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產假調整增加了80天獎勵假,條例簡化了再生育管理,明確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不再合並。廣東產假調整增加80天獎勵假。
廣東產假調整增加80天獎金假1據南方日報官方微博消息,12 1上午,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明確了增設育嬰假、獨生子女護理假、建立普遍育兒服務制度等內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據規定,在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的基礎上,女方享受80天的獎勵假,共計178天,男方享受15天的陪產假。增加了育嬰假,規定子女不滿3周歲,父母每年可享受10天育嬰假。為了減輕獨生子女照顧父母的壓力,條例明確規定,父母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護理假;父母因病住院的,其子女每年累計護理假不超過15天。
育兒假是歐洲壹些國家實行的福利政策。壹般來說,工作壹年以上的育齡夫婦必須享受這壹福利,假期持續壹年左右,與產假相連,直到孩子達到假期結束。
不僅是準媽媽,準爸爸也要休育兒假。壹項調查顯示,德國有三分之壹的父親選擇在孩子出生後壹年內休“育兒假”,而且這壹趨勢正在大大增加。
2019年5月9日,國務院發布《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鼓勵試行育兒假。
在世界範圍內,每年大約有4000萬至6000萬例人工流產,即全球26%的妊娠以流產告終。中國每年人工流產超過1000萬例,其中25歲以下年輕女性超過壹半,多次流產。然而,流產合並炎癥或子宮內膜損傷導致生育力下降或根本不孕。88.2%的繼發性不孕患者有人工流產史,重復流產四次導致不孕的概率高達92%。2015年,我國實施了“二孩政策”,但即使放寬了政策,生育率也未能隨之提高,這涉及到多方面的原因,其中壹個原因就是不能生育。Jost Sullivan報告顯示,中國的不孕率從1997年的3.5%上升到2019年的` 16.4%。同期,我國不孕夫婦數量從2065,438+05年的4465438+萬增加到2065,438+09年的4990萬。
廣東產假調整增加80天獎勵假2廣東計生政策再次迎來大調整!65438+2月1日上午,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明確了增設育兒假、獨生子女護理假、建立普遍關愛服務制度等內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第壹時間發現,計生條例的這五大變化和妳息息相關!
變化壹: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孩子。
條例簡化了再生育管理,明確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不再合並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
變化二:不用繳納社會撫養費。
條例刪除了與三孩政策不符的限制性措施,包括刪除社會撫養費、婚育證明違法責任和強制執行。
變化三:增加育兒假和護理假。
根據規定,在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的基礎上,女方享受80天的獎勵假,共計178天,男方享受15天的陪產假。
增加了育嬰假,規定子女不滿3周歲,父母每年可享受10天育嬰假。
為了減輕獨生子女照顧父母的壓力,條例明確規定,父母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護理假;父母因病住院的,其子女每年累計護理假不超過15天。
變化四:養寶寶壓力大,政府會分擔。
條例增加生育支持措施,提出各級政府應當采取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持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和教育負擔。
租住公租房時,可根據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方面給予適當照顧。
鼓勵有利於護理嬰幼兒的彈性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采取彈性工作時間、減少工作時間、實行遠程辦公等措施,為家庭嬰幼兒護理創造便利條件。
保護就業婦女的合法權益,為因生育影響就業的婦女提供就業服務。
變化五:托兒所會更方便。
條例明確,要推動建立全民養老服務體系。
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托幼機構,支持機關、企事業單位、工業園區、學校、商廈和年輕女職工集中的單位為工作場所職工提供托幼服務,有條件的向附近居民開放。
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保育班,招收適齡兒童。
1月2日上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規定父母對未滿三周歲的子女每年享受10天的育嬰假。
值得關註的是,條例對目前已懷孕或生育三個孩子的人釋放了最大的政策善意。凡在2021年5月31日及本次《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前生育子女的,均可享受相關政策。
與虐嬰相關的人員終身不得從事嬰幼兒護理服務。
為確保三孩政策的實施,條例加強了支持生育的配套措施。條例增加了育嬰假,規定“依照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在三周歲以內,每年享受10天育嬰假。”假日勞動的費用分攤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按照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天獎勵假,男方享受15天陪產假。
條例強調,政府應當采取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扶持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和教育負擔,並在就業服務、公共租賃住房等方面給予適當照顧。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未成年子女人數,在選房方面對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給予適當照顧。
同時,“鼓勵用人單位和職工依法協商確定有利於嬰幼兒護理的彈性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采取彈性工作時間、減少工作時間、實行遠程辦公等措施,為家庭嬰幼兒護理創造便利條件。它還要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為就業受生育影響的婦女提供就業服務。
此外,《條例》明確對違反托幼服務相關標準和規範、虐待嬰幼兒的托幼機構進行處罰。托幼機構違反托幼服務相關標準和規範的,由衛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托育服務,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托育機構虐待嬰幼兒的,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終身不得從事嬰幼兒托育服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已婚夫婦也可以生三個孩子。
此次修訂,廣東優化了生育政策和服務措施,提倡適齡結婚生育,實施壹對夫婦可生育三個孩子的政策;再婚夫妻再婚後也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已生育的子女,在傷殘、死亡等特殊情況下,可以再生育壹個子女。
同時,取消再生育審批,全面實施生育登記制度,強調登記服務的便利性。
值得註意的是,在實施普遍二孩政策之前,廣東還註重保護計劃生育家庭的合法權益。
根據規定,在國家鼓勵壹對夫妻生育壹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壹個子女的本省戶籍夫妻,享受五項優待和獎勵補助:壹是職工和城鎮居民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每月發給10元保健費,直至子女滿14周歲,並可給予適當獎勵。對城鎮居民中獨生子女的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按壹定標準發放計劃生育獎金;二是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辦理養老保險;三是獨生子女死亡或者傷殘後未再生育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壹定的救助;四是同等條件下優先保障就業、住房、救助、子女教育、醫療等;第五,年滿60周歲,用人單位應當每年給子女5天護理假;住院治療的,每年給予子女不超過十五天的護理假。
此外,本次修正案還刪除了與三孩政策不相適應的限制性措施,刪除了計劃生育不違法、計劃生育以避孕為主、超生為輔的表述,刪除了社會撫養費的征收、違法婚育的舉證責任、強制執行等內容。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