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四類高校畢業生,或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高校畢業生(含2014年山東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高校畢業生);
為探索從優秀工人中招錄基層公務員工作,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高級班畢業生可報考鄉鎮機關相關職位;
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體檢標準;
報考市縣公安機關和森林公安機關職位,要求身體健康,身材好,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部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色盲異常,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眼視力在4.8以上。法醫學、物證檢驗鑒定、信息與通信、網絡安全管理、財務會計、外語和小語種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範技術、爆炸物處理、警犬技術等崗位,矯正視力在5.0以上。
6.年齡18周歲至35周歲(1978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間出生),現任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40周歲以下(1973年5月29日以後出生);
報考市縣公安機關、森林公安機關的年齡為18至30周歲(1983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間出生),報考碩士或博士學位(非全日制)並報考法醫職位的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8 5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年齡為18至25周歲(出生於
報考檢察院司法警察的年齡為18周歲至30周歲(5月29日1983至5月29日1996之間出生)。
7.報考新任命法官、檢察官職位的人員,除具備總則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2.本科及以上學歷;3.年齡在23-40之間(1973年5月29日至0991年5月29日之間出生);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5.通過國家統壹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或B證)。具有法官、檢察官資格並通過律師考試的執業律師和其他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員,可視為通過國家統壹司法考試;6.從事法律工作滿2年,其中具有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的人員從事法律工作滿1年。符合上述條件並具有我省公務員身份的科級以下幹部,經所在單位推薦,同級黨委組織部同意後,可以報考。已經被任命為法官、檢察官(含助理法官、檢察官)的,不得報考新任命的法官、檢察官職位。
8.經主管機關批準的擬任職務所需的其他資格。
報考人員不能與有應當回避的親屬的公務員報考同壹單位。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被開除未滿五年的人員,現役軍人、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得報考。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取得學歷為條件參加考試。
我省縣(市、區)及以下公務員(含省內縣級以下單位)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或工作滿2年且年度考核取得優秀等次的,可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職位,其他公務員不能報考。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報考市、縣公安機關和森林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者少年管教的;
2.有尚未查明的犯罪嫌疑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
5 .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 .直系血親和對我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國內外從事我國政權活動的;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我省招聘選拔的“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壹扶”、“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等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並完成聘用合同(協議)規定的服務期。3年內(指2012至2065438)已享受優惠政策並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被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不再享受公務員定向考試政策。
報考選調生中考選調補充工作人員選調生崗位的條件是:思想政治素質好,自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紮實,肯吃苦,樂於奉獻,工作創新意識強,有創業精神,業績突出。組織紀律性強,清正廉潔,作風正派,在群眾中威信高。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1年5月29日以後出生),2011年前(含2011年)調入基層,現在縣(市、區)以下政府機關工作。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按下列程序進行:
(1)註冊
面向社會招聘和從選調生中考基層選拔工作人員報名采取統壹時間、網上報名、網上收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5月29日9:00 2014-65438 6月+06月16:00。
查詢時間:2004年5月30日2065438+9:00-6月2日16:00。
(1)個人報名:報考人員登錄聊城人事考試網(www.lcks.com.cn),如實填寫並提交個人相關報名信息。每人限報壹個職位,報考人員在資格預審前多次登錄並填寫報考信息的,前壹次填寫的信息將自動被下壹次填寫的信息替換。報名資格壹經用人部門通過,不得更改。報考人員報名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和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報考人員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等相關文件騙取考試資格的,壹經查實,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分。
(2)單位初審:用人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在報名期間(含節假日)及時查看單位網上報名情況,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並將初審結果在網上公布。在用人部門對應聘人員的應聘信息進行資格審查之前,應聘人員可以進行崗位變動。報考人員未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可在6月1日2014前,將報考申請改報其他部門或部門內其他崗位。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能報其他職位。
(3)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後,可在查詢截止日期前次日登錄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於2065438年5月30日9:00+6月3日06: 00登錄聊城人事考試網(www.lcks.com.cn),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後,下載打印《聊城市公務員錄用報名表》和《聊城市公務員報考誠信承諾書》(面試用)。逾期未辦理網上支付手續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報考市縣公安機關和森林公安機關的考生報名後,本人攜帶《聊城市公安機關2014年錄用人民警察目視報名表》壹式兩份(附件3)、身份證和戶口本(以省級公安機關戶籍為準)於5月30日至6月1、2014,學位證(應屆畢業生須攜帶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西大廳(長潤南路,中國銀行路南300米,聊城工商銀行北)查驗合格。通過目測和資格初審後,方可進行網上確認和支付。凡未經過目測和資格初審的,不予批準。
對最終報名人數少於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錄用L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聘用2人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應核減聘用計劃。報考取消聘用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聊城市其他崗位。
按照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報考人員應繳納每科考試費和40元。
擬享受相關考試費用減免的農村貧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對象,不需要繳納網費。報考人員本人或委托他人於2004年6月2日-6月3日(審核時間為9: 00-16: 00)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聊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振興西路65438號+066),所提供的證明材料詳見《2014聊城市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附件2)。
選調生中考選調人員報名堅持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符合報考條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縣(市、區)委組織部根據選調生在基層的表現推薦人選,市委組織部負責審核匯總。人選確定後,市委組織部將根據選調生的專業和工作經歷,組織選調生參加網上報名。
(二)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資格審查貫穿考試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面試人員名單確定後,需向用人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聊城市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須與網上報名上傳的照片相同)。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詳見《2014聊城市公務員考試指南》(附件2)。
相關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獲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前五天未向用人部門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經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後,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招聘崗位明確要求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須具有相應的基層和生產壹線工作經歷,並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基層工作經歷年限按滿年累計,截止日期2065438+2004年5月29日。
三、考試的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壹)筆試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與應用。各崗位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使用相同試題,試題按照崗位工作性質分類。其中,履行司法、行政執法和法律工作職責,為社會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務的各級職位使用A類試卷;從事財務管理、審計、經濟管理等工作的職位。,並使用B型試卷進行考試;除上述職位外,履行機關綜合管理、內部管理等職責的職位,鄉鎮機關招聘職位,報考考試使用C類試卷。報考市縣公安機關和森林公安機關的筆試,需要增加公安專業科目,公安專業科目考試用書是公安部編的《公安基礎知識》。
各級機關(包括從選調生中考選拔的工作人員)統壹考試時間,統壹考試內容,統壹評分標準。所有報考人員需參加兩次考試(報考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報考市縣公安機關和森林公安機關的報考人員須參加三次考試),成績合格方可有效。
筆試時間2065438+2004年6月21和22。
6月21 9:00-10:30《基礎知識》
6月22日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6月22日下午14:00-17:00報考A類、B類、c類。
筆試結束後,按照申論5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50%(報考公安機關的35%、行政職業能力測驗35%、公安基礎知識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
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招錄計劃和考試情況確定,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後公布。根據就業計劃和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1: 3同崗位招聘計劃在10以下者;10人(含)以上為1: 2。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部門和崗位,取消聘用計劃;未達到計劃錄用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及其成績按規定程序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並在聊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網(www.sdlchrss.gov.cn)、聊城人事考試網(www.sdlchrss.gov.cn)、聊城人才網(www.lc-rc.com)上公布。
(2)面試
面試以100分制評分。每位申請人的面試時間壹般不超過30分鐘。面試成績由面試人員當場評判,每個評價要素去掉壹分和壹個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確定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將在面試結束後向面試人員公布。
按照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人員應繳納考試費70元。
報考市縣公安機關和森林公安機關的考生,面試結束後需要參加體能測評。根據考試總成績分為部門或崗位。其中,計劃聘用2人及以下的,按照1: 3的比例確定,計劃聘用3人及以上的,按照1: 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評範圍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於60分,進入體能測評範圍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於同級別體檢人員最低面試成績。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規定執行。體能評估是壹種標準評估。其中有壹項不達標的,視為不合格,體能測評結果不計入報考人員總成績。
體能評估必須由申請人獨立完成。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者,視為自動放棄。
市、縣公安機關和森林公安機關的體能測評,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林業部門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組織實施。
體能測評結果在測評點現場公布。
面試結束後,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市縣公安機關和森林公安機關根據體能測試合格人員的考試總成績排名),按照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用人部門同壹就業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確定。擬認定體檢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於60分,擬認定體檢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於同級別體檢人員最低面試成績。
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和體檢人員名單由招聘機關在聊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網(www.sdlc.lm.gov.cn)、聊城人事考試網(www.sdlc.lm.gov.cn)、聊城人才網(www.lc-rc.com)上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人員確定後,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按照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進行體檢、考察。因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崗位空缺,不予填補。考生無故放棄體檢資格,經公示後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的,用人部門應當記錄該考生相關信息並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省公務員誠信檔案數據庫。
(1)身體檢查
全市公務員體檢按照《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民部發〔2005〕1號)和《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2007年第25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以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0]19號的通知》、《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0]82號)、《關於進壹步做好全省公務員體檢工作的通知》(魯人社發[206550
體檢時有意隱瞞影響就業的疾病或病史的報考者,招錄機關不予錄用;與醫務人員串通作弊或者要求他人代替體檢、在體檢過程中調換或者替換測試樣本的考生,體檢結果無效,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5年內不得申請公務員待遇。除特殊情況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外,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2)調查
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考察遵循註重實績、突出能力、全面選拔的導向,確保考察結果全面、真實、準確。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審查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所提供的信息及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結果是確定聘用人員的依據之壹。
市、縣公安機關森林公安檢查和政審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動詞 (verb的縮寫)雇傭批準
體檢、考察合格後,擬錄用人員名單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公示7天。公示期滿後,無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有嚴重問題且有證據的,不予錄用;如果舉報存在嚴重問題,但壹時難以核實,則暫緩聘用,待核實並有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經批準錄用的人員,填寫《公務員錄用審批表》,按管理權限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憑審批機關出具的錄取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
新錄用公務員的試用期從報名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為壹年。試用期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進行管理。
擬從選調生中考錄取的考生,由用人部門根據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報市委組織部審批,辦理轉學手續。被錄取人員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方可正式任用;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基層人民法院、檢察院新任法官、檢察官最低任職年限為7年(含試用期);錄用為鄉鎮機關公務員的人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服務協議。
六、全市各級機關的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計劃及崗位見附件1。
七、咨詢和監督電話。
(1)政策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635-8262251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35-2189136
(2)網絡技術咨詢報名電話:市人事考試中心:0635-2188036。
(三)繳費咨詢電話:市人事考試中心:0635-2189977。
(4)監督電話:市紀委(監察局):0635-8228309
八。其他人
本次考試,公務員主管部門不指定、不出版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授權、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定,從事命題、評卷的人員不得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者發行出版物、上網卡等。以公務員管理機構和公務員考試命題組的名義。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或追究責任。對非法社會培訓機構以營利為目的舉辦的各類公務員培訓班,壹經發現存在幹擾公務員正常招錄的違規行為,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堅決查處。
聊城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未盡事宜按照《關於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4〕26號)和《關於2014年公安機關統壹招錄人民警察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4〕26號)
附件:
1,2014聊城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統計表
2、2065438+2004聊城市公務員考試指南。
3、聊城市公安機關招收人民警察目測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