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提高思想認識,重視審判管理。
審判管理是司法管理和司法理念的壹項創舉和新課題。就現行審判管理模式而言,審判管理的主要功能和目標價值體現在以下六個方面:(1)案件質量和裁判文書質量的評價;(2)審判流程管理;(3)司法績效或司法地位的管理和評估;(四)司法統計管理;(五)建立和完善審判管理制度;(六)審判資源配置建議。然而,由於種種原因,審判管理尚未實現其應有的功能和目標價值,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認識問題。從目前的審判管理模式來看,審判管理仍然沒有擺脫案件質量評估和數據統計的具體工作。而是將原本由各部門做的具體事務納入審判管理事務,變相將其職能轉變為業務部門的後臺。這種現象的出現和存在,壹方面來自於院領導認識上,大局意識不強,對審判管理的職能和作用認識不充分,對分管部門的案件和裁判文書質量、司法統計掌握不好,將案件和裁判文書質量評價、審判管理的信息數據推給審判管理部門;另壹方面,審計局沒有正確對待和履行審判管理的職責,仍然停留在審判管理的初始職能上,沒有分析總結審判管理中的經驗,沒有探索審判管理的新思路。
法院的管理包括人事管理、審判管理和政務管理。審判管理對象是法院審判職能的核心,是法院管理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管理工作,在三大管理中處於核心地位。因此,審判管理關系到整個醫院的審判改革和發展,關系到法院能否堅持不懈地體現“司法為民”的宗旨。重視審判管理,不能只是流於形式,而要切實把審判管理的意義和重要性根植於法院每壹位領導和法官的思想中,自覺支持和接受審判管理;在機構設置上,審判管理權與立案權、審判權、執行權相對分離,保證審判管理的人力物力需要;對於壹個基層法院來說,審判管理機構既是管理行為的實施者,又是具體管理過程中管理制度規範的設計者,兼具微觀管理和宏觀調控功能。因此,基層法院應重視審判管理機構的分析和建議,讓審判管理機構參與崗位目標考核的研究和制定,充分發揮審判管理在審判資源中的調節和服務作用。
第二,完善制度,強化制度執行力。
湖南省法院是全國較早實施案件質量評估和審判管理的省份。管理體制的建立歷經數次變革,形成了較為完整的管理體系,對基層法院提高案件質量和效率起到了積極的指導作用。但是,每個法院對審判管理都有自己的現實和實際需要。因此,壹方面要執行上級法院的制度,另壹方面要根據我院的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制度,使審判管理更加完善和細化。比如,針對案卷裝訂歸檔不統壹的問題,我院制定了《法院訴訟文書歸檔實施辦法》,很好地規範了訴訟文書的歸檔;在審判管理方面,為了有章可循,制定了《審判管理意見》作為審判管理的原則性制度。在《審判管理意見》的要求下,根據我院實際和管理需要,分別制定了《立案管理規定》、《審判流程管理辦法》、《案件監督制度》、《案件質量評估規則》、《審判信息數據管理規定》、《司法統計管理規定》、《司法績效考核制度》、《信訪案件管理意見》。在制度的建立上,我院立足於保證上級法院各項制度的順利實施,使各項制度符合我院實際,更易於操作和實施,最終達到變被動管理為主動管理的目的。
制度是規則,形象是社會生活的遊戲規則。我們必須在審判和執行中按規則行事,遵守審判和執行規則。審判管理的各項制度是用來約束和規範審判執行行為的規則,是審判執行部門和案件承辦人完成工作的基本定性和定量要求。如果完成得好,符合質量和數量要求,系統就應該兌現。因此,在制定我院崗位責任制時,審計管理處會根據試行的管理制度,拿出壹個能夠充分體現制度的合理方案,提交我院黨組審批,確保制度落實到崗位責任制中。
第三,後續管理,常抓不懈,把握動態
審判管理是動態管理,不是只需要結果,不需要過程的管理。在日常管理中,要時刻關註每個時期、每個環節的管理內容。比如,裁判文書就是案件質量的集中體現。無論是在案件質量評估中,還是在申訴和信訪中,問題最多的都是裁判文書的質量。因此,把握裁判文書的質量是壹項日常工作。我院要求承辦部門制作的裁判文書在送審前應經審核處審核,並從制作工藝、文書結構等方面進行把關。另壹個例子是流程管理。審計局根據適用程序對案件進行跟蹤,並根據審判進度等實際情況對案件進行監督,防止超期審理。審判管理的另壹個重要職能是司法情況的管理和審判執行數據的統計分析。該功能的要求不僅僅局限於壹些數據的統計和匯總,還要求對壹定時期的審判和執行中的數據進行驗證、比較、分析和判斷,提出數據變化的原因,建議下壹階段需要解決或註意的問題和措施,體現審判管理的服務性和參謀建議的功能。對此,審計管理處和分管院領導要時刻掌握數據變化,註重運用統計分析解決問題,提高司法形勢水平。對管理中發現的典型或隱患問題,審計處可根據院長授權,會同分管院領導決定及時召開科室負責人會議,通報情況,提出建議和措施。
四、加強審判管理研究和理論總結,不斷提高司法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審管辦是壹個綜合部門,要把審判能力強、綜合能力強的司法人員充實到審管辦,保持人員相對穩定。如前所述,審判管理是壹項開創性的工作。相對而言,審判管理的理論還不成熟,全國各地的做法也不統壹。因此,要求從事審判管理的人員深入到審判管理的深層,不斷進行管理方面的研究和總結,正確處理審判管理與司法行政和人事管理的關系,增強為審判和執行服務的意識,不斷提高司法管理的能力和管理水平。我院審計管理處成立五年來,在管理方面進行了壹些經驗總結和理論研究。比如,根據案件質量評估,對案件質量存在的問題和規範進行了梳理和提煉,總結出案件質量存在的十大問題,分析了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了規範化的要求,對提高案件質量具有壹定的指導作用;針對現行裁判文書存在的問題和上級法院對裁判文書制作的要求,依據法律和有關規定,從技術和結構兩方面全面總結裁判文書制作的技術和結構要素,形成法院裁判文書制作的技術規範和結構規範,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從審判管理的發展到審判管理機構的建立,結合審判管理的概念和發展、審判管理的地位和目標價值、審判管理存在的問題以及如何進行審判管理,寫成的《從司法改革的角度談法院審判管理》具有很強的理論意義,對提高審判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促進作用。
審判管理是法院管理的核心,但又是壹項復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