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按照改革決策和立法決策相統壹的要求,加快立法步伐。
依法行政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要嚴格按照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要求,加快立法步伐。近期要積極做好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的配套立法工作,把成熟的改革決定上升為法律,用法律手段推動資源管理和利用方式的根本轉變,早日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局面。
中國特色的國土資源法律體系框架。要做好立法基礎工作,加強立法前期研究,做好立法儲備。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在指導思想和重大原則上加強對下級立法的指導。有立法權的地方,要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大膽創新,為國家立法創造經驗。
(二)按照科學、民主、法制的要求,建立依法決策的新體制。
根據民主集中制原則,重大問題要實行民主決策,保證決策的科學性。建立重大政策出臺前的聽證制度。凡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出臺前,都要聽取下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意見,聽取人民群眾和行政相對人的意見。完善規範性文件、規章的制定
示範文件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建立規範性文件法律審查制度。建立必要的專家咨詢制度,重大決策前組織專家對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進行評估和論證。
(三)按照公平、公正、效率和便民的要求,建立現代行政程序。
依法行政的主要標誌是形成壹套體現公平、公正、效率和便民原則的現代行政程序。以便民為目的,簡化程序,設定時限,建立高效快捷的行政運行程序,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利。堅持公文辦理與受理分離,實行窗口式行文,以單獨的對外收發自習室為窗口受理審批業務,受理人
與訓導員分開,關閉辦公室,專註於外界。建立時限制度,根據各類業務工作的內容和程序,科學設置工作流程和確定時限,監督檢查各項業務的辦理情況。
(四)按照權力制衡的要求,建立法定行政許可事項內部聯合審查制度。
沒有制約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要強化權力內部制約機制,開展法定行政許可事項內部聯審。繼續實行用地規劃審批、用地審批和土地估價確認、資產處置內部聯審制度,對礦業權審批、發證、農地開發項目、資金申請、救濟等重大事項開展內部聯審,將審批。
涉及內容分解的事項,由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分工,對涉及本部門職責的內容在規定時限內進行審查,實行“壹票否決”,並對被審查部門業務內容的合法性負責。進壹步完善聯合聽證制度,明確聯合聽證的範圍和職責。在聯合審查制度的基礎上,應對競爭性項目規定具體的審查。
標準,公開競爭,引入社會評價機制。同時,要積極推進政府采購招投標制度。
(五)按照社會主義民主的要求,建立政務公開制度。
保障人民的知情權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基本內容之壹。辦事程序、辦事標準、辦事結果必須公開,與行政相對人密切相關的事項必須公開。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涉及人民群眾利益,便於人民群眾參與管理和監督的政府信息,如建設用地審批信息、登記信息等。
、礦產資源儲量評估信息、礦業權設立、變更及評估信息等。,定期向公眾披露。涉及公民和法人具體財產權的信息可以公開查詢。提高國土資源管理的科技含量,逐步運用高科技手段推進政務公開。國家和省(區、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建立觸摸屏公眾查詢系統,並與市、縣國土資源。
管理部門也應建立公開查詢和定期披露制度。
(六)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探索資源資產市場化配置的新途徑。
公共資源能否公平合理配置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我們應該改革公共資源的分配方式,逐步實現由行政配置向市場配置的轉變。我們必須實行行政審批,引入公平競爭機制。繼續推進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出讓,凡經營性房地產
土地將通過招標和拍賣的方式提供。進壹步完善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制度,逐步擴大範圍,規範程序,確保公平。積極培育礦業權市場,推進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取得經驗後在全國推廣。
(七)按照嚴格執法的要求,建立行政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
行政機關正確執法是依法行政的本質要求。要建立健全行政責任制,以崗位為單位,按照責權壹致的原則,形成完整的責任體系,將行政執法責任分解到機關每個崗位,落實到人,並據此實施考核、監督、獎懲。逐步建立行政過錯追究制度,對違法行為和負
如果疏漏造成重大後果,必須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要求,完善重大違法案件聽證制度,確保行政處罰決定的合法性,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按照行政復議法的要求,加強行政復議機構建設,完善行政復議制度。
(八)按照社會主義法制的要求,建立權力行使的監督機制。
探索建立多種形式的權力行使監督機制,防止權力濫用。要充分發揮紀檢監察部門在推進依法行政中的監督作用,把紀檢監察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建立投訴制度,行政相對人可以對不依法行政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不當行政行為進行投訴。
資源管理部門或上級部門的專門機構受理,並在規定的期限內給予答復。總結實施特邀國土資源督察員制度的經驗,建立職業道德考評員和社會監督員制度。為確保信訪渠道暢通,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建立“領導訪日”制度。
第壹條
法在我心,在我耳,在我心,有壹句話壹直在響:守法,
從我記事起,父母就在我心裏種下了“法律”的種子:他們整天跟我說,“君君,遵紀守法。”過馬路時,他們告訴我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要闖紅燈;和孩子玩的時候,他們告訴我不要欺負他們,要謙虛,和他們壹起玩。當我在街上看到警察時,他們會嚇我:君君,如果妳做壞事,警察叔叔會逮捕妳。最後,我加了壹句:妳決不能做壞事。那時候我只是模糊的知道自己做不了什麽壞事,但實際上我並不明白自己為什麽做不到。
到我上學的時候,佛法已經慢慢在我心裏生根發芽了。上學後,教育我遵紀守法的人多了,也就是學校的老師。老師和爸爸媽媽壹樣,整天告訴我們要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如何遵守。不同的是,老師不僅告訴我們為什麽要這樣做,還邀請了很多叔叔阿姨給我們講違法亂紀的危害,用活生生的例子教育我們遵紀守法。在他們的教育下,看到那些活生生的例子,我知道做壞事不僅僅是被警察抓到那麽簡單,更重要的是做壞事會給他人帶來不便,影響別人的生活,改變自己的人生,把自己引向深淵。
隨著時間的流逝,我也在慢慢長大。在電視報道、報刊雜誌,甚至在我自己的生活中,我都看到並深刻體會到,遵紀守法應該從小開始,我們應該從小就學會在法律的約束下生活。否則很可能違法,違法了,最終會後悔。法律的制定是為了保證我們每個人正常自由的生活,法律限制爭強好勝的人會影響他人生活和正常社會秩序的不正當行為。如果我們年輕的時候沒有學會約束自己,學會競爭,就很容易違法。到時候,那將是壹個長久的遺憾,很可能會遺憾終生。佛法已經在我心中生根發芽。
我們將來會走向社會。那時法律更重要。要時刻提醒自己遵守法律,讓法律的警鐘時刻在耳邊響起。
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
第二條
“六五”普法的保障措施
第五個五年計劃即將結束,第六個五年計劃即將開始。在新的形式下,能否繼續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進壹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和素質,提升全社會法治化進程,實現依法治國方略?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是否有符合社會形勢需要的普法規劃。下面,我就談談“六五”的保障措施。
壹要強化組織領導保障機制。法制宣傳教育是壹項全國性的工作,涉及面很廣。因此,建立統領全局的權威領導機制,是實現普法向更高層次發展的關鍵。幾年來,通過各級普法機構的努力,普法工作的深入基本得到保證,工作機構不協調、不適應的問題比較突出。“六五”普法工作要取得突破性進展,必須形成更加科學、統壹、有力的組織領導機制。各級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可以與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合署辦公,但應當設置為常設機構,配備壹名同級副職擔任專職副主任和三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並單獨列名。
二是強化剛性保障機制。我國已將“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基本方略寫入憲法,壹些地方也嘗試立法。但僅局限於規範法制宣傳教育,對依法執政工作很少涉及,導致法制建設長期缺乏法律依據,甚至出現用傳統行政手段抓法制建設的現象。因此,國家應盡快為普法工作立法,以法律法規的形式確定其組織、機構、職能、責任和義務,並應確定普法工作的權威地位。“六五”期間,要進壹步完善普法後的責任制度、考核制度、監督制度和評議獎勵制度,用法律法規來確定,以規範和約束依法治理工作。
三是強化考核評價保障機制。“六五”要在量化考核上下功夫,建立權威的長效考核機制,明確目標,制定工作標準,定期驗收,公開評估結果。普法主管部門每年要根據工作安排制定相應的考核辦法,對各部門、各單位實行百分制考核評估。對連續兩年考核獲得優秀等次的單位和負責人,實行“壹票否決”,取消其評優資格。對單位進行掛牌整改,主要負責人引咎辭職或由普法主管部門建議同級黨委、政府予以免職。要建立領導幹部法律知識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考試考核制度、領導幹部法律素質考察制度、領導幹部法律知識資格考核制度。規定領導幹部年度普法考試不及格,其法律知識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不得評為合格以上。法律知識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滿兩年未達到資格等級以上的,不得提拔重用。跨地區、跨行業晉升或調任新崗位時,還必須接受任職前的法律知識資格考試。考試不合格的,暫停聘任,並進行補考。兩次考試不合格者不予任用或不邀任用,以督促各單位及其主要領導認真履行職責。重視普法和依法執政。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始終充滿生機和活力。
四是強化監督、激勵和保障機制。檢查監督是落實普法和依法執政任務的重要舉措。要建立和完善包括立法監督、法律監督、行政監督、新聞監督和群眾監督在內的監督機制。同時,認真開展執法檢查,對違法問題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並提出整改意見,限制其改正,確保普法任務的落實。特別是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要依法行使國家權力,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得以實現。要通過建立執法責任制,全面推進依法治理。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納入“三個文明”建設的各項獎勵之中,廣泛表彰學法守法、依法辦事、公正司法的先進集體(個人)。特別重視對從事法制教育的先進典型的表彰和獎勵,逐步改變每五年表彰壹次的做法。同時,對敢於揭露違法行為的學法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也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弘揚正氣。
五是強化隊伍建設保障機制。普法隊伍建設是普法治理順利進行的根本保證。但就目前的團隊建設而言,還是壹個薄弱環節。以我縣為例,有兩名專職普法人員(編制在司法局),基層大部分是兼職人員,根本無法滿足日常普法工作的需要。“六五”期間,壹方面可以通過單獨編制徹底解決普法人員不足、不專業的問題。另壹方面,要加強法制新聞隊伍、法制文藝宣傳隊伍和法制宣傳隊伍“五支隊伍”建設,充分發揮他們在法制宣傳教育中的骨幹作用。同時,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堅決清除違法違紀人員,促進執法隊伍整體提高,引導廣大人民群眾更好地學法、守法、依法辦事。
六是要強化經費保障機制。目前,大部分地區存在普法經費數額不足、不能到位、不能專款專用的現象,在壹定程度上限制和影響了普法工作的順利開展。“六五”期間,可以借鑒科普和壹些地方黨委政府加大普法投入的做法,由學法行政和財政部門研究出臺具體保障措施,明確提出建立依法治理最低經費保障機制。普法經費將列入財政預算,並隨著經濟的發展而增加。同時,要加強硬件建設。普法必備的東西,電腦、相機等基礎設施。
第七,加強理論研究的保障機制。加強普法與法治的理論研究,可以為加快立法提供理論支持,指導普法與法治的全面深入發展。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普法和依法治理的環境條件發生了很大變化。如果理論研究跟不上形勢的需要,無異於斷送前程。因此,“六五”期間,要動員壹切有誌於普法事業的人,特別是基層普法工作者,以與時俱進的精神,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形成科學指導普法依法治理偉大實踐的理論體系,使普法依法治理逐步走上科學化、規範化的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