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壹天,他也是這個單位或者企業的員工,所以也需要辦理離職手續。壹般單位或企業都有試用期。而且雙方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系。每個單位或企業的規章制度不壹樣,所以離職手續按單位的規定辦理。員工入職,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享有勞動法規定的壹切權利,工作壹天後辦理正常離職手續,並保留辭職信。否則壹旦員工幾個月後回來上班,並申領期間社保福利,單位將極為被動,風險也很大。
第二,工作三天後離職的後果
(1)三天後離職合法嗎?
辭職是指從書面上看辭職,是勞動者提出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行為。綜合來看,辭職可以分為兩種情況。第壹種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合同,這種情況多是由於用人單位以暴力或威脅手段強迫勞動者為其勞動。第二種情況是員工自己的選擇。這種情況壹般是當事人提前30天向單位提出書面申請。
員工提前壹個月(試用期後三天)向單位書面申請辭職,或經單位協商同意,或單位違法,當事人均可提出辭職。單位故意刁難其不離職是違法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訴。但非全日制用工無需提前書面申請,當天口頭申請即可解除雇傭關系。但如果提前申請辭職,勞動合同依法對培訓費有約定,則需要當事人與單位協商給予合理補償。此外,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為其提供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金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完成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對要求行業競爭保密的單位有賠償的,當事人離職後應當遵守相關要求,違約的,也應當對單位進行賠償。
所以,入職三天後離職是否合法的問題不能壹概而論,需要具體分析。
(2)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為其提供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限。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金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完成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勞動者在服務期內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報酬。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規定的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非法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不提前通知用人單位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完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關於入職三天後離職是否合法的問題,從以上信息可以看出,臨時全職員工如果要離職,需要向用人單位口頭或書面申請。所以入職三天就跟離職壹樣,顯然是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用人單位追究勞動者的責任,勞動者將面臨受到法律懲罰的危險。也就是說,入職三天就離職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