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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會的作用和意義是什麽?

商會的作用和意義如下:

壹個是在家的歸屬感。商會是企業家尋求歸屬感的新型社會組織。大家可以在同壹個屋檐下互相溫暖,互相鼓勵。商會是“商人的會議”。會員加入會員最大的願望是通過商會的平臺更好的表達自己的鄉情,發展自己的文字,尋求合作,也是通過商會的組織更好的為社會做貢獻,承擔責任。

第二是人脈。做生意,首先要有人脈,有關系,人脈就是最大的財富。加入商會後,會有更多的社交活動,會認識更多的人,會從長期認識的人裏挑選幾個人去交流,最終成為好朋友,而朋友就是資源。

壹項研究證明,只要妳有六個朋友,妳就可以接觸這個世界。朋友的朋友是妳的朋友。加入商會將為妳打開壹扇進入廣闊社會,加入集體行列的大門。這是形成個人網絡的捷徑。

第三是信息渠道。今天是信息社會。做生意需要及時了解政策信息、投資信息、項目信息等。商會是壹個溝通渠道,也是壹個信息的聚集地,信息比個體商家多得多。參加商會不僅可以從商會本身獲得商業信息,還可以從政府部門、企業家、村民那裏獲得有用的信息,對自身的發展會有很大的幫助。

四是與集團合作。獨木不成林,單打獨鬥難。抱團才能形成合力。通過商會的領導,與強者聯手,資源互補,以強帶弱,共同發展。

商會是人聚集人氣的地方。只有形成“互利互助”的認識,將商會的發展與自身企業緊密聯系起來,充分體現“壹切為了會員”、“我為商會做什麽”的態度,才能達到群策群力、共同發展的目的。

在商業上,會員加入商會的期望是如何讓企業在更大的平臺上獲得商機和更好的發展。商會是最好的平臺,想會員所想,憂會員所急,讓會員真正看到實際效果,感受到實際的幫助。讓會員時刻感受到組織的強大,對未來充滿信心和希望。

五是政企溝通。通過商會維權,企業家和創業者的話的分量絕對不同於個人的訴求。壹個人再成功,也會有求助的時候;壹個企業無論經營多順利,都會遇到突發事件或自身力量無法解決的問題;在創業或拓展業務的初期,必然會時不時地求助。

加入商會,可以借助商會內其他業務人員所擁有的各種關系、渠道、公共資源,幫助協調解決做生意過程中遇到的尋求土地、項目、資金、產品銷售甚至各種維權等問題。

第六是資源的享受。這個“資源”包括政府資源、網絡資源、信息資源、項目資源等等。商會作為政府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之間的橋梁和紐帶,具有整合和凝聚這些資源的能力和作用。

信息稀少,商機稍縱即逝。也許有用的商業信息和偶然的商業機會只是在不經意的交談中產生的。如果妳能敏銳地意識到並提前行動,妳就能賺很多錢。

第七,品牌推廣。加入商會的企業家可以利用商會刊物、網站、微博、微信、短信平臺、節慶聚會、產品展覽等宣傳平臺,展示企業創新品牌,塑造企業誠信形象。

八是宣傳窗口。壹個人要在社會上有口碑,壹個企業也要在社會上有口碑。這種口碑和信譽的獲得,不僅取決於個人的長期行為,還取決於公司自身的宣傳、產品質量和售後服務。加入商會,依托商會的網站、刊物、會議、活動的宣傳,可以達到“少花錢,大效果”的宣傳效果。

九是公益互助。商會可以更有效地引導和帶動會員企業為抗震救災、扶貧濟困、捐贈教育等慈善事業做出貢獻,貢獻自己的愛心,實現自己的社會價值。

創建流程:

晚清以來,由於形勢的變化,商人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商人組織的性質也發生了相應的變化。傳統的商人組織,如早期的行會、善教會等形式的商人組織,根據實際情況自然開始向現代意義上的商會轉型。

1899年,第壹份民間商會章程草案出現,《中國成立商協會章程》;1902年,上海商業銀行總經理嚴信厚組織成立了上海商業會議所,這是近代商會的雛形。

1903年,清政府設立商業部,作為統管農工商的最高管理機構。1904年,清廷根據商務部的意見,頒布了《茶澱商會簡明章程》和《商會章程六條補充條款》。這份法律文件成為商會成立的法律依據。1905 65438+10月13、天津商會正式成立。

到1908,全國共有58個總商會(其中9個建在海外),223個分會。1912年,商會總數猛增至794個,191262年。

1915年,參議院代理立法院,商會法在第二次常會上獲得同意,於12年頒布。次年2月,修訂後的《商會法實施細則》頒布。65438年至0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商會法》和《商會法實施細則》再次修訂。

1929年,工商部擬定了《商會法》草案,同年8月15日頒布實施。商會系統自成立以來,就是壹個獨立性很強的群眾組織。與其他形式的社團相比,它是當時清政府最重視和倡導的壹種新型商業民間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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