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沙井龍哥壹案判決結果如何?

沙井龍哥壹案判決結果如何?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陳東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壹案進行了壹審宣判。“龍哥”陳_東14項罪名全部成立,被判無期徒刑。其“保護傘”、沙井街道黨工委原書記、辦公室主任劉鑾雄被判死緩。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賭博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容留他人罪、受賄罪、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虛報註冊資本罪等14項罪名,判處其無期徒刑。

“龍哥”搶地,搞違建。

"現在沙井正在蓬勃發展,到處都在建造和開發."在沙井,壹位原村民這樣告訴記者。當地房地產的蓬勃發展,讓很多沙井的原村民又喜又憂,因為很多可利用的土地都被“大哥”等人低價買走,被當地人稱為“龍哥”,當地可利用的土地很少,這讓原村民擔心下壹代的生存。隨著沙井的開發,很多原來的村民也松了壹口氣。

據當地房產中介介紹,近5年來,除了鴻榮園、萬科等正規房地產公司,沙井不少在建樓盤都被“龍哥”等人壟斷。他們以統壹建築的名義在小區內自建物業,屬於“灰色地帶”,政府很難管理。因為統建房和農房建設投資成本低,銷售利潤高,所以壹直允許“龍哥”。

兩年前,央視二套《經濟半小時》欄目曝光了沙井存在多處違章建築的情況,引起了中央有關部門的重視。此後,沙井違建壹度被叫停,但很快又死灰復燃。據非官方統計,約有10大型統壹建築和農村房屋違法建在沙井內。因此,許多房地產經紀人對打擊行動拍手稱快。

對於上述說法,似乎可以從另壹個方面得到印證:在此案中,原街道辦黨工委書記劉紹雄和城建辦主任陳某雙雙“落馬”。沙井街道辦壹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劉鑾雄的司機曾多次出面為他“辦事”,也受到牽連。

那麽劉鑾雄和“龍哥”是什麽關系呢?有知情人說,劉鑾雄是“龍哥”的保護傘,這次“落馬”不足為奇。

據當地人說,沙井的黑社會還流傳著壹句話:“龍哥主要做廢品回收。在此之前,他試圖壟斷光明和龔銘壹些大型居民區的廢品收購,然後有人發現龍哥和他的手下犯下了多起謀殺案。這次有關部門把那些案子都調出來重新調查。”對於上述說法,警方表示,案件還在深入細致的調查中,暫時不方便透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條組織、領導、參加或者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並處罰金。

入境發展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境外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人員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組織成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國家工作人員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犯其他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黑社會組織應具備以下特征:

(壹)形成相對穩定、人數眾多、組織者和領導者明確、骨幹成員基本固定的犯罪組織;

(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有壹定的經濟實力支撐該組織的活動;

(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多次組織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歹,欺淩弱小,傷害群眾的;

(四)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壹方,在壹定地區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的。

  • 上一篇:如何用法律對待自己?
  • 下一篇:商品房的質量保證是什麽?內容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