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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裁判文書不在網上公開?

如何申請不在網上公開的裁判文書,包括寫申請書,提交給審判長,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同意。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具體裁判文書應當在網上公布,但符合不公開條件的可以申請不公開。人民法院應當將公布範圍告知當事人,並刪除個人信息。建議及時聯系法官,書面申請不公開或刪除個人信息。法律依據是《人民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九條。

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對如何申請司法文書不在網上公開的問題分析如下:寫申請,陳述申請理由,提交審判長,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和法律規定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壹、向法院申請判決不公開的流程如下:

1.撰寫申請書,申請書必須包括標題、題目、申請人信息、申請理由、法律依據、簽名、日期、當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等必備要素;

2.說明申請的理由;

3、提交給審判長,可以直接向負責該案的審判長,或者法官的司法助理提交申請;

4.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和法律規定作出是否認可的決定。如果不同意,就說明理由,說同意申請,就走閉門審理的程序。2.符合保密條件的: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上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書應當在互聯網上公布: (壹)刑事、民事、行政判決書;(2)刑事、民事、行政和執行裁決;(三)支付令。(四)刑事、民事、行政和執行辭退通知書;(五)國家賠償決定;(六)強制醫療決定書或者駁回強制醫療申請的決定書;(七)處罰執行和變更決定;(八)對妨害訴訟和執行行為作出的拘留、罰款決定,提前解除拘留的決定,對拘留、罰款等處分不服作出的復議決定;(九)行政調解、民事公益訴訟調解;(十)其他具有中止或者終結訴訟效力或者對當事人實體權益產生影響、對當事人程序權益產生重大影響的裁判文書。2.下列類別依法不得公布: (壹)涉及國家秘密的;(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三)調解結案或者確認人民調解協議生效,但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確需公開的除外;(四)離婚訴訟或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和監護的;(五)人民法院認為不宜在網上公布的其他情形。3.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告知當事人在互聯網上公布裁判文書的範圍。人民法院在網上公布裁判文書時,應當匿名公布下列人員的姓名: (壹)婚姻家庭糾紛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二)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證人、鑒定人;(3)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4.人民法院在網上公布裁判文書時,應當刪除下列信息: (壹)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訊方式、身份證號、銀行賬號、健康狀況、車牌號、動產或者不動產權屬證書編號等個人信息;(二)法人和其他組織的銀行賬號、車牌號、動產或者不動產權屬證書號碼等信息;(三)涉及商業秘密的信息;(四)家事、個人權益等糾紛中涉及個人隱私的信息;(五)技術調查措施信息;(六)人民法院認為不宜公開的其他信息。

5.綜上,如果妳的情況符合不應當公示的情形,可以向法院申請判決不予公示;如果是應當公示的判決,可以申請刪除自己的身份信息和住址。行動建議:1。及時聯系負責的法官。如果妳的情況符合不應當公示的情況,可以書面告知法官,要求他不要公示;如果是應當公示的判決,可以向法院申請刪除自己的身份信息和住址;2.提交判決書不予公示的書面申請,在申請中說明不予公示的理由,要求法院撤回,至少向法院申請刪除自己的身份信息和住址。法律依據:《人民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九條:合議庭認為案件需要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的,由審判長提出申請,院長批準。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時,合議庭對其報告的事實負責,審判委員會成員對其意見和表決負責。審判委員會的決定,合議庭應當執行。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的決定及其理由,除法律規定不公開的以外,應當在裁判文書中公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2017修訂);

第七章審判和判決

第壹節總則第五十四條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經當事人申請,可以不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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