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條件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職工可以申請職業技能提升補貼:
(壹)依法參加失業保險,自申請之日起連續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以上(含36個月);
(二)2017 65438+10月1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
等級證書。
二、申請程序
(1)應用。勞動者應當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者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頒發之日起12個月內,到本人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或者委托本人所在單位到本人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
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時,屬於企業職工。申請時失業的,向失業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經辦機構申請。申請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的員工應填寫《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申請表》(見附件),並附材料: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員工的社會保障卡或具有金融功能的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
(2)復習。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通過“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網上查詢系統”
(/),“山西職業資格工作網”(/)查詢職工提供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與職工失業保險信息進行比對。
(3)宣傳。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將核定人員名單定期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門戶網站公示,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對公示有異議的,應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異議。
(4)支出。公示無異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將補貼資金直接發放到已開通金融功能的申請人的社會保障卡或個人銀行賬戶。各市可根據當地情況,本著方便、快捷、安全、審慎的原則,進壹步細化具體程序和操作方法,並主動公開。
第三,補貼標準
(壹)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從業人員,補貼標準為1000元;職工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1500元;獲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員工,給予2000元補貼。
(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可以根據人力資源發展方向和市場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區急需的職業(工種)目錄,並實行動態調整。修訂急需職業(工種)目錄應當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急需職業(工種)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標準在原有水平。
在準的基礎上浮動不超過20%。
(三)同壹職業(工種)同壹級別只能申請和享受壹次職業技能提升補貼。職工失業保險關系跨統籌地區轉移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在轉移信息中註明職工享受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的情況。
(四)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根據全省失業保險基金運行情況、技能提升培訓費用和鑒定評估費用等綜合因素,適時調整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標準。
第四,資金的使用
在失業保險基金科目中設立技能提升補貼科目,所需經費從失業保險基金技能提升補貼科目中列支。各市要將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納入失業保險基金預算管理,規範運作,切實保障基金有效使用和安全運行。在資金支付能力相對較弱的城市,要統籌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等補貼所需資金的使用。要加強失業保險基金征繳,提高基金保障能力。基金結余不足的,可按規定申請省級調節基金,確保符合條件的職工享受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政策。
動詞 (verb的縮寫)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失業保險基金用於補貼職工職業技能提升,有利於引導職工提高職業技能和職業轉換能力,從源頭上減少失業,穩定就業;有利於弘揚工匠精神,促進我省人力資源升級,為產業轉型升級提供人才支撐。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將其作為失業保險預防失業、穩定就業的壹項重要措施,精心組織實施。
(2)提高審核效率。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要遵循“規範、安全、便民”的原則,整合利用現有資源,將受理、審核、發放、監管納入信息化管理,簡化申請材料,優化審核流程,提高服務標準,創新服務模式,提高經辦服務質量。各市要積極配合全省集中建設實施失業保險信息管理系統,加快推進全省集中失業保險數據,與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建立信息共享,積極推進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網上申請和審核。
(3)加強監督管理。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要嚴格鑒定標準,嚴把證書發放質量關。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與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溝通協調,有效甄別證書真偽,防止冒領、重復領取和騙取補貼。制定補貼資金的審核、公示、撥付和監督制度,嚴格財務管理和資金控制,防範廉潔風險。公示補貼發放情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對違法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4)加大宣傳力度。積極利用宣傳資料、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渠道,開展多種形式的政策解讀和宣傳活動,讓參保職工了解政策內容、熟悉辦理流程、了解工作場所、方便快捷地享受政策。
法律依據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高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
壹、申請條件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職工可以申請職業技能提升補貼:
(壹)依法參加失業保險,自申請之日起連續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以上(含36個月);
(二)2017 65438+10月1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
等級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