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辦理三亞居住證需要多長時間?

辦理三亞居住證需要多長時間?

辦理居住證壹般需要15天。申請人需持居住證受理回執、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領取居住證。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簽發居住證,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的,可以延長至30日。

住在和處理

1.申報:申請人向當地派出所提交申請表和申請材料。

2.受理:當地派出所受理申請。

3.審計:公安內部審計。

4.認證:公安內部認證。

5.領取:申請人持申請回執或本人身份證到申請地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辦理居住證有三個條件。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居住地實際居住並進行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和連續就讀條件之壹的,可以申領居住證”。根據公安部規定,暫住人口申領居住證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壹是已向當地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登記時間已滿半年;二是應當在居住地實際連續居住;三是在居住地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或連續就讀。據介紹,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錄用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城鎮從事第壹。

二、三產業並持有營業執照,以及縣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經濟適用房、出租房、用人單位或學校提供的宿舍等。連續就讀是指取得學籍,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就讀。

“居住證由縣級政府公安機關發放,派出所辦理。”派出所具體負責居住證的申請、受理、制作、發放和簽註管理,區級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申請信息的審核發放。

公民申領居住證時,應當由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居住證。需要當場填寫居住證申請表並提交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申請人照片、居住地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需要註意的是,居住證的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出具人(包括出租房屋的所有人、用人單位、學校及相關單位等。)對所提交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根據國務院規定,使用虛假證明材料取得居住證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責令改正,處2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每年第壹次簽1背書不收費。

按照國家規定,居住證簽註,壹年1次。居住證簽註是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證明。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在居住期滿1年前30日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簽註,並提交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居住地址、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暫停,居住證持有人無法享受居住地提供的所有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辦完簽註手續後,恢復居住證的使用功能。但逾期超過1年未到公安機關辦理簽註手續的,雖然可以恢復居住證的使用功能,證件可以繼續使用,但居住證持有人的居住期限重新計算。

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在市區或者居住地所屬縣(市)範圍內有效。因此,市縣範圍內居住地址變更的,只需辦理居住地址變更登記,不需要換領新的居住證;離開市縣到外地居住的,需要換領居住證。

公民在公安機關首次申領居住證不收費,辦理簽註、變更登記事項等手續不收費。但是,換發或者補發居住證的,應當繳納證明費用。關於居住證的費用,財政部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正在抓緊制定,有關部門會及時公布。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照片、居住地址、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對符合辦理居住證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在邊遠地區、交通不便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延長按期制發居住證的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

  • 上一篇:如何提高自己依法從教的能力
  • 下一篇:商品房建設項目登記有哪些法律法規?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