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樹立良好形象。
對醫務人員進行醫德教育,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是防範醫療糾紛的重要環節。多部門狠抓* * *管理,標本兼治,大力表彰先進典型,嚴厲查處違規行為,努力做到壹切為了患者,服務患者,方便患者。不斷提高醫療質量,以實際行動減少醫療事故和糾紛。
2.提高醫務人員的醫療技術。
醫務人員要與時俱進,加強醫療技術,加強三基訓練,學習先進的醫療技術,因為新實施的侵權責任法已經把判斷醫生是否有過錯的標準定為當時的醫療技術水平,所以與時俱進,掌握先進的醫療技術非常重要。
3.加強病案管理。
病歷是醫療過程中每壹個環節的原始記錄,病歷反映的問題往往是醫療環節存在的問題,在醫療糾紛的處理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實行舉證責任倒置以來)。病歷是認定醫生是否有過錯的重要依據。如果沒有病歷,法院會認為醫生不能舉證,讓醫生承擔全部責任。我國現行的《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規定,門診(急診)病歷保存時間自患者最後壹次就診之日起,不得少於15年。《住院工作制度》規定,住院病歷原則上應永久保存。宋立紅律師曾代理壹起醫療糾紛,起因是醫院未能保留病歷,導致醫院被判賠償60多萬元。根據患者當時的情況,醫院的責任很輕微,但是沒有病歷,醫院無法證明自己是無辜的。因此,醫院被判承擔80%責任。醫療機構必須重視病案管理,必須切實做到:①加強病案法制教育,提高責任心;(2)加強各項制度的管理,落實各項醫療文書(住院記錄、病程記錄、輔助檢查報告)的書寫,尤其是電子病歷的書寫要更加嚴謹;③嚴格的病歷管理制度,嚴禁隨意出借、塗改、丟失。
4.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規範各項操作程序。
目前,醫院制定和完善了切實可行的措施,建立健全了各類規章制度,如各級各類醫務人員的職責、工作制度和損傷診療常規,如三級醫師查房制度、首診制度、術前術後討論制度、疑難危重病人和死亡病人討論制度、病歷書寫制度、交接制度、 醫療器械管理制度、處方管理制度、“三查七對”制度、醫院感染管理制度、會診制度、術前術後患者。 醫療規範應該嚴格執行。在宋立紅律師代理的壹起醫療糾紛案件中,由於醫生沒有按照醫療操作規範使用顯微鏡進行操作,導致患者術後出現截癱,對患者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5.改進服務方式和醫療質量。
醫院努力強化及時服務、響應服務、謹慎服務、不特定服務、誠信服務等理念,加強醫務人員醫德醫風和業務素質教育,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以患者為中心,改善服務態度,進壹步提高醫務人員工作的高效性、嚴謹性、科學性、全面性和純潔性,有效提高醫療技術水平,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這方面總結了十點:更好的醫療技術,更熱情的服務態度,更詳細的詢問病情,更全面的體格檢查,更完整的輔助檢查,更準確的病程記錄,更具體的通知家屬,更合理的治療護理,更及時的發現病情變化,更迅速的搶救。如果真的能做到這“十點”,就能顯著提高醫療質量,對減少醫療事故、降低醫療糾紛風險非常有利。
6.落實知情同意預防醫療糾紛。
在醫療活動的不同階段,醫院應當自始至終根據患者的實際情況,明確醫療服務合同的目的、疾病發展的過程和醫療服務的損害特征,明確醫療服務合同履行的風險;在治療過程中提出幾套治療方案,明確說明每套方案的優缺點和副作用,提出可供選擇和建議的診療方法,供患者參與制定和選擇;告知其服務標準、價格和可能的服務期限,以及通過積極搶救措施仍可能發生意外或不可預見的事故;凡是死亡的病人,都要告知病人家屬要進行屍檢,這樣才能實現醫患雙方的壹致,避免大部分醫患矛盾。
7.建立良好的醫患關系
目前醫患關系緊張,沖突不斷。其中壹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部分醫務人員服務意識差,服務不到位。為此,各大醫院采取切實措施,強化醫務人員的服務意識,強化服務理念,改善服務態度。醫院主要從以下四點要求醫務人員:①強化及時服務觀念,提高服務效率;(2)強化“謹慎”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工作的科學性;③強化“響應式”服務理念,提高服務工作的嚴謹性;④尊重和維護患者權益,尊重患者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