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省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取得了顯著成績,主要表現在:壹是加強組織領導;二是組織依法行政年度考核;第三,加強法制建設;四是創新和完善科學民主決策的體制和機制;五是推進行政審批改革。
雖然我省依法行政取得了壹些成績,但與新形勢下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特別是黨的十八大確立的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標相比,還有壹定差距。主要表現在:各級領導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意識有待進壹步增強,部分工作人員甚至部門領導對法律不熟悉,更不用說熟練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社會;政府職能轉變還沒有完全到位;規範性文件質量有待進壹步提高;行政執法監督和責任追究需要進壹步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不夠規範;法律隊伍建設有待進壹步加強;法制宣傳的深度和廣度需要進壹步拓展;特別是市縣法制機構建設仍然薄弱,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工作經費、車輛配備等方面與法治政府建設任務不相適應。為此,建議:
壹要大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形成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習慣,自覺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各種矛盾和問題。加強領導幹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試測試,加大公務員錄用考試法律知識調查力度,加強行政工作人員培訓。政府法制部門應當加強對依法行政知識學習和培訓的組織、指導和檢查。有關部門應當將依法行政知識的學習和培訓情況作為年終工作目標考核、晉升和考核獎勵的依據之壹。
第二,完善行政決策機制,規範行政決策程序。完善重大行政決策聽取意見制度。制定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政策,需要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或者其他形式征求公眾意見。實行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制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聽證和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應當聽證。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後評估制度。政府及其部門作出的重大行政決策實施1年後,應當通過抽樣檢查、跟蹤調查、評估等方式,及時發現並糾正決策中存在的問題,減少決策失誤造成的損失。建立行政決策問責制。堅決制止和糾正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的決策行為。
第三,建立和完善規範性文件的監督管理體系。嚴格規範文件的制定權限和發布程序。政府及其部門制定規範性文件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方針政策,嚴格遵守法定權限和程序,不得違法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等行政權力,不得違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義務。制定作為行政管理依據的規範性文件,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廣泛聽取意見,由本級政府法制部門或者部門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經制定機關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後,以政府文件形式公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規範性文件,應當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和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未公布的規範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同時,完善規範性文件備案制度,建立規範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清理制度。
第四,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效率。改革行政執法體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合理調整上下級行政執法機關的執法權限,適當轉移行政執法重心,減少行政執法層級。堅持嚴格執法。建立監管責任制,把監管責任從崗位落實到人,認真執法,嚴格執法,違法必究,堅決維護法律的嚴肅性。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要抓緊組織行政執法機關對法律、法規、規章中的自由裁量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條款進行梳理,將行政自由裁量權細化、量化並認真執行。建議定期組織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活動,不斷改進和提高行政執法質量。切實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完善紀律約束機制,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的思想建設和作風建設,確保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完善行政執法經費保障機制,行政執法機關履行法定職責所需經費,要統壹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嚴格杜絕以收費、罰款等方式籌集行政執法經費的做法。
第五,加強法制建設,確保依法行政科學化、規範化。隨著依法治省工作的深入,法制機構的任務更加繁重和艱巨。為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完成,建議增設部門,充實立法權,加強仲裁機構和法律顧問隊伍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