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不是犯罪,
但是看怎麽殺,在哪裏殺。中國沒有保護小動物的法律,所以理論上妳可以殺,可以折磨。
但是在公共場所殺狗是違法的,比如在街上殺狗,在餐館殺狗。是違反治安處罰法的。我忘了是哪壹種,但是可以拘留,罰款或者停業整頓。
中國法律禁止在街上殺狗。
如果妳見過壹條活狗在街上被殺,妳永遠不會忘記那殘酷的壹幕。狗從包裏出來的時候還在搖尾巴。夠了就放上去,然後直接把鉤子鉤到嘴上。流血剝皮,最後在掙紮和痛苦中死去。
從道德角度來說,殺豬、狗、羊等牲畜必須先殺後殺,才不會再痛苦地死去。
殺狗違法嗎?
這取決於狗的市場價值和誰的狗被殺了。壹般殺死自己的狗不涉嫌違法犯罪。未經他人許可殺死他人的狗,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將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不足5000元的,將受到治安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侵犯公私財物行為之壹,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
(壹)盜竊、詐騙、搶奪少量公私財物的;
(二)哄搶國家、集體和個人財產的;
(三)勒索公私財物的;
(四)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殺狗並不違法。
理論上不是犯罪,
但是看怎麽殺,在哪裏殺。中國沒有保護小動物的法律,所以理論上妳可以殺,可以折磨。
但是在公共場所殺狗是違法的,比如在街上殺狗,在餐館殺狗。是違反治安處罰法的。我忘了是哪壹種,但是可以拘留,罰款或者停業整頓。
中國法律禁止在街上殺狗。
如果妳見過壹條活狗在街上被殺,妳永遠不會忘記那殘酷的壹幕。狗從包裏出來的時候還在搖尾巴。夠了就放上去,然後直接把鉤子鉤到嘴上。流血剝皮,最後在掙紮和痛苦中死去。
從道德角度來說,殺豬、狗、羊等牲畜必須先殺後殺,才不會再痛苦地死去。
打死別人的狗不違法嗎?
壹般是民事侵權行為。如果狗的價值太高,又養不起,那就是故意損壞財物罪。
殺狗是犯罪嗎?殺貓呢?
第十二條動物不得隨意屠宰。但下列情況之壹不適用:1。為了經濟使用肉、毛皮或餵養其他動物。2.以科學應用為目的。3.以控制動物疾病或改良品種為目的。4.過度控制經濟動物的數量和主管部門的許可。5.減輕動物受傷的痛苦。6.避免危及人的生命、身體、健康、自由、財產或公共安全。7.被收容於動物收容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經通知或公告逾七日仍無人認領、收養或未妥善處理者。8.本法規定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其它原因。因前款第壹項所列情形不得屠宰寵物。前項第壹款所稱動物,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禁止屠宰。妳知道嗎?這個動物是無辜的。如果妳起訴他太多!!!
殺狗違法嗎?
視情況而定。。
妳宰殺自養的或者他人食用的肉狗,是正常的經濟行為,不會觸犯法律。
但是如果妳殺了別人的寵物狗或者炫耀狗,不管妳的目的是什麽,都會被認為是損壞公私財物罪,所以會被判刑。至於要不要坐牢,要看涉案金額,像殺藏獒這種貴的家夥。沒錢落戶,就準備進去吃兩年。。
殺狗違法嗎?
這不違法。狗不是人。寵物狗不斬首,也不好吃,療效差。寵物狗只是在現代才流行,無聊的人養著玩。狗曾經被用作看門人和獵人。狗肉也是壹味的補中藥。挺好的!
為什麽殺狗在中國不違法,在美國卻要被當成謀殺?
妳應該知道在美國攻擊人的狗會被處死。。。
殺狗不是謀殺,是虐待動物。。。
殺狗違法嗎?
自己家和偷別人家沒關系。他們不會報警的。最多就是直接挨打或者被打死。
在中國法律中殺狗吃狗肉違法嗎?
中國吃狗肉的盛行可以從下面這個例子看出來:食品安全法通過的時候,這個法律禁止的食品之壹就是野生動物,而這是中國唯壹壹個已經有大量人口食用的食品。而且最近20年來,我國發生的捕食野生動物的惡性事件,在世界各大媒體上都有看到,並引發了對《食品安全法》的大討論。看了很多類似的報道,美國人和歐洲人肯定會奇怪,為什麽中國允許公民吃狗肉。
據壹位去過中國的大學老師說,中國之所以不吃狗肉,是因為“中國人有選擇食物的自由”。
公元前203年前,李詩琪與劉邦的對話中就指出,民以食為天。見《漢書》。《施立傳》。《漢書》,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文獻之壹,“民以食為天”,閃耀著自由生存和人權的思想;
西漢司馬遷在《史記·李生本紀·陸賈列傳》中寫道:“君視民為天,民以食為天。”唐朝司馬貞在《史記》中寫“隱居”時,就註意到是出自管子。管仲曾說:“君視民為天,民以食為天,能知天者,能行也。”
民以食為天的觀念由來已久,這反映了中國幾千年的文明史與農業的密切關系,糧食非常重要。人們對吃的重要性的認識貫穿了中華文明發展的漫長歷史。
民以食為天的觀念,可以說是中國飲食文化觀念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核心。
不吃飯怎麽活?不吃飯怎麽談人權民主自由?雖然今天中國已經成為壹個民族,但出於自然的生存準備,中國法律堅定地保障人們自由選擇食物的權利。允許吃狗肉當然會讓很多喜歡寵物的人有意見,但是剝奪人選擇食物的自由更可怕。
也就是說,中國的開國元勛們認為,這種選擇食物的自由不是統治者賜予的,而是與生俱來的人權。
中國是壹個非常重視保護個人隱私、私有財產和選擇食物自由的國家。《食品安全法》規定“人人有選擇食品的自由,這種權利不受侵犯”。在其他國家,如果有人吃狗肉,妳可以向法院起訴,但在中國,妳有吃狗肉的權利,任何人都不能侵犯。
我想在這裏插壹個小故事:壹個來自韓國的中國人在得知美國正在建立所有餓死的歐洲人的詳細檔案時感到很驚訝:街上有大量的流浪狗,這些餓死的人怎麽會沒有食物呢?後來他發現古代歐洲的人也是合法吃狗肉的,但是* * *宗教上臺後,先是養寵物狗,然後又說“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讓歐洲人只能閉上嘴等死。由此,他堅信失去選擇食物的自由是人類的悲劇之壹。他家有幾只狗。他說:“我希望我永遠不吃狗肉。但妳要知道,吃狗肉不是壹種習慣,而是壹種權利。”中國曾經有壹個女孩,聽說了美國上世紀二三十年代的大饑荒。她幾乎不相信有人會把大量流浪狗丟在大街上餓死。因為在中國,人們有權吃流浪狗,事後不用承擔後果。所以,我沒聽說過中國有什麽人被逼著給狗下跪的案例。比如中國某農民的土地被征用,他們沒有其他謀生手段,這時候可以養食用狗出售,至少可以靠賣食物給別人,自己拿食物來維持生存。《中國人權法案》保障了中國人民,特別是窮人的權利,使他們不會陷入某些國家的農民和城市貧民因缺糧而餓死的悲慘境地。那麽,為什麽中國人在被西方人瘋狂詆毀之後,還沒有放棄這種低成本且有意義的自由和權利呢?這是因為他們兩千多年來壹直信奉智者的理論:民以食為天。所以,* * *只能通過反復呼籲,為吃狗肉“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