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法制也
我們應該承認並有效保證理性的公眾心理和價值觀的實現是自力更生的。
壹個重要的價值目標。當立法者註意到上述要素在法律創造過程中對法律的重要影響,並從這壹系列要素的內在要求出發時,
它使自己在邏輯上植根於現實,從而獲得實現自己的可能性。
其次,
法律的體系結構必須具有確定性、完整性和協調性。法律確定性意味著法律應該是肯定的、明確的和具體的,
盡可能消除壹切“彈性”,可塑性,甚至任意性。馬克思指出:“法律是肯定的和明確的,
普遍規範。“如果沒有法律的確定性,就不可能實現社會關系的統壹調整。
,不可能排除主觀任意性,
不可能保證壹個鞏固和穩定的法律秩序。這個規律的確定性體現在內容的確定性和形式的確定性上。
其意義在於為人們的行為提供了壹種模式、標準或方向。通過法律,
人們有可能預見到國家對自己和他人的行為會采取什麽態度。
即人們可以預先預測自己或他人行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這有助於公民知道他們可以,
有哪些不能或應該做的事,才能避免公民守法的盲目性和隨意性,
從而促進法律的有效實施。
從法律價值的角度看,要使法治成為良法之治,
壹個必要的環節是以道德價值體系引領法律的創制。這不僅是因為,在壹般意義上,
任何法律都包含壹定的價值精神,
它是立法者按照壹定的價值體系創造法律規範的結果。作為壹種行為準則,社會主義法律,
當然也要體現和符合這個特點;而且,這也是由於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特殊價值關懷。
首先,任何法律都包含壹定的價值精神。
它是立法者按照壹定的價值體系創造法律規範的結果。作為壹種行為準則,社會主義法律,
當然也要體現和符合這個特點。在壹般意義上,
任何立法活動都是立法者自覺追求某種價值體系的活動,這是由這壹特征決定的。
雖然就具體形式而言,法律壹般表現為授權性規範、強制性規範和禁止性規範。
但實際上,法律也包含了人類對自己人生目標和價值觀的感受。
它包含著深刻的法律精神。
美國當代著名法學家博登海默說:“任何值得稱為法律制度的制度,
我們必須註意壹些超越特定社會結構和經濟結構相對性的基本價值觀。在這些價值觀中,自由是最重要的。
安全與和平
等等?完全或根本忽視上述任何壹項或多項基本價值的社會秩序,都不能算是真正的法律秩序。
中國學者梁誌平先生也認為,作為壹種文化現象,
法律被認為是人們生活的人工世界的壹部分。
它不僅可以用來解決“問題”,還可以傳達意義。它在任何時候都體現價值,與目的相關。
上述思想家的話讓我們思考:法律只是無數秩序和規則的集合。
還是也包含了來自人類內心的追求;只是壹堆事實,
還是充滿生活氣息的價值觀?壹部沒有價值導向的法律會怎麽樣,甚至,
會有這樣的法律嗎?生活在這種“法律”下的人會怎麽樣?在這方面,
我們的答案是,就其本質而言,法律包含壹種價值精神。
社會主義法律作為特定歷史時期的行為準則,也必須體現這壹特征,體現這壹要求。
其次,
社會主義法律的特殊價值關懷決定了法律的創造應以社會主義道德為主導。就應該而言,社會主義法律是全體人民壹致同意的。
義利的體現是對理想社會生活模式的明確規定。
它體現了對人的價值的深切關註。這是社會主義法制的必然規定
,是壹種道德取向。這啟示我們,在我國,
雖然法律用更加剛性的“必須”規定了人們的行為底線,
但是,對社會進步的追求和對人類幸福的關註,內涵極其豐富。它也激勵著我們,
這種具有深刻道德含義的法律不是自發產生的。
它是立法者自覺追求社會主義道德價值的結果。為了確保我們追求的法治是良法的法治,
我們必須自覺用社會主義道德價值體系引領法律創新。
根據上述思路,在當代中國的立法活動中,社會公正、
保障公民權利、保障公民自由、創造良好秩序是法律的價值追求。
尤其是把人
人文主義、人本主義和人本主義是引領法律創新的重要價值體系。所謂以人為本為倫理的法治,就是強調以人為本,滿足人的需要,
保障人權對法治的絕對價值。所謂人性,作為倫理的法治,
就是強調法律制度應該能夠激發和引導人性的善。
它應有助於促進社會的有機融合,增進社會成員之間的合作。
它應該有助於塑造和促進公民美德。所謂人道作為倫理的法治,
就是強調法律制度應該是壹種文化存在,尊重人的固有本性,尊重人存在的文化內涵,
尊重公民生活的傳統智慧是法治順利進行的必要條件。
從法律形式上。好的法律必須符合程序,合法。
只有保證程序的公正,才能實現良好的立法意圖。
是否有正當程序是法治和人治的關鍵區別。
法治社會
要求通過公正的程序追求公正的結果,而正當程序是壹個非常重要的法治理念。
如果人治僅僅滿足於實現實體正義,那麽法治
這是從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的雙重維度來考慮問題,對法律具有重要意義
就正義而言,它就像汽車的兩個輪子和鳥的兩個翅膀。缺少任何壹個方面都會使法律變得不正確。
正氣大減,程序正義更為優先。人治所追求的正義往往具有“叢林正義”的特征——執行正義的人拿實體。
(結
果)正義是壓倒壹切的目標,所以它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如果正當程序。
如果構成障礙,可以踩過去。法治強調正當程序必須是前提。
追求實體正義,壹個基本的考慮就是歷史實踐的重復。
事實證明,壹旦正當程序的堤壩被摧毀,權力濫用的洪流將難以得到有效遏制,實體正義將被大面積摧毀。
亂用權力總會發生。
目前,在中國範圍內,有三種觀念:第壹種是實體正義優先論。如果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優先考慮實體正義。這是壹個非常
恐懼的概念是人治的壹種表現。第二個概念是程序正義優先。
如果妳真的想魚和熊掌兼得,那就優先保證程序正義和犧牲。
犧牲實體正義是法治理念。但是在中國,只有少數人有。
意識。還有第三個概念,叫並重。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應該並重。
沒有人可以被犧牲。還是那句話,不對,但是很好。但這是廢話,而且經常是廢話。
這既不正確也不好。所以只能優先考慮實體正義或者程序正義。
許多人認為程序正義只是從屬於實體正義,
當兩者無法兼顧時,妳可以“犧牲程序保護實體”。這個觀念就是人治。
表現也是權力濫用的社會思想基礎。因此,中國社會目前對司法公正感興趣。
正確的理解必須強調程序正義的前提。不允許任何人踐踏正義。
程序必須通過公正的程序追求實質正義的結果。如果妳通過了公平的程序,
秩序達不到壹個公平的結果,那妳就得犧牲,而且妳得接受這種犧牲。這是法治的代價。
妳好,回答問題不容易
如果有幫助請采納。謝謝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