法人員正確行使自由裁量權,確保自由裁量權合法、合理、合情,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壹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17.提高司法效率。進壹步完善復雜案件分流制度,優化司法資源配置,提高訴訟效率,降低司法成本。處理好實事求是、糾錯與維護司法既判力的關系。進壹步完善涉法涉訴案件終結機制,減少違法信訪和無序信訪對司法機關人力財力的消耗。加大超期羈押案件清理力度,嚴格依法辦理,避免久拖不決、久拖不決。

18.加強司法監督。強化上級司法機關的監督職能,通過訴訟程序及時糾正下級司法機關的錯誤決定。充分發揮政法部門對刑事案件的監督和制約作用,確保刑事案件的公正處理。加強黨委政法部門執法監督、人大權力監督、CPPCC民主監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和社會公眾監督,促進公正司法。完善司法機關內部監督制度,通過案件管理機制改革提高司法效率和辦案質量。

19.推進司法公開。嚴格執行警務、檢務、審判公開制度,除法律規定保密的案件外,最大限度地向社會公開執法依據、程序、時限、進度和結果,確保當事人和社會公眾享有充分的知情權。進壹步拓寬公開渠道,將公開載體從傳統的公告欄、報紙、宣傳冊拓展到網站、博客、微博、即時通訊工具等新興媒體,豐富司法公開載體。建立健全新聞發言人和定期新聞發布會制度,及時發布司法信息,積極回應社會關切。通過網上查閱裁判文書、邀請群眾旁聽庭審、實行司法開放日制度等措施,拓展司法公開的廣度和深度。

20.提高司法能力。建設壹支政治堅定、專業化、職業化程度高的司法隊伍。加大培訓力度,積極推進專題培訓和在職培訓,加強司法人員對法律精神和司法法律的學習和把握,切實提高法律素養、司法能力和辦案水平。加強職業建設,深入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建立職業準入、分類管理、職業保障等制度,研究完善符合司法職業特點的人事管理和人才保障制度,為司法人員提供良好的職業保障,增強職業認同感和榮譽感。

六、努力宣傳法律,切實加強法治社會建設。

21.全面實施全民普法計劃。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堅持法制教育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公民意識教育相結合,突出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宣傳教育,重點加強領導幹部、公務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者和農民的法制宣傳教育。深入推進法律“六進”、法制宣傳日、宣傳周、宣傳月等宣傳活動,不斷創新法制宣傳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堅持傳統手段和現代宣傳方式相結合,切實增強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推動形成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辦事的良好社會風尚。

22.大力推進法治文化建設。充分發揮法學研究和法學教育機構、行業團體和法律服務中介機構的重要作用,進壹步繁榮法學教育和理論研究,促進法學理論與法治實踐相結合。著力加強教學課堂、媒體網絡、影劇院、城市廣場、移動通信、集貿市場、城鄉居民區、手機屏幕、LED屏、各類廣告牌等“十大法律文化陣地”建設,促進法律文化與社會文化有機融合、法律文化設施與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功能互補。積極推進法制電視片、法制文藝演出、法制書畫攝影、法制專欄布置、法制夜校、法制文化大院、法制演講比賽、法律知識競賽、法制大篷車、法制博覽會“十大法制文化工程”,廣泛開展群眾喜聞樂見、豐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法律文化的需求。

23.進壹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圍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建設,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律保障的社會管理體系,政府主導、可持續、覆蓋城鄉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系,源頭管理、動態管理、應急響應相結合的社會管理機制。加強基層社會管理服務體系建設,推廣網格化管理服務體系,創新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務,加強公共安全體系和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深化平安建設,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進壹步推進社區居民自治,鼓勵城鄉社區居民積極探索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新途徑和新方法。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通過轉變工作方式、創新管理方式、搭建服務平臺,切實把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制度優勢轉化為服務優勢、管理優勢,充分發揮黨組織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中的領導核心作用。

24.廣泛開展依法治理。深化地方、行業、基層依法治理,形成市、縣、鄉、村、校、企“六位壹體”聯動格局。加大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力度,嚴厲查處安全生產、資源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交通安全、假冒偽劣、農產品質量安全等領域的違法案件,嚴厲打擊各類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堅持法制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深入推進城鄉居民依法自治,推進基層法治服務陣地建設,積極推動在鄉(鎮、街道)、社區(村)建立“法治服務中心”、“公民法治驛站”、“居民法治家園”, 積極引導公民有序參與基層民主法治實踐,推動基層依法治理深入發展。 把推進企業依法管理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完善企業法律顧問制度,提高企業防範和應對法律風險的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

25.加強誠信長治建設。認真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全面加強誠信建設推進依法治國的意見》(晉辦發〔2013〕8號),推進以市場主體準入、依法納稅、合同履約、產品質量、社會成員信用為重點的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司法公信信用體系建設。進壹步增強社會誠信意識、政府依法行政意識、司法公信力和企業公信力,逐步構建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相適應的覆蓋全社會的征信體系,確保社會誠信環境明顯優化。

26.拓寬民權救濟渠道。建立健全黨和政府主導的群眾權益保障機制,完善信訪制度,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工作體系,建立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進壹步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加大全社會各類法律服務、司法救助和各類救助工作力度,暢通和規範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和權利保護渠道。著力解決農村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遷、企業改制、涉農利益、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城市管理、涉法涉訴等方面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大力實施法治為民工程,進壹步提高法律服務和保障水平。

27.深入開展法治創建活動。紮實推進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和法治示範單位創建工作,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價指標體系和簡便實用的評價方法。廣泛開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示範點等行業法治創建活動,法治機關(單位)、誠信守法企業、法治鄉鎮(街道)、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等法治創建系列活動。 並形成以法治市、縣(市、區)創建為龍頭,以行業法治示範點創建為支撐,以基層法治創建為基礎,覆蓋全市的法治創建活動體系。

七、加強組織領導,切實保障依法治國紮實推進。

28.加強組織領導。法治建設是在市委統壹領導下進行的。市委依法治市領導小組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要定期研究解決法治建設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履行規劃指導、組織協調、督促檢查、考核驗收、總結評比等職責,推動法治工作紮實開展。各縣(市、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加強法治建設的組織領導、科學規劃、統籌協調、督促指導,確保法治建設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加大經費保障力度,積極為法治建設創造必要條件。

29.建立工作機制。建立六個專項聯席會議機制。壹是建立依法監督聯席會議機制,由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牽頭,研究推進法律法規實施監督檢查工作。二是建立依法行政聯席會議機制,由市政府法制辦牽頭,協調推進依法行政。三是建立公正司法聯席會議機制,由市委政法委牽頭,協調推進政法機關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四是建立合法經營聯席會議機制,由市工商局牽頭,協調推進市場主體合法經營。五是建立基層民主法治聯席會議機制,由民政局牽頭組織基層民主法治。六是建立普法依法治理聯席會議機制,由市司法局牽頭,協調推進依法治理、普法教育、法治文化建設和基層法治創建工作。六大專項聯席會議要以項目管理,確定壹批帶動性強、累積效應大的重點工作項目,以重點項目不斷提升法治建設整體水平。各縣(市、區)要建立相應的協調推進機制,形成上下聯動、協調有力、運轉高效的工作格局。

30.加強監督考核。市委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全市法治建設的調研和指導,深入基層和壹線,及時掌握基層法治建設進展情況。確定若幹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法治建設試點,遵循實踐探索、基層突破、試點先行、總結經驗的工作思路,堅持典型引導,探索形成法治建設新範式。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法治建設評價指標體系,把推進法治建設作為評價工作的重要內容,發揮評價的杠桿作用,加快依法治市步伐,為實施“五五”戰略、加快轉型跨越、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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