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黨組織要把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精心謀劃,深入研究,周密部署。壹是要建立黨委統壹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檢機關和組織部門綜合協調、其他部門各負其責的領導體制,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切實做到壹級管壹級、壹級促壹級、層層抓落實,把領導幹部作風提高到壹個新水平。三是把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納入黨校、行政學院和幹部教育培訓、黨委(黨組)學習和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內容;要充分利用大型宣傳教育資源,形成領導幹部作風教育的強大合力;要把領導幹部作風建設同其他工作壹起研究、部署、落實、檢查、考核,真正做到工作落實、工作指導、工作督促、工作檢查、責任落實、責任追究。三是將幹部作風建設納入機關目標績效管理考核範圍,年底進行全面考核。考核結果要納入領導幹部個人檔案,作為選拔先進幹部和任用幹部的重要依據。
(二)提高認識,深入開展作風教育。
教育是作風建設的基礎,教育紮實才能有好的作風。因此,深入開展作風教育,全面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是壹項緊迫的任務。首先,要把握作風教育的內涵。胡錦濤同誌明確指出:“教育引導各級領導幹部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真正做到務實清廉、為民服務”。因此,“為民、務實、清廉”是新的歷史時期加強領導幹部作風教育的主要目的和根本要求。二是明確了作風教育的內容。應加強三個代表理論中的科學發展觀教育。將科學發展觀教育與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教育相結合,與黨紀黨規教育、黨的光榮傳統教育、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廉潔自律教育等相結合。使各級領導幹部切實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轉變作風,堅決糾正違背科學發展觀的思想和做法,切實解決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不斷開創科學發展新局面。要加強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宗旨教育。要把歷史唯物主義教育與用權為民、重情為民、為民謀利教育結合起來,始終堅持人民答應或不答應、支持或不支持、滿意或不滿意的基本出發點和歸宿;堅持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真心實意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解難事、辦好事,不斷給人民群眾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以實際行動踐行黨的宗旨,當好人民公仆。要加強求真務實的工作態度教育。要把求真務實的工作態度教育與社會責任和崗位責任教育、黨的思想路線教育和正確政績觀教育結合起來,使各級領導幹部始終牢記黨和人民的重托,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艱苦奮鬥、求真務實,在本職崗位上創造出實實在在的工作業績。要加強廉潔自律生活習慣的教育。要把正確權力觀教育、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健康生活情趣教育與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結合起來,使各級領導幹部自覺培養從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堅持廉潔從政,嚴守黨紀國法,堅決抵制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蝕。
(3)建立健全制度,形成長效機制。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幹部作風建設,關鍵是要形成壹套完整的“治官治權”體系,形成有效的以制度管權、以制度辦事、以制度管人的機制。壹是規範權力運行制度。要以權力的行使為重點,在容易發生權力濫用和腐敗的重要權力部門、崗位和環節建立健全權力制約機制,特別是要把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作為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重中之重,對重要領導崗位和直接負責人財物的崗位建立嚴格的行為規範和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以制度規範權力,以權力制約權力,有效防止權力濫用和腐敗的發生。二是完善黨紀執行制度。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正確政績觀為導向,積極探索建立中央對地方、上級對下級、組織對黨員的紀律考核指標,全面落實紀律責任制;要建立健全責任制度,強化黨組織的政治責任,建立健全黨的領導幹部發生重大違法、嚴重濫用職權、嚴重失職行為時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的政治責任制度;要建立和完善普通黨員違法失職、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法律責任制度。,應受政治紀律或刑事處罰的;要建立和完善黨組織和黨員因輕微違法失職或官僚主義向社會、公民和法人道歉的道德責任制度。同時,制定的制度要有明確的政策,明確的邊界,加強剛性,減少彈性,盡量不要有“不”和“應該”等模糊字眼,使制定的制度清晰、準確、具體、易於實施,減少實際操作中的靈活性和隨意性。第三,要嚴格用人管人。要完善用人機制,端正用人導向,真正把政治可靠、工作有能力、作風過硬、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群眾公認、有創業精神、關心群眾、開拓創新、不張揚、誠實守信的人選拔到重要領導崗位上來。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及時制定相應的可預見性、針對性、配套性、實用性的管理制度,做到未雨綢繆,未雨綢繆。比如在領導幹部收入申報制度上,要建立健全家庭收入申報制度、財務實名登記制度等相應的輔助制度,盡快改變申報無序的狀態。
(四)規範政治行為,暢通監督渠道。
壹要規範政治行為。要嚴格規範執紀行為,明確執紀權限,嚴格執行執紀標準,加強執紀考核,落實執紀責任,督促紀檢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嚴格按照黨紀政紀規定的權限管理黨內事務,既不允許越權行事,也不允許失職瀆職,堅決糾正執行黨紀時紀律松弛、違紀違法現象。二是暢通監管渠道。各級黨委要嚴格執行黨章、黨內監督條例和黨員權力保障條例,健全黨內民主,擴大基層民主,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當前,特別要尊重和保障黨員了解和參與黨內事務的權利,保證黨員民主參與、民主選舉、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的有效行使,嚴肅處理無視民主、壓制民主、打擊報復、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突出的領導幹部。要把黨內監督、專門機構監督、群眾監督、民主監督和輿論監督結合起來,形成強大的監督力量。
(五)預防和懲治並舉,加大反腐力度。
預防和懲罰就像汽車的兩個輪子和鳥的兩個翅膀。要堅持方針,建章立制,拓展領域,主動預防,不斷加強防控工作,嚴肅查處各類以權謀私、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首先,必須對案件進行調查。目前壹些腐敗案件可謂盤根錯節,錯綜復雜。如果妳瞻前顧後,猶豫不決,妳就會失去機會。因為凡是已經出臺的政策措施,都要堅決執行,絕對不允許走過場。要把幹部作風建設納入機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範圍,切實兌現獎懲。省、地、縣黨委在紀委、組織部設立領導幹部作風建設投訴電話,按照有投訴必處理、有原因必查、有結果必查的要求,對群眾投訴要壹查到底;凡經核實違反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權限予以處理;對地方部門作風建設抓得不到位、問題嚴重的,要追究領導責任。第二,必須扭轉腐敗。當前,人民群眾對反腐敗工作寄予了很大希望。只有贏得人民的信任,才能贏得人民的支持。所以對於以權代法、權錢交易、枉法、濫權等以權謀私的人。,要發現壹起,查處壹起,絕不讓他們有所行動,絕不姑息。三是依法依紀。堅持法紀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對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違紀違法行為,都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我們容不得腐敗分子,必須努力提高腐敗成本,加大反腐力度,增強反腐有效性,讓他們付出沈重代價,在經濟、政治、社會上失去立足之地。
總之,只有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的重要性,才能增強各級領導幹部加強作風建設的緊迫感和自覺性;只有認清領導幹部作風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才能增強各級領導幹部加強作風建設的危機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只有堅持不懈地抓住教育這個基礎,制度這個保證,監督這個保證,懲治這個關鍵,壹級抓壹級,層層負責,狠抓落實,才能實現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的根本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