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工會是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利益。第四條廠長應當積極支持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的工作,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規定的職工代表大會基本職權的實現,並在其職權範圍內執行職工代表大會的決定。第五條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應當積極支持廠長依法行使職權,保證廠長負責制在本企業的實施,維護廠長的中心地位和管理權威。第六條職工代表大會實行民主集中制。第二章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和行使職權的程序第七條職工代表大會對企業的經營方針、長遠規劃、年度計劃、基本建設計劃、重大技術改造計劃、職工培訓計劃、留用資金的分配和使用計劃、承包和租賃經營責任制計劃、勞動保護計劃行使審議權,向廠長提出意見和建議。其程序是:
1?廠長壹般應在職工代表大會召開前壹周將初步方案或相應的工作報告提交工會並發給職工代表,廣泛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經職工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或小組,下同)綜合研究後,提供給廠長修改完善。
2?廠長向職工代表大會作報告,提交職工代表審議。大會主席團收集各代表團(或小組,下同)的意見,向廠長提出意見和建議,必要時由廠長對職工代表審議的意見和建議進行說明。
3?在基本壹致意見的基礎上,大會作出了實施它的決議。第八條職工代表大會對企業的工資調整方案、獎金分配方案、勞動保護措施、獎懲辦法等重要規章制度行使批準權或否決權。其程序是:
1?壹般在會員大會召開前壹周,廠長或有關行政部門會向工會提交初步方案。
2?有關專門委員會對初步方案進行調查研究,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並主動與行政機關協商。
3?正式提交大會審批。如果方案被否決,行政部門會繼續調查修改。第九條職工代表大會對企業職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職工住房分配方案和其他有關職工福利的重大問題行使審議決定權。其程序是:
1?壹般在會員大會召開前壹周,廠長或相關部門會向工會提交相關的初步方案。
2?有關專門委員會調查研究後,職工代表和專門委員會負責人應當召開聯席會議,本著兼顧國家、企業和職工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
3?廠長或有關部門應向會員大會作出報告,說明修改意見,由會員大會討論表決。
4?經會員大會審議決定後,主任如有不同意見,可要求復議。復議後仍有不同意見的,報上級主管部門和上級工會協調。第十條職工代表大會對企業各級行政領導幹部行使評議和監督權。其要求是:
1?每年審查壹次幹部。
2?考核範圍是廠級和車間、部門的在職行政領導幹部,重點是廠級行政領導幹部。
3?考核的內容是幹部的德、能、勤、績。以任期目標和崗位責任制為基礎,主要考核幹部的工作業績。
其程序是:
1?行政領導幹部分別向工廠和車間的職工代表匯報工作,由職工代表提出意見,並在意見的基礎上進行民意調查或信任投票。
2?幹部考核委員會匯總考核意見,逐條寫出評語,提出幹部獎懲、任免建議。
3?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將考核材料發放到主管部門,作為考核幹部的依據,並將考核意見及時傳達給被考核幹部。對要求罷免大部分職工代表的領導幹部和主管部門(包括企業上級主管部門),要嚴肅查處。第十壹條廠長由職工代表大會根據政府主管部門的決定選舉產生。該過程如下:
1?根據政府主管部門的決定,召開聯席會議,制定選舉辦法和候選人條件。
2?動員員工自下而上推薦人選,通過組織考察確定人選。
3?組織候選人在大會上就工廠管理發表演講,並進行答辯。
4?在股東大會上,選舉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
5?宣布選舉結果,並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
6?當選廠長不稱職或嚴重失職,由職工代表大會罷免,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7?政府主管部門任免或者解聘廠長時,應當在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期間征求大會意見;閉會期間,應當征求聯席會議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