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5438+2008年10月,中國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為期三年,至2020年底。
二、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大意義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民擁護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偉大鬥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
三、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方向
1.把反腐敗鬥爭與基層“拍蒼蠅”結合起來,深挖黑惡勢力的“保護傘”;
2.聚焦涉黑涉惡問題突出的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領域。
四、掃黑除惡三年工作的重點
1,2018:要嚴格,營造人人喊打的氛圍。
2.2019:攻堅案件提高群眾滿意度。
3.2020年:構建機制,取得壓倒性勝利。
五、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五項工作措施。
1,摸線索;
2.犯罪;
3.挖“保護傘”;
4、源頭治理;
5.強大的組織。
六、黑社會組織
黑社會組織有四個特點:
1,形成相對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眾多,組織者、領導者明確,骨幹成員基本固定;
2、組織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壹定的經濟實力,支持組織的活動;
3、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組織多次非法活動,為非作歹,欺壓、殘害群眾的;
4、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壹方,在壹定地區或者行業,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七。“惡勢力”的定義
刑法解釋:經常聚眾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壹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歹,欺壓數百人,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比較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
惡勢力人數壹般在三人以上,參與者相對固定。主要違法犯罪活動有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
同時可能伴隨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制造毒品、打砸搶、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和交通秩序、聚眾“打砸搶”等行為。
八、嚴打與打擊的區別。
“打黑”更多的是從社會治安角度出發,強調對等打擊黑惡勢力犯罪;
“掃黑除惡”,就是從鞏固黨的執政基礎、鞏固執政基礎、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角度出發,在更大範圍內更全面、更深入地掃黑除惡,既打擊犯罪,也打擊違法行為;
“掃黃”更註重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合力治理* * *。
九。黑惡勢力“保護傘”的界定
“保護傘”主要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職權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者包庇、縱容涉黑涉惡違法犯罪,不立案、不偵查、不追究,為黑惡勢力實施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其逃避處罰的行為。
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點包括十二個方面。
1,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首要分子;
2.積極參加黑社會組織的骨幹;
3.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治安全、制度安全和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4.操縱破壞選舉、侵蝕基層政權的惡勢力;
5.橫行鄉裏、擾亂公共秩序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勢力稱霸壹方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6、在征地、土地租賃、拆遷、工程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7、在交通、建築、礦產等行業,非法經營、強行立項,破壞經濟秩序的黑惡勢力;
8、在集貿市場、批發市場、車站、旅遊景點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取保護費、欺行霸市等惡勢力;
9、非法高息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10,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警察隊”、“討債隊”、“職業醫鬧”等惡勢力;
11,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12.國家工作人員包庇、縱容犯罪活動的。
擴展數據:
除惡的意義:
1.政治:這是黨和人民賦予的重大政治任務。要自覺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來認識和實踐。這絕不是壹般意義上的特殊行動,而是關乎亂局興衰的戰略舉措。
2.全面性:雖然“除惡”與“除惡”有壹字之差,但對其深度、廣度、力度都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3.徹底性:就像“大掃除”壹樣,要掃出明幹,清風正氣,露頭就打,早打小鬧。同時,通過“兩個結合”,標本兼治,邊建設邊掃邊治,鏟除黑惡勢力滋生的土壤。
4.協同:政法委牽頭綜治,狠抓* * *管理,整合資源,多措並舉,各部門通力合作,形成強大合力。要堅決克服掃黑除惡是政法系統的事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