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聯絡部職責:1。組織對全省個體私營協會建設的調查、指導和檢查,指導行業協會的組建和管理,總結推廣各級協會自身建設的經驗。2.對全省個私協會系統的秘書長和業務人員進行培訓。3.指導系統做好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團、工、青、婦組織建設工作。4.審批個人及私人人員出國考察和投資,組織會員出國商務考察。5.對全省個私協會系統的會員進行組織、指導、統計和教育管理。6.清理整頓個體私營協會系統的資金互助協會。7.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業務指導部職責:1。組織會員開展招才引智、招商引資、經貿洽談、生產經營等活動,協調解決影響會員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相關問題。2.收集整理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生產經營情況,為其提供信息咨詢服務。3.組織個體私營企業市場營銷、企業形象宣傳、品牌戰略、管理等方面的產品展覽、展銷會和學術講座。4 .指導和組織基層協會開展技術培訓和技術鑒定,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技術鑒定和技術職稱評定工作。5.《山東商業教育報》的廣告策劃、簽約、信息開發及各項服務等。,制定業務創收計劃並有效執行。6.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教育部職責:1。制定並實施個私協會年度宣傳工作計劃,加強與新聞單位的聯系與合作,組織新聞發布會,擴大個私協會的社會影響力,指導各市個私協會的宣傳工作。2.總結個體私營企業典型經驗,組織開展“光彩之星”、“青年文明號”、“巾幗建功”活動評比表彰,開展職業道德教育。3.做好個體私營企業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4.編輯發行《山東民營經濟》。5.開展對民辦協會宣傳教育的理論研究和經驗交流。6.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1。受理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的投訴,並依法進行調查和調解。2.宣傳和收集黨和國家發展和維護個體私營經濟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回答個體私營企業的詢問。3 .協助個體私營企業進行法制教育,提高其依法文明經營的素質和水平。4.調查和聽取個體私營企業的意見和建議,制定、完善和落實有關部門保護個體私營企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法規。5.通過新聞媒體、互聯網、內部簡報等形式,披露嚴重侵害個體私營企業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推動全社會維護個體私營企業合法權益。6.代表或支持受害方對侵犯個體私營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7 .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個體私營企業提供法律援助服務。8.為個體私營企業申請仲裁、聘請律師、資信調查、履約擔保、財產托管、租賃、抵押、項目論證。提供優質優惠的法律服務。9.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山東商業教育報編輯部職責:1。認真貫徹辦報宗旨,努力做好全省工商系統、個協系統和重要會議活動的宣傳報道工作,切實增強報紙的政治性、可讀性和實用性。2報紙稿件編輯、版面設計及訂閱分發、紙張采購及印刷、郵寄等。3.加強通信報道網絡建設,提高通訊員培訓水平。4.密切與上級宣傳部門、新聞出版管理部門和有關新聞單位的業務聯系,搞好與兄弟新聞單位的業務交流和學習。5.做好溝通工作,處理好所有與報紙相關的業務。6.保管好編輯部印章,做好資料設備管理工作。7.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省民營企業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責:1。向省級成員企業宣傳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開展形勢教育、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2.教育引導省級會員企業在國家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自覺守法,文明服務。3.積極開展省屬成員企業黨小組、工會等組織建設,幫助有條件的企業建立黨小組。4.組織法律法規和技能方面的專業理論研討和培訓,為省級會員企業提供生產經營、市場信息、法律咨詢等服務,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提高企業的市場運作和應變能力。5.認真受理省級會員企業投訴,維護其合法權益。6 .向省私營企業協會和有關方面反映省屬私營企業的意見、建議和要求,為其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7.協助政府相關部門對省屬民營企業進行監管。8.組織省屬民營企業開展與港澳臺地區及相關組織和商人的聯系與交流,辦理出國考察、培訓、商務等事宜。有計劃地組織省屬會員企業到省內外考察、出差和商務洽談,參加重要的展銷會和交易會。9.積極協調相關部門,逐步為省級成員企業籌集資金、引進人才、評定職稱、推廣技術提供服務。10.組織省級會員企業開展文體活動,興辦福利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