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美生”案5月31開審。隨著鐵錘落下的聲音,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美盛公司中國區總部美盛農資(北京)有限公司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訴遼寧美盛國際肥料有限公司壹案終於塵埃落定。法院判決被告遼寧美盛國際肥料有限公司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罪名成立,原告美盛農資(北京)有限公司勝訴;同時,判令被告遼寧美生國際肥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對“美生”商標的侵權行為,立即停止使用以“美生”為名稱的企業名稱,並賠償原告美生農資(北京)有限公司經濟損失20萬元。遼寧美盛國際肥料有限公司成立於2008年,是壹家位於遼寧省沈陽市的民營企業。主要經營磷酸二銨、復合肥、復合肥等農資市場主流產品。產品主要銷往遼寧、河北等國內市場。在七年的發展中,遼寧美盛也贏得了壹些市場份額和聲譽。但因其銷售的產品多使用“美生”品牌,被美生公司中國總部美生農資(北京)有限公司於2014告上法庭。沈陽中院經審理認為,被告遼寧美生國際肥料有限公司將“美生”註冊為企業名稱,並在產品包裝和廣告宣傳中使用帶有“美生”字樣的企業名稱,明顯具有攀附美生公司聲譽的主觀故意,客觀上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相關公眾的混淆,構成不正當競爭。被告應立即停止使用帶有“美生”字樣的企業名稱,並賠償美生公司的經濟損失。隨後,遼寧美盛國際肥料有限公司不服沈陽中院壹審判決,以其企業名稱經工商機關核準登記為由,向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遼寧美盛國際化肥有限公司的上訴理由沒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遂於2065438年5月31日對本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遼寧美盛國際肥料有限公司負擔..現象:農資行業侵權事件時有發生。美盛農資的這起商標侵權案或許已經塵埃落定,但帶給整個農資行業的思考遠未結束。本報從“美生”壹案入手,梳理農資行業常見的幾種商標侵權現象。現象1:作為世界500強企業和全球最大的磷肥、鉀肥生產商,福克斯“借鑒”了在全球農資行業享有盛譽的虎威美盛公司。也正因為如此,“美生”商標被很多人覬覦。早在2009年,原美盛農資經銷商王向榮就申請註冊了“美盛嘉吉”商標,並將該商標授權給德邦化肥(煙臺)有限公司、遼寧嘉吉農業生產資料有限公司、江蘇樂美化肥有限公司等企業。因為他們的產品都帶有“美盛”、“嘉吉”等字樣,與美盛農資的相關產品有很大程度的相似,容易讓人混淆。美盛農資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美盛嘉吉註冊商標的申請。最終,本案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於201112.27作出終審判決,以美盛農業勝訴告終。天脊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和美盛農資的情況壹樣。天脊集團是壹家成立於上世紀80年代的老國企,已有30多年的歷史。其經營的天脊牌復合肥具有良好的信譽和市場口碑。但最近有記者在網上發現,壹家名為天脊國際(中國)化肥有限公司的公司也在做復合肥,並且以天脊為品牌,甚至商標也與天脊集團非常相似。據天脊集團負責人介紹,天脊國際(中國)化肥有限公司與天脊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沒有任何關系,天脊集團也沒有為天脊國際授權任何產品和商標。因此,天脊認為,這家公司是在利用天脊集團的企業知名度,應用天脊集團的相關品牌來促進企業的發展。公司品牌在某種程度上與天脊集團相似,讓消費者產生了壹定的誤解。事實上,美盛農資和天脊集團在行業內遇到的問題絕不是個案,“紅獅馬”、“獅馬”的案例都有執著於名牌的嫌疑。雖然其中壹些案件已經圓滿解決,雙方也達成了諒解,但在法律意識不斷覺醒、法治建設不斷推進的今天,業界不禁思考,是否應該遏制行業執著於名牌的做法,相關企業是否應該采取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品牌和知識產權。現象二:這種現象最典型的案例是煙臺五洲實德福集團與河南三高微肥廠關於“五洲豐”品牌專用權的糾紛。2007年5月,煙臺五洲實德福集團收到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的通知:河南三高向商標委員會提出撤銷煙臺五洲豐第1901616號商標,原因是河南三高在煙臺五洲豐之前已經在第五類農藥產品上註冊了五洲豐商標,煙臺五洲豐侵犯了他們的商標權。就此,煙臺五洲實德福集團與河南三高微肥廠關於“五洲豐”品牌的糾紛開始了。據了解,煙臺五洲實德福集團擁有的“五洲豐”品牌來自煙臺嘉禾農業生產資料有限公司2006年7月23日的註冊申請,指定為1肥料商品;河南三高微肥廠擁有的“五洲豐”商標註冊號為1997,適用於第五類農藥產品。因此,河南三高微肥廠擁有的“五洲豐”品牌不能用於化肥產品。因此,2010年9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河南三高微肥廠敗訴。自此,“五洲風”商標侵權案告壹段落。但實際上,類似“五洲風”商標侵權案的案件並非故意,而是因為法律意識淡薄,品牌適用範圍不明確,所以從小誤會演變成大官司。現象三:皮包公司委托知名品牌很普遍。因為侵權人大多是註冊資本較低的皮包公司,很難找到更合適的例子。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的這類典型案例是德科鉀肥集團生產的“紅牛”系列產品被假冒。2013年4月,《中國農資》記者接到舉報稱,北京市平谷區有壹家北京惠多利化肥進出口有限公司,其生產的硫酸鉀、氯化鉀、硫酸鉀、硫酸鎂等產品涉嫌假冒、套用名牌產品商標,嚴重損害農民利益,擾亂市場秩序。舉報人聲稱,北京惠多利化肥進出口有限公司生產的硫酸鉀、氯化鉀、硫酸鎂等產品在外包裝上明確標註為德國紅牛鉀肥集團有限公司授權,但實際上德國紅牛鉀肥集團有限公司並未對該公司進行授權。此外,舉報人還稱,北京惠多利化肥進出口有限公司生產的產品包裝上的“SUNBULL”商標和紅色鬥牛標誌也侵犯了德國紅牛鉀肥集團有限公司的合法權益,舉報人懷疑這家北京惠多利化肥進出口有限公司是壹家非法公司。最後,通過記者實地調查和多方調查發現,這家所謂的惠多利化肥進出口有限公司是壹家獨資的自然人企業,成立於2009年6月,註冊資本僅為65438+萬元,企業只通過了2011的年檢。而且企業經營範圍中沒有化肥生產。也就是說,這家北京惠多利化肥進出口有限公司壹直處於超出經營範圍的非法經營狀態。因此,這家企業實際上是壹家套用浙江惠多利農資有限公司名義,銷售假冒德卡利集團“紅牛”系列產品的“皮包公司”。“皮包公司”套用農業名企名義,銷售假冒名牌的案例並非個例。在很多地區都有發生,很多生產企業都有過類似的困擾。天脊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曾在河南、河北、山東等地發現多起購買天脊集團天脊牌包裝袋的情況,2013也曾配合當地執法部門查處過類似案件,但由於這些假冒的“皮包公司”太過靈活,難逃法網,往往“野火燎原,春風吹又高”。阻撓:侵權容易維權難。難提的是目前農資行業常見的幾種商標侵權現象。那麽為什麽會出現這些現象,這些現象背後的困難是什麽?市場的負面影響難以消除,美盛農資(北京)有限公司法務部品牌保護專員杜長海告訴記者:“農民很難辨別農產品,所以很容易被誤導。在收集遼寧美盛集團侵權的相關證據時,發現很多農戶無法明確區分哪些是美盛農資的產品,哪些不是,因為其標簽與美盛農資非常相似,同時還帶有‘美盛’字樣。所以有很多誤導的現象,造成了美盛農資的企業形象受到負面影響,美盛農資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消除這些負面影響。”不僅美盛農資面臨這種現象,其他很多企業也面臨這種困境。天脊集團農化中心主任石慶林也向記者訴苦:“侵權產品沒有問題,出了問題,天脊集團就得背黑鍋。農民分不清真假產品。壹旦使用中出現質量問題,農民將向天脊集團索賠。所以有時候即使打贏了官司,消除了侵權產品,也不能很好地消除侵權產品造成的負面影響,企業仍然是受害者。”網絡信息監管之難記者調查時發現壹個令人驚訝的現象。上述案件最終敗訴的美盛嘉吉(天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為王榮祥)更名為美登化肥(天津)有限公司,雖然公司名稱有所變更,但其企業標誌仍與美盛農資(北京)有限公司十分相似,區別特征在記者看來並不明顯。而且記者在壹些投資網站上還能看到“美盛嘉吉”的字樣。對此,杜長海告訴記者:“有些網站在更新用戶信息方面有壹定的滯後性,有些網站因為被系統自動審核,也有相應的錯誤信息發布。好在大部分招商網站在發函確認後都更改了相關信息,但是類似的招商網站實在太多了,美盛農資不可能監管所有的網站,所以面對這種現象也沒有什麽好的辦法。”作為最自由的媒體,雖然國家在不斷加強監管,相關立法也陸續出臺,但人力疲憊,面對浩如煙海的各種網站和眾多信息,不可能壹壹篩選出來。另外,網站後臺運行的服務器無法承擔這樣的篩選任務,所以當網站註冊會員符合網站訪問的相關規則時,服務器就會被釋放,這也是為什麽網絡世界會有那麽多“僵屍粉”和“批判者”的原因。相關政策和法律存在壹些漏洞。據相關律師介紹,任何企業註冊商標後,工商局都會向企業發出《商標受理通知書》,企業的註冊商標會進入9個月的審查期,在此期間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不能使用該商標。所以很多所謂的“名牌”企業會充分利用這9個月的審查期,先開拓市場。9個月的審查期過後,如果商標被侵權,這些企業就會放棄這個商標,換上另壹個。某種程度上,這種現象很少見,但對知名企業本身還是有壹定傷害的,因為他們流動性大,靈活性強,往往企業取證後已經過了9個月的審查期,無法有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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