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壹些領導幹部以言代法、以權代法、以情代法、“土政策”的現象,關鍵是依法指導和開展工作的觀念沒有牢固樹立。各級領導幹部要充分認識依法辦事的極端重要性,使依法辦事成為自覺的行動和行為準則。依法辦事是崗位職責。領導幹部的職責是法律法規賦予的,職權和責任是緊密相連的。領導幹部作為黨委決策的策劃者,其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直接關系到單位的建設和發展。領導幹部必須著力強化依法決策、依法指導、依法辦事的意識。
在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過程中,領導幹部法律地位的雙重身份,必然要求其樹立與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要求相壹致、與自身法律地位相稱的法律意識。從這個意義上說,法律意識必然成為與領導幹部的政治素質、思想道德素質、業務素質、科學文化素質、生理心理素質同等重要的必備基本素質。
領導幹部應具備的法律意識,在內容上包括多個方面和層次。領導幹部主要應該具備的是現代法治觀念。因為現代法治觀念是法律意識中最重要、最核心的觀念。現代法治概念的內容非常豐富,不僅與歷史上的法治概念有嚴格的區別,而且從人治與德治概念的本質區別上也有嚴格的界定。如果我國的領導幹部真的具備了以現代法治理念為核心的法律意識,領導幹部基本素質的內容就會更加完整,結構就會更加合理。反之,不僅領導幹部基本素質的內容不全、結構不合理,而且我們黨確立的依法治國的目標也難以實現。
現代法治理念是包括領導幹部在內的全體社會成員的行為準則。從這個意義上說,現代法治的核心是依法辦事。對於領導幹部來說,依法辦事,由於其國家法律工作者的身份,表現為依法行政。黨的十五大以後,全國的執法工作者和法學理論界對“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核心”這壹觀點已經達成共識。依法行政是現代法治的核心,也是包括領導幹部在內的國家機關行為準則的具體體現。
現代法治最終表現為符合現代社會文明的法律秩序,法律秩序是法律規範實施和適用的結果。由此看來,領導幹部必須認識到,自己在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的重要使命之壹,就是依法行使職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即維護和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使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形成有序的狀態,即形成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法律秩序。在這個過程中,領導幹部還必須具備依法治國的法律意識。因為按照現代法治的要求,每個社會成員和社會組織都依法享有權利、履行義務、承擔相應責任。權利的實現,義務的履行,責任的承擔,都必須有壹個制約公眾權力的法律秩序。因此,領導幹部必須認識到,他們在職責中行使的公共權力是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凝聚著全體人民的普遍意誌。領導幹部行使公權力的行為也必須有法律邊界,不能無限制,更不能公權私用。應該用權力來壓制法律,用語言來代替法律。領導幹部必須明確手中的公權力,它既是治理國家、調節社會的工具,也是服務社會、保障每壹個社會成員享有權利的手段之壹。領導幹部既是依法行使公權力的國家管理者,也是依法辦事、承擔與其職權相對應的法律責任的社會服務者。只有我國各級領導幹部都具有與現代法治的上述要求相壹致的法律意識,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秩序的形成才有希望。
二、加強學習,切實提高依法辦事能力,推進依法行政。
當前,我國正處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和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關鍵時期。面對時代發展的要求和實際工作的需要,必須努力提高領導幹部的綜合素質和領導水平。
中國多年來確立了依法治國的方略,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公民的法制意識和維權意識大大提高。相比之下,壹些領導幹部依法辦事的意識和能力停滯不前,反而落後於群眾。現在這種情況屢見不鮮:某個部門做出了決定,但輿論普遍反對,媒體也提出了不同的聲音,最後迫使政府改變了原來的決定。究其原因,是少數領導幹部不習慣依法辦事,因為思想觀念和工作方法有差距。他們覺得按法規辦事不如按習慣辦事方便,查法規不如靠老經驗方便,所以出現了以言代法、以情代法的現象。有的工作獨斷專行,管理不嚴,甚至把壹些脫離實際的規定當成所謂的“嚴要求”、“高標準”。顯然,學好法律法規確實是各級領導幹部的壹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如何提高黨員幹部依法辦事的能力,關鍵看領導。壹個單位能否堅持依法行政,形成良好的法制環境,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領導幹部。各級黨委要把領導幹部法律法規學習列入議事日程,納入理論學習和業務學習,形成制度並抓好落實,把法律法規學習作為幹部知識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考核和使用幹部的條件,把依法指導和開展工作作為幹部能力素質的重要方面, 使領導幹部不斷增強法律學習的自覺性、責任感和緊迫感,努力提高法律素質,學會運用法律手段應對各種新情況、新情況。 就領導幹部而言,要帶頭學法,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持之以恒,以自己的模範行動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激發大家的學習熱情,形成群眾學法學法的良好局面;帶頭依法辦事,時刻牢記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明白手中的權力越大,肩上的擔子越重,慎用手中的權力,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依法辦事;要帶頭嚴格守法,牢固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識,自覺接受法律規範的約束,以法律法規為準繩規範自己的行為。
推進依法行政,責任在黨,關鍵在領導幹部。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掌握大量執政資源的“壹把手”,恪守依法治國理念,善於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社會事務,是提高執政能力、推進依法行政、推動科學發展的必然要求。
第壹,提高領導幹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切入點在於樹立法治觀念。推進依法行政既是壹個歷史過程,也是壹個現實過程,但首先是壹個觀念創新的過程。因此,領導幹部要樹立堅定的法治理念,以信念驅動行為自覺,以行為自覺維護法治尊嚴。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置身於法律之外,知道什麽能做,什麽不能做,怎麽做,杜絕領導行為的“缺位”、“錯位”、“不到位”。
第二,提高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能力,關鍵是嚴格依法辦事。對於領導幹部來說,依法行政不是簡單地要求在工作和生活中遵守法律,更重要的是要求在行使權力的過程中依法辦事。領導幹部想問題、做決策、做事情,都要思考是否有法律依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無論何時、何地、何人,都不會因為地位高、權力大而無視法律,不會因為人為幹預而踐踏法律,不會因為知識少而曲解法律,從而保證領導的壹切行為都符合法律的規定。對不依法辦事、不依法行政的行為,也要旗幟鮮明地堅決制止,嚴肅處理,營造良好的行政環境和執法氛圍。
第三,提高領導幹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切入點在於自覺接受監督。領導幹部要充分認識到監督在防止權力濫用、遏制腐敗滋生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克服臺上臺下不講、前不講、下不講、不與人交談、不與自己交談等各種弊端,自覺接受全方位、全天候、全過程的監督。要擺正自己的位置,思考權力的來源,用權為民,把自己的壹言壹行、壹舉壹動置於廣大群眾的監督之下。對群眾的批評要歡迎但不反對,鼓勵但不攻擊,接近但不疏遠,有則糾正,無則鼓勵,防患於未然。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尊重其他同誌的意見,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