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商標法》第10條是壹個禁止條款,這意味著禁止作為商標使用,更不用說註冊,違反了《商標法》第10條的規定。《商標法》第十壹條和第十二條是無註條款,理由是註冊為商標缺乏顯著特征,不能註冊為商標。但商標含有其他顯著性要素的,可以克服《商標法》第十壹條的規定,予以核準註冊。商標法的上述規定是商標審查的絕對理由。本文主要討論《商標法》第十條規定的特殊雷區。
壹是含國家前綴商標的審查標準
帶商標的?中國?或者第壹個詞是?國家?漢字商標壹直是申請人最喜歡的對象。中國?商標局可以直接適用《商標法》第十條第壹款第(壹)項?下列標準不得作為商標使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予以駁回。
是的,首字母是?國家?除了《商標法》第十條的規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還專門發布了“包括?中國?首字母是?國家?中國商標的審查和審理標準,要求商標包含哪些內容?中國?或者第壹個詞是?國家?應嚴格審查漢字的商標審查標準。
根據這壹規定,對與我國國名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標,申請人和申請的商標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四個條件,才能初步審定:
1.申請人的主體資格由國務院或者其授權機關批準設立,申請人的名稱由名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登記;
2.申請的商標與國務院或者其授權機關核準的申請人企業名稱或者其簡稱壹致;
3.申請商標與申請人有密切的對應關系;
4.申請商標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務範圍應當與核準的經營範圍相壹致。
總的來說,對於?國別文字+商標指定商品名稱?作為商標申請,還是商標含有?國別文字+商標指定商品名稱?,應當予以駁回。只有壹個例外,即?商標含有與我國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但其全稱是報紙、期刊、雜誌的名稱或者依法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的名稱?,可以批準。
可見,因為帶有國字頭的商標容易讓消費者認為其產品通過了國家質量標準的審定,產品優於其他同類產品,容易形成?誇大宣傳騙人?,還是生產?其他不良影響?。因此,壹般情況下,商標局對帶有國家前綴的商標采取嚴格的審查標準。好像所有人都知道?國酒茅臺?,歷時10年,失敗9次。雖然最終通過了商標局的審查,但卻遭遇了其他酒業知名企業的異議,後續地位不容樂觀。
但是,上述規定不是與?國家?如果申請的商標中含有漢字,則不能註冊漢字商標。國家?前綴,但不是?國別文字+商標指定商品名稱?,應該區別對待。如果不會造成消費者對產品質量特征的誤解,或者損害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或者產生其他不良影響,或者整體是報紙、期刊、雜誌的名稱或者依法登記的企事業單位名稱的,仍有望通過商標局的審查。在筆者代理的眾多商標申請中,雖然申請的商標含有?國家?字,但商標申請與申請人企業名稱的簡稱或商號壹致,且均已通過商標局的審查。
總而言之,對於那些有?國家?申請商標時,要註意防止陷入雷區。
第二,擅自改動成語的審查標準
成語因其豐富的傳統文化和簡潔精致的表達方式而受到很多應聘者的喜愛。隨著市場的發展,很多申請人不再滿足於直接申請註冊固有成語,而是改變成語的讀音、詞義和形狀,希望借助成語原有的固定含義來增加申請商標的獨特性和新穎性。從獨創性的角度來說,申請人創造性地改動成語,使得改動後的成語具有壹定的獨創性,也承載了申請人的壹些創造性勞動。目前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並沒有明確規定成語商標的審查標準。然而,在司法實踐中,處理變更成語的方式不同,結果也不盡相同。但總的來說,適用嚴格的審查標準。
因為塗改成語的行為屬於成語使用的不規範,容易造成消費者尤其是中小學生對成語中特定漢字的誤解,容易產生惡劣的社會影響。所以大部分更改成語的商標申請都被駁回。比如在12輪胎上申請註冊?漂亮?,屬於成語?漂亮?商標局駁回了不規範使用。
但是,如果被塗改的成語沒有使消費者把詞匯與固有成語聯系起來,就可能通過商標局的審查。比如申請註冊培訓、教育等服務?更聰明?經審查,商標局認為該商標與成語?自力更生?差別很大,不會造成消費者對?自力更生?錯誤的認知,進而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所以批準註冊。
綜上所述,要註意不要擅自改變成語的構詞成分,否則可能會有被商標局駁回的風險。
三。商標中企業名稱與申請人不壹致的審查標準。
另壹種情況是,申請商標由企業名稱組成或者包含企業名稱,申請商標所包含的企業名稱與申請人主體不壹致,有實質性區別。例如,如果申請人是自然人,申請商標含有公司字樣,或者如果申請人是有限責任公司,申請商標含有股份有限公司字樣。這些情況都有可能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解,因此不予核準註冊。
根據商標審查和審理標準,下列情形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商標含有或者包含企業名稱,與申請人的名稱有實質性區別,容易使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解。本文中的企業名稱包括全稱、簡稱、中文名稱、英文名稱和名稱的漢語拼音等。商標所含企業名稱的行政區劃或者地理名稱、字號、行業或者業務特點、組織形式與申請人名稱不壹致的,應當判定與申請人名稱有實質性區別。
但是,商標所含企業名稱的組織形式與申請人的組織形式不壹致,但符合商業慣例,不會引起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混淆和誤解的,可以註冊。比如申請人是甲、乙、丙有限責任公司,申請商標是甲、乙、丙公司。
因此,壹般情況下,商標申請中的企業名稱與申請人名稱不壹致,存在駁回風險。只有符合商業管理規範,不引起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的混淆和誤解,才有可能註冊。因此,在申請含有企業名稱的商標時要特別註意。
綜上所述,商標最基本的功能是區分商品或服務的來源。商標申請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對我國政治、經濟、文化、民族產生不良社會影響,不得使消費者對產品或者服務的功能特性和來源產生誤解。考慮到目前的商標審查周期及其對企業的影響,申請人在申請商標時應特別註意。壹旦觸碰到上述雷區,商標申請人付出的勞動、時間和成本就白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