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會法明確規定,工會負有組織和教育職工依法行使民主權利、發揮主人翁作用、維護全國人民整體利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動員和組織職工完成生產任務和工作任務、組織職工參與企業和事業的民主管理和監督、提前提高職工思想政治素質和文化技術素質等職責。這些規定有利於調動和保護職工的積極性,通過改革進壹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
新工會法貫穿了工會組織參與改革開放的基本精神,規定了工會組織在改革開放中的地位、作用和責任,為工會進壹步支持改革、組織動員職工參與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特別是工會在改革和完善大中型企業、轉換企業經營機制的過程中,主動調查研究,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協助黨和政府開展各方面的工作,處理和協調各方面的利益,保證改革的成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新工會法以基本法的形式系統規定了工會的權利,包括結社權、參與和討論國家事務的權利、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等。,規定了實現這些權利的途徑和形式,為工人階級權利的實現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和法律保障,使社會主義民主更加豐富和充實。
新《工會法》為工會工作在多變的國際工會形勢下堅持社會主義條件下的工人運動提供了正確的方向和保證。新工會法的規定堅持了工會性質的階級性和群眾性的統壹。在工會的任務中,突出維護職能,強調維護、建設、參與、教育四種職能的統壹。在工會活動的準則上,堅持黨的統壹領導和工會獨立自主工作的統壹;在組織原則上,堅持民主集中制,保證工人階級和工會組織的團結統壹;在處理工會與政府的關系、工會與企事業單位的關系上,強調根本利益的統壹,維護全國人民的整體利益,維護企事業單位的合法利益,維護職工的具體利益。新工會法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人運動和工會工作的基本特征。
新《工會法》有利於進壹步加強工會自身建設,推進自身改革,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作用。新工會法以法律形式確認了工會工作的實踐成果,豐富了工會工作的內容,賦予了工會組織廣泛的權利和重大的責任,為工會組織在法制軌道上推進普選進程、依法行使民主參與權利提供了法律依據。為工會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監督政府和企事業單位依法行使職權、遵守和執行勞動法律法規提供了法律依據。它為工會依法獨立開展活動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