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積極組織所轄社區(村)和單位開展文明建設,構建和諧社會關系。第七條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社會團體和公民應當積極參與文明行為的宣傳。
公職人員和公眾人物應該在促進文明行為方面發揮模範作用。第二章基本規範第八條公民應當弘揚社會正能量,爭做助人為樂、誠實守信、見義勇為、敬業孝順的“商丘好人”。第九條公民在公共場所應當遵守下列規範:
(壹)倡導生態文明,愛護生態環境,減少大氣、水、土壤汙染和自然資源浪費;
(二)愛護公共設施,維護環境衛生;
(3)著裝整潔得體,舉止文明;
(四)文明如廁,保持公廁整潔;
(五)購物、看病、購票、乘車、入場時,遵守秩序,不隨意插隊;
(六)不準爭吵、謾罵、大聲喧嘩;
(七)不得踐踏草坪、攀援花草樹木;
(八)不得隨意排放汙水,亂扔垃圾;
(九)不準亂塗、亂畫;
(十)不隨地吐痰、便溺;
(十壹)不得在道路、廣場、公園等處從事經營活動。;
(十二)不準酗酒鬧事;
(十三)禁止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和區域吸煙;
(十四)其他應當遵守的文明行為。第十條在公共場所進行健身、歌舞、宣傳、慶典和營銷活動,應當遵守環境噪聲管理的有關規定,合理使用場地和設施,避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第十壹條在圖書館、紀念館、博物館、影劇院等場所應當遵守秩序,保持安靜,避免打擾他人。第十二條在英雄烈士紀念設施、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場所,應遵守相關制度和禮儀規範,自覺維護莊重氣氛。第十三條觀看體育比賽、文藝演出等活動,應當尊重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演職人員等。,服從現場管理,遵守場館秩序。第十四條公民應當遵守公共秩序,愛護環境和設施,不得隨意搭建、拉拽、高空拋擲物體。
自覺減少生活垃圾的產生,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
鄰裏團結和諧,互相尊重,互相幫助,* * *創建文明樓。第十五條養犬應當遵守以下規範:
(壹)不得列入居民區養犬名單;
(二)辦理養犬登記,接種疫苗;
(三)由成年人牽帶犬只出戶;
(四)帶犬乘坐電梯或者上下樓梯,主動避讓他人的;
(五)不得攜帶除導盲犬、扶助犬以外的犬只進入學校、博物館、商場等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避免犬只噪聲擾民,及時清理犬只在公共區域排泄的糞便。
飼養其他寵物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管理好寵物,保持環境清潔,避免打擾他人生活。第十六條駕駛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範:
(壹)不得強行超車,不得變更車道、掉頭、鳴笛;
(二)禮讓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或者交叉路口;
(3)擁堵、慢行路段相互禮讓,有序通行;
(四)主動為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警車、校車讓路;
(5)夜間通行時主動關閉遠光燈;
(六)不得從窗口投擲物品;
(七)通過積水路段時,減速慢行,防止水濺他人;
(八)停車到位,有序停放。
公共汽車、出租車和長途(短途)客車駕駛員應當保持車輛整潔,使用文明用語,不得拒載或者搶道。